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机构人士:“9.24新政”对一级市场是“重磅利好”
(原标题:创投机构人士:“9.24新政”对一级市场是“重磅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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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介绍了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情况。发布会内容丰富,多处涉及创业投资,比如:多举措活跃并购重组市场,鼓励上市公司加强产业整合,支持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升级;对私募投资基金投资期限与重组取得股份的锁定期限实施“反向挂钩”,畅通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募投管退”各环节循环;扩大大型商业银行下设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等。
对此,多位一级市场投资人士对经济观察网表示,这场发布会对一级市场是重磅利好,对鼓励私募股权机构参与并购重组及银行系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资金注入一级市场提供了非常好的政策支持。
政策组合拳是“重磅利好”
9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发布关于促进并购重组的六条措施。其中提及,支持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产业链上下游资产;支持运作规范的上市公司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寻求第二增长曲线等需求开展符合商业逻辑的跨行业并购;对私募投资基金投资期限与重组取得股份的锁定期限实施“反向挂钩”,促进“募投管退”良性循环。
一位深圳的一级市场投资人士对经济观察网表示,目前很多基金到了退出期,都遇到无法退出的情况。现在政策支持并购,有利于丰富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此前,IPO(首次公开募股)是国内一级投资机构比较常规的退出路径,但由于上市门槛提高、IPO节奏放缓、市场表现不尽如人意等多方面的因素,很多投资项目无法上市或者出现“一二级市场价格倒挂”的现象,导致近年来投资机构很难通过IPO实现退出。
上述人士进一步表示,老股转让也是退出的另一种方式,但是以现在的行情很难找到满意的接盘方,除非愿意以很低的估值转让出售。这种情况只有在特别早期进入的投资才会考虑,否则投资机构基本没有办法接受。因此,在市场环境相对较差的时候,有政策加持,投资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考虑并购退出也不失为一种较好的选择。
9月24日,中国证监会就《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内容明确提及,鼓励私募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为更好培育耐心资本,促进“募投管退”良性循环,对私募基金投资期限与重组取得股份的锁定期实施“反向挂钩”;私募基金投资期限满5年的,第三方交易中的锁定期限由12个月缩短为6个月,重组上市中作为中小股东的锁定期限由24个月缩短为12个月。
据经济观察网了解,所谓反向挂钩机制,即锁定期与IPO之前的投资期限成反比,意思是前期投资的时间越长,锁定期就越短。上述一级市场投资人士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将锁定期缩短,鼓励私募股权基金参与并购重组,有助于解决基金退出堰塞湖的问题,同时也会促进“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良性循环。
另一位深圳并购基金投资人士亦对经济观察网表示,并购的优势在于可以穿越周期,短期市场波动对并购市场影响有限,因为并购的价值创造源自标的本身。如果收购了好的标的,通过后续管理和产业协同,可以进一步提高并购价值。
然而,国内并购市场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挑战。上述并购基金投资人士表示,对于并购而言,现在卖方和买方都有比较强烈的需求,但问题在于,标的企业经历了几轮融资后,估值已经处于比较高的位置,但买方更多是参考二级市场的估值水平。这样一来,在进行并购谈判的时候,标的企业的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已经下降了很多,但是卖方的预期还没调整过来,因此买卖双方对标的企业估值的预期差异较大,导致即便双方前期谈判进展顺利,最后也有可能无法成交,这对撮合并购交易的投资机构也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根据清科研究中心发布的《2024年上半年中国股权投资市场研究报告》中的数据,国内企业参与的并购活跃度延续下滑:2024年上半年国内企业参与的并购案例数总量952起,同比下降29.1%;涉及交易总金额超2800亿,同比下滑超四成,其中50亿以上的大额案例数量及金额均远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银行系资金带来“新活力”
在上述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表示,当前,我国社会融资总额中,间接融资仍然占据主体地位,这意味着需要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金融尤其是科创投资的发展之路;前期,大型商业银行下设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先期在上海开展股权投资试点,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已具备扩大试点的条件。
李云泽称,为切实发挥试点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发展创业投资,拟采取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来加以推动:一是扩大试点城市的范围,将试点范围由原来的上海扩大至北京等18个科技创新活跃的大中型城市;二是适当放宽股权投资金额和比例限制,将表内投资占比由原来的4%提高到10%,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占比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三是指导相关机构落实尽职免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长周期、差异化的绩效考核。
对此,接受记者采访的投资机构人士认为,这些措施为银行系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布局一级市场提供了重要的支持,有利于拓宽私募股权机构的募资来源。长期资金来源一直是制约我国创投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在当前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募资承压的情况下,银行系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风控经验,能为一级市场注入活力。
目前,大型商业银行下设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一共有五家,分别是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工银投资”)、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和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此前,银行系资金对股权基金的出资不多,但从2020年开始,政策层面开始支持商业银行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出资创业投资基金、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等,并鼓励探索银行机构与外部股权投资机构深化合作,开发多样化的科技金融产品等。
6月26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情况。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表示,我国是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银行业资产占金融机构总资产的比重超过了90%,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创新和创业投资的支持力度,可以说“还有很大的潜力”。
在明确的政策信号下,近期,银行系资金在股权投资行业动作频频:2024年8月,中国银行成功设立目标总规模300亿元的科创母基金,拟引导更多市场资源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2024年8月,工银投资接连设立了三只基金,共计出资额260亿元,包括工融金投绿能(北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国能工融强链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新疆工融双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对此,接受记者采访的投资机构人士认为,如今,LP(有限合伙人)的参与主体日趋多元化,国资、上市公司、险资等主体都在加速进场,在这种背景下,银行系资金作为LP参与到股权投资行业中来,带来的不仅仅是资金,更是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