(原标题:困在私募债基“映雪福牛1号”里的投资人)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025年2月28日,多名投资人收到了久违的《映雪福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映雪福牛1号”)第一次清算报告》(下称《清算报告》)。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清算报告》显示,上述产品的份额净值目前为0.3532元,即如果投资人投入100万元的本金,如今只剩下约35万元。因为该产品还要经过多次清盘,投资人目前还不知道最后能剩下多少本金。
多名投资人于2019年通过代销机构华福证券购买了由上海映雪投资管理中心(下称“映雪投资”)发行的映雪福牛1号。该产品于2019年4月成立,存续期5年,已于2024年4月终止运作,进入清算阶段。2024年,有投资人因不了解基金的运作和清算情况等原因对基金管理人映雪投资和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发起了仲裁。
据投资人反馈,购买映雪福牛1号后每月都是正常派息,直到2020年9月。当时产品的净值已经连续多天低于0.985元,有投资人想申请赎回产品,但从华福证券和映雪投资处得知因为产品持有的某只债券要进行价值重估,无法赎回。后续投资人得知该款产品原本于2020年9月30日增设了一次临时开放日,后又通知“暂缓赎回”。
让投资人觉得蹊跷的是,在仲裁阶段,他们又从兴业银行处得知2020年9月30日有一笔约374万元的客户赎回款。3月14日,华福证券方面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2020年9月30日未设置特殊临时开放日,不存在个别投资人在2020年9月30日进行了赎回的情况。针对此事,经济观察报记者亦联系映雪投资方面,对方表示不接受采访。
多名投资人透露,当时律师认为投资人签署的合同上没有涉及华福证券,相关证据不足,所以没有对华福证券发起仲裁。
是否设置了特殊临时开放日?
2019年起,来自广东、浙江等地的多名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华福证券与映雪投资签订《映雪福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下称《基金合同》),投资金额从100万元至几百万元不等。《基金合同》约定业绩比较基准为年化5.50%,属于R2风险投资品种,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资产和现金类资产。
根据《基金合同》,该基金的开放日为基金成立后每月的21日,此外,当该基金份额净值(以经托管复核净值为准)已连续3个工作日低于或等于0.985元(第三日为“T”日)时,基金管理人在T+3工作日内需设置特殊临时开放日,并至少在特殊临时开放日的前一日对投资者进行通知,该开放日仅用于基金投资者的赎回。
2024年4月23日,一名投资者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了仲裁申请,第一被申请人为映雪投资,第二被申请人为兴业银行。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于2024年4月28日受理了上述《基金合同》项下的争议仲裁案,并于2024年9月25日出具了仲裁裁决书。
在裁决书中,投资人反映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0月16日,该基金的单位净值在0.9361至0.9571之间,但映雪投资未依《基金合同》的约定设置特殊临时开放日。庭审过后,投资人得知2020年9月29日10点14分,在华福证券一个理财工作群中,曾通知“映雪福牛1号2020年9月30日增设临时开放赎回日,建议给客户做个通知”,当天上午11点50分,该工作群又出现了一则通知称“早上通知的临时开放大家先不要通知客户,后续以正式通知为准”。
多名华福证券的员工告诉记者,该聊天群里有分公司各个分支领导、各营业部理财专员,聊天内容属实,该群后来已经解散了。
针对投资者提出的“特殊临时开放日”情况,华福证券回应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根据管理人发布的《关于映雪福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临时开放日的说明》,该基金2020年9月净值未触及合同约定的特殊临时开放的条件,2020年9月30日未设置特殊临时开放日,不存在个别投资人在2020年9月30日进行了赎回的情况。另外,设置特殊临时开放日由管理人决定,无论是增设“特殊临时开放日”还是撤回该增设通知,华福证券作为代销机构均按管理人决定办理。
此外,在庭审阶段,兴业银行出具了一份托管系统支付回单,其中显示有一笔374.2万元的客户赎回款。该笔赎回款从“映雪福牛1号”打款至“国金道富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多名投资人表示,他们没有接到2020年9月30日“临时开放”的通知。据多名华福证券员工透露,当时华福证券相关人员口头通知说是因为基金产品的某只债券要进行价值重估,暂缓开放赎回。映雪投资于2020年10月19日下发了暂缓赎回的说明函。2020年11月19日,映雪投资正式发布《映雪福牛1号暂停开放的公告》。
华福证券3月14日回复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根据私募基金赎回到账规则,当天赎回私募基金,当天是无法到账的。上述所谓的2020年9月30日赎回款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