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IPO机制迎改革 A股公司发行H股门槛或降低
近期港股市场新股上市热度不断攀升,香港交易所也在酝酿多项上市机制改革,增加对全球发行人及投资者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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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刊发有关优化首次公开招股(以下简称“IPO”)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的建议咨询文件。咨询期为期3个月,于2025年3月19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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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建议包括放宽若干对公众持股量限制的规定、降低A+H股发行人在香港上市的最低H股数门槛、允许基石投资者相关证券“分阶段解禁”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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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我们很高兴提出新的建议,以加强IPO的定价和发售机制,支持来自全球的优质公司在香港资本市场上市并蓬勃发展。”
为A+H股发行人提供弹性
A股公司赴港上市发行门槛有望降低。
香港联交所建议,降低A+H股发行人在香港上市的最低H股数门槛至发售股份占该等A+H股发行人同一类别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总数至少10%;或相关H股于上市时有至少为30亿港元的预期市值,并由公众人士持有。
“有关建议将为A+H股发行人提供弹性,同时确保在香港上市的股份数目足以吸引足够的投资者兴趣及达到足够的公众持股量。”香港联交所表示。
“目前已有十几家A股公司正在筹备港股IPO,降低A+H股发行人的发行门槛有望进一步提升港股上市吸引力。”沙利文捷利(深圳)云科技有限公司研究总监袁梅表示。
“此举将吸引更多A股公司赴港上市。”汇生国际资本有限公司总裁黄立冲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现行15%的最低H股比例要求对总市值较大的A+H股公司形成了较高的资金压力,而10%的比例门槛,降低了这些公司对H股发行的资金需求,有助于A+H股公司更灵活地管理其资金筹措与资本结构。
同时,对H股上市时最低30亿港元预期市值的要求为大市值公司提供了上市可能,不需过多稀释股本或发行过多股份,也有助于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和投资者基础。黄立冲解释,H股市值要求与公众持股要求结合,确保上市后能够形成稳定的公众投资者基础和流通市场,将为公司带来更多国际化投资者的关注。
基石投资者禁售期或缩短
香港联交所还就基石投资者的监管禁售期征询市场意见,其中包括,是否支持保留基石投资者上市日期后至少6个月的禁售期规定。
香港联交所表示,或考虑允许基石投资者相关证券“分阶段解禁”,当中50%的相关证券可在上市3个月后解除禁售限制,其余的相关证券则在上市6个月后完全解禁。
基石投资者相关股份“分阶段解禁”,能够减轻限售股集中解禁的市场抛售压力,稳定上市公司股价。按发行人的市值对最低公众持股量进行分层规定,既有利于提高股价的流动性,也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和运营灵活性。
“放宽基石投资者禁售限制也有利于机构投资者有序退出。”袁梅表示。
黄立冲表示,基石投资者相关股份“分阶段解禁”可能吸引更多的机构投资者,特别是那些希望获得流动性和灵活性的机构投资者。通过适度放宽流动性限制,基石投资者可能愿意在IPO初期承担更多定价风险,从而更积极地参与IPO的价格发现过程。
不过,黄立冲也提醒,如果解禁安排过于宽松可能削弱基石投资者的示范效应。部分投资者可能利用解禁窗口迅速套现,增加二级市场的波动性。
定价机制更灵活
在公开认购方面,香港联交所建议给予上市发行人弹性,灵活选择将公开认购的初始分配份额设定为5%,并采用回拨上限为最高20%的回补机制(现行规定回补机制的回拨上限为最高50%),或将初始分配份额设定为至少10%,而没有回补机制。
“上述建议旨在保留公众投资者获分配IPO股份权利的同时,限制有关分配的程度以降低错误定价的风险。有关建议将使得相关规定更贴近其他国际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香港联交所表示。
在灵活定价方面,香港联交所建议,允许发行人在不延迟首次公开招股时间表下,将最终的首次公开招股价格在指示性发售价范围向上修订不多于10%,提升香港市场的竞争力。现行的规定最多容许最终招股价格在指示性发售价范围向下修订10%。
不过,袁梅提醒,IPO定价和发售机制改革也有可能进一步挤压中小投资者的生存空间。按照建议,公开回拨将大减至两成,中小投资者或很难抽中优质新股,可能会导致其参与度降低。对比来看,现行机制是最高可以回拨50%的股份至公开认购部分,这使得中小投资者在认购热门新股的时候也有比较大的机会分配到股份。
(责任编辑: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