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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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月02月13日

(原标题:《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发布)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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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场监管总局,为支持和引导互联网平台经营者有效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今天发布

互联网平台涉及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等多方主体。平台经营者能够通过平台规则、数据、算法、技术手段等影响平台竞争生态,一旦平台经营者从事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将会损害多方主体利益。执法实践显示,互联网平台具有独特的竞争特点和规律,在垄断行为类型、表现、损害等方面与传统领域存在一定差异,平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竞争行为纷繁复杂,平台经营者对识别垄断风险、明晰行为边界充满期待。制定《指引》是对反垄断合规制度规则的进一步细化,有利于回应平台经营者关切,支持、引导其精准识别、评估、防范垄断风险。

指引要求,平台经营者应遵循针对性、全面性、穿透性和持续性四大原则,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工作,实现规则公平、算法向善、竞争合规,切实承担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健全反垄断合规制度,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依法竞争、合规经营,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平台规则等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

《指引》重点规定了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4类垄断风险。为平台经营者划出清晰明确的“红线”。

《指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系列核心条款转化为具体可识别的行为边界。根据平台经济行业特点、经营模式、竞争规律等,指引提出了8个场景中的新型垄断风险,包括:平台间算法共谋、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不公平高价、平台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行为、“全网最低价”、平台差别待遇,为平台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提供可操作性强的指导建议。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现将《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和贯彻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支持和引导平台经营者有效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健全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保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相关概念

本指引所称互联网平台,是指通过网络信息技术,使相互依赖的双边或者多边主体在特定载体提供的规则下交易或者其他活动,以此共同创造价值的商业组织形态。

本指引所称平台经营者,是指向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市场主体提供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交流等互联网平台服务的经营者。

本指引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在互联网平台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的经营者。

本指引所称反垄断合规风险,是指平台经营者及其员工因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后果的可能性。

本指引所称反垄断合规管理,是指以防控反垄断合规风险为目的,针对平台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开展的有组织、有计划、全流程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合规管理必要性

互联网平台网络效应明显,涉及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等多方主体。平台经营者通常具有一定的管理者属性,通过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平台规则等强化市场力量,影响平台竞争生态,要切实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

平台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产生相关商业风险和信用风险。平台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可以避免因从事垄断行为产生的风险,培育良好品牌形象和核心竞争优势。

平台经营者增强反垄断合规意识,健全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竞争层次和水平,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行效率,维护多方主体合法权益,推动平台竞争生态持续优化,实现平台经济创新发展。

第四条 基本原则

平台经营者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参考本指引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工作,实现规则公平、算法向善、竞争合规:

(一)针对性原则。结合所处行业、商业模式、治理结构、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有针对性地识别、评估和防控合规风险,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

(二)全面性原则。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合规,实现业务领域、部门、员工全覆盖,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构建协同联动的全面合规体系。

(三)穿透性原则。贯通平台经营者总部和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等,完善总部指导、协调、监督机制,压实各分支机构等自身合规管理职责,实现层级穿透、业务穿透、规则算法穿透。

(四)持续性原则。健全反垄断合规长效机制,保障合规管理制度持续有效执行,防止“一次性”“阶段性”合规,定期评估自身合规经营情况,及时更新完善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

第五条 合规总体要求

平台经营者要切实承担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健全反垄断合规制度,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依法竞争、合规经营,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平台规则等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

第二章 风险识别

第一节 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反垄断法》禁止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经营者要遵守《反垄断法》《禁止垄断协议规定》,避免在提供平台服务或者开展自营业务等过程中达成垄断协议,以及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提供实质性帮助。

平台经营者识别垄断协议风险,通常首先分析相关行为是否属于《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再分析上述行为是否符合《反垄断法》规定的不予禁止或者豁免条件。

第六条 横向垄断协议

具有竞争关系的平台经营者,要避免通过以下方式达成固定或者变更价格、限制产(销)量、分割市场、限制新技术(产品)、联合抵制交易等横向垄断协议:

(一)利用会议、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共享文档、即时通讯工具、共享数据池、互操作协议、云存储平台、人工智能等就竞争性敏感信息进行意思联络和信息交流;

(二)收集并且交换定价模式、佣金比例、优惠政策、客户名单、流量分配机制以及研发、投资、生产、营销、推广策略等竞争性敏感信息;

(三)利用数据、算法、技术、平台规则等实现用户分类、动态定价、流量分配、商品排序等方面的协调一致行为。

风险示例:平台间算法共谋

具有竞争关系的平台经营者利用算法,通过意思联络、交换敏感信息、行为协调一致等方式,达成垄断协议。比如:平台经营者甲、乙之间具有竞争关系,甲和乙通过算法进行共谋,统一定价机制、抽佣比例等,达成横向垄断协议,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第七条 纵向垄断协议

平台经营者要避免通过以下方式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固定转售价格、限定最低转售价格等纵向垄断协议:

(一)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转售价格进行自动化设定;

(二)利用接口调用、数据使用、流量分配、促销活动、店铺管理、用户服务等方面的平台规则对转售价格进行统一;

(三)利用用户画像、预测算法等对转售价格进行直接或者间接限定。

第八条 组织与实质性帮助

平台经营者要避免通过以下方式组织平台内经营者等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帮助:

(一)通过共享数据、发布通知、签署协议等组织、协调平台内经营者之间或者与其他经营者进行意思联络;

(二)为平台内经营者等其他经营者获取竞争性敏感信息、实现协调一致行为提供必要支持、创造关键性便利条件等。

风险示例: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平台经营者组织、协调具有竞争关系的平台内经营者达成横向协议,或者通过提供必要支持、创造关键性条件进行实质性帮助。比如:平台经营者甲与平台内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分别签署内容相同或者相似的调价协议,在此过程中,促成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了意思联络,交换了竞争性敏感信息,最终形成一致的定价行为,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第二节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的以不公平高价销售、以不公平低价购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低于成本销售、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差别待遇等行为。《反垄断法》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鼓励市场份额或者市场力量较大的平台经营者定期评估是否在相关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平台经营者要遵守《反垄断法》《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避免在提供平台服务或者开展自营业务等过程中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平台经营者识别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风险,通常首先界定相关市场,评估在相关市场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是否实施相关行为,再结合是否具有正当理由以及相关行为是否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具体分析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第九条 市场支配地位的考虑因素

平台经营者评估在相关市场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可以考虑以下因素:

(一)平台经营者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竞争状况。确定平台经营者市场份额,可以考虑交易金额、交易数量、销售额、注册用户数、活跃用户数、点击量、使用时长、平台内经营者数量或者其他指标在相关市场所占比重,同时考虑该市场份额持续的时间。分析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可以考虑相关市场的发展状况、竞争性平台经营者数量以及市场份额、平台竞争特点、平台差异程度、规模经济、潜在竞争性平台经营者情况、创新和技术变化等。

(二)平台经营者控制市场的能力。可以结合线上和线下业务多样性、纵向一体化等因素考虑平台经营者控制上下游市场或者其他关联市场的能力,阻碍、影响其他平台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能力,相关经营模式、网络效应,以及影响或者决定价格、流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的能力等。

(三)平台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可以考虑投资者情况、资产规模、资本来源、盈利能力、融资能力、技术创新和应用能力、拥有的知识产权、掌握和处理相关数据的能力,以及该财力和技术条件能够以何种程度促进业务扩张或者巩固、维持市场地位等。

(四)平台内经营者等其他经营者对该平台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可以考虑平台内经营者等其他经营者与该平台经营者的交易关系、交易量、交易持续时间,锁定效应、用户黏性,以及转向其他平台的可能性以及转换成本等。

(五)其他平台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可以考虑市场准入、平台规模效应、资金投入规模、技术壁垒、用户多栖性、用户转换成本、数据获取的难易程度、用户习惯等。

(六)基于平台经济特点认定平台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其他因素。

第十条 不公平高价或者不公平低价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要避免通过以下方式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一)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明显高于其他同类业务平台经营者在相同或者相似市场条件下的佣金、注册费、手续费、会员费、技术服务费、信息服务费、营销推广费等费用,或者在成本基本稳定的情况下,超过正常幅度提高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的上述费用;

(二)通过拆分服务项目、增加收费名目等,变相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公平的高额费用;

(三)向平台内经营者支付明显低于其他同类业务平台经营者在相同或者相似市场条件下的商品价格。

认定市场条件相同或者相似,一般可以考虑平台类型、经营模式、交易环节、成本结构、交易具体情况等因素。

风险示例:平台不公平高价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借助平台规则、技术和算法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公平的高额费用。比如: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甲,在成本基本稳定的情况下,连续多年超过正常幅度提高服务费用,对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公平的高额费用,损害平台内经营者利益。

第十一条 低于成本销售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要避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通过过度补贴、交叉补贴等方式,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分析是否构成低于成本销售,一般重点考虑平台经营者是否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排挤竞争性平台经营者,以及是否可能在将竞争性平台经营者排挤出市场后,获取非公平竞争水平下的不当利益、损害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情况。

在计算成本时,可以综合考虑平台涉及多边市场中各相关市场之间的成本关联情况及其合理性。

风险示例:平台低于成本销售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通过过度补贴、超过合理限度的优惠政策等方式,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服务,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比如: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甲,明显超出符合商业惯例的合理期限,给予平台内经营者免费入驻、大额补贴优惠,待竞争性平台经营者退出相关市场后,大幅提高入驻费等相关费用,获取不当利益,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拒绝交易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要避免通过以下方式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一)通过下架商品、封禁账号、设置复杂的交易流程、限制流量、关闭接口、中断数据共享等,停止、拖延、中断与交易相对人的交易;

(二)通过设置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显著高于市场合理水平的服务费、停止提供应用程序更新、中断数据更新、拖延签署合作协议等,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三)利用流量分配算法、商品发布规则等,限制获取流量、接受订单,实质性削减与交易相对人的交易数量;

(四)制定不合理的营销、研发等平台规则,或者使用歧视性算法设置不合理的限制和障碍,使交易相对人难以开展交易;

(五)通过控制构成必需设施的特定数据、模型、应用平台等,拒绝与交易相对人以合理条件进行交易。

风险示例:封禁屏蔽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对交易相对人在应用层、传输层、网络层等进行封禁屏蔽,导致其无法进入相关市场,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比如: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甲,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限制链接跳转或者端口接入等方式,导致交易相对人无法开展特定业务、参与市场竞争。

第十三条 限定交易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要避免通过以下方式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或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或者不能与特定经营者进行交易,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一)在商家入驻、平台服务、内容发布、应用开发等平台规则中设置独家合作条款,要求平台内经营者只能与本平台合作,或者只能将特定商品、内容在本平台发布;

(二)通过活动规则、合作协议、站内通知等,要求平台内经营者不能与特定竞争性平台合作,或者不能参与特定竞争性平台的促销活动;

(三)通过屏蔽店铺、搜索降权、流量限制、技术障碍、扣取保证金、罚款、取消参加促销活动资格、拖延上线、差别费率、延迟账期、降低评分等级等惩罚性措施实施限制;

(四)通过补贴、折扣、优惠、流量资源支持、赠送增值服务、提高评分等级等激励性措施变相实施限制。

风险示例:“二选一”行为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强迫交易相对人在该平台经营者和其他竞争性平台经营者间作出选择,并通过惩罚性措施或者激励性措施保障实施前述“二选一”行为,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比如: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甲,没有正当理由,要求平台内经营者承诺不与竞争性平台开展合作,并对不遵守承诺的平台内经营者采取搜索降权、下架商品、限制流量、扣取保证金等方式予以惩戒,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由选择权,产生了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效果。

第十四条 搭售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要避免通过以下方式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搭售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交易条件,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一)利用难以选择、更改、拒绝的格式条款、弹窗、操作必经步骤等,要求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在使用其服务时,必须搭配使用指定商品;

(二)通过采取搜索降权、流量限制、技术障碍、关停服务、取消授权等惩罚性措施,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等接受其他商品;

(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等参加推广、促销、优惠活动,接受不合理的撮合价格,或者承担应当由平台经营者承担的费用、风险等;

(四)对交易条件和方式、服务提供方式、付款方式和手段、售后服务等附加不合理的限制;

(五)在交易价格之外强制收取未经明确公示的技术服务费、流量推广费等不合理费用,或者通过重复收费等收取交易价格之外的不合理费用;

(六)强制收集非必要的用户信息或者附加与交易标的无关的交易条件、交易流程、服务项目。

风险示例:“全网最低价”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要求平台内经营者向其提供全网最低价格,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比如: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甲,没有正当理由,要求平台内经营者在该平台销售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其他竞争性平台,若在其他平台降价,须在甲平台内降价至相同或者更低水平,并采取措施确保相关要求的执行,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要求平台内经营者在商品价格、数量等方面向其提供等于或者优于竞争性平台的交易条件,可能构成垄断协议。

第十五条 差别待遇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要避免通过以下方式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等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一)对商品类别、订单数量、评分等级等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进入平台、收取费用、营销推广等方面实行差异性标准、规则、算法;

(二)基于用户偏好、交易历史、终端设备、使用习惯等数据,利用支付能力、用户黏性、价格敏感度等分析算法,实行差异性交易价格、付款条件、交易方式等。

前款所称交易条件相同,是指交易相对人之间在交易安全、交易成本、信用状况、所处交易环节、交易持续时间等方面不存在实质性影响交易的差别。平台经营者在交易中获取的交易相对人的隐私信息、交易历史、个体偏好、消费习惯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不影响认定交易相对人条件相同。

风险示例:平台差别待遇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等交易相对人,实施价格、政策等方面的差别待遇,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比如:平台经营者甲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对规模、商品、信用等方面交易条件均相同的平台内经营者,按明显不同的抽佣比例收取佣金,产生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效果。

第十六条 正当理由

平台经营者在评估是否具有本指引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规定的正当理由时,可以考虑以下因素:

(一)在合理期限内,为发展平台内其他业务、为促进新商品进入市场、开展促销活动等;

(二)符合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平台规则,或者为防止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利益发生不当减损;

(三)为保护交易相对人、消费者、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或者维护合理的经营模式所必需;

(四)符合正当的行业惯例和交易习惯,或者为提升商品使用价值或者效率所必需;

(五)为保护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个人信息或者针对交易进行的特定资源投入所必需;

(六)为保护交易安全、数据安全或者网络安全所必需;

(七)存在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

(八)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

与竞争性平台经营者做法一致、顺应消费趋势、保护市场价格稳定性、维持平台生态整体性等理由一般不属于本指引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规定的正当理由。

第三节 经营者集中

经营者集中包括以下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第十七条 经营者集中申报

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对于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经营者集中合规

平台经营者可以参考《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识别、评估和管控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风险,避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防范因违法实施集中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节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反垄断法》禁止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称行政主体)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平台经营者可以参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避免主动或者被动在行政主体协调、推动或者要求下从事垄断行为。平台经营者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可以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或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九条 行政主体协调、推动的垄断行为

平台经营者要避免主动参与行政主体协调或者推动的《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或者利用与行政主体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等实施垄断行为。

第二十条 行政主体要求的垄断行为

平台经营者收到行政主体要求执行的办法、决定、公告、通知、意见、函件、会议纪要等文件时,要重点关注文件内容是否存在反垄断合规风险,存在风险的,必要时向反垄断执法机构反映。

第三章 风险管理

第二十一条 风险评估

平台经营者可以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结合自身经营规模、商业模式等因素,建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全面评估反垄断合规风险。鼓励平台经营者基于风险评估施行分类分级管理,对不同类别、等级的风险采取不同措施。

第二十二条 风险提醒

鼓励平台经营者对员工施行分岗分级提醒,根据不同岗位、级别和工作范围的员工所面临的不同风险,针对性开展风险提醒。重点做好以下人员的风险提醒:

(一)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主要业务负责人、新业务负责人;

(三)可能与竞争性平台经营者或者上下游经营者接触的人员;

(四)负责销售、采购、价格和商务政策制定、并购管理、销售网络管理以及联络行业协会等事项的部门中知晓竞争性敏感信息的人员;

(五)曾为竞争性平台经营者工作可能知晓其竞争性敏感信息的人员;

(六)负责企业并购项目的人员;

(七)其他反垄断合规高风险人员。

第二十三条 事前风险防控

平台经营者可以在制定规则、设计算法、签订协议、商业洽谈、投资并购、调整业务模式、组织营销活动等重要事项前,对有关事项进行反垄断风险识别评估,并依据本指引第二十二条进行风险提醒。

第二十四条 事中风险防控

平台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要根据法律法规、行业情况、市场结构、业务布局等发生的变化,及时更新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重新评估反垄断合规风险,提出关于平台经营者风险防控工作的合规建议。

第二十五条 事后风险防控

平台经营者可以在营销活动、投资交易、商贸合作等完成结束后对反垄断合规风险进行复盘,提出关于加强和改进自身风险防控工作的反馈意见,防范化解反垄断合规风险。

第二十六条 平台规则审查

平台经营者可以重点对账户管理规则、终端用户政策、平台内经营者协议和管理办法、第三方服务商合作协议、流量分配规则、促销活动政策等平台规则进行全量审查,避免发生反垄断合规风险。

第二十七条 算法筛查

平台经营者可以对互联网平台内使用的各类计价算法、推荐系统、排序逻辑、广告投放策略等核心算法模型进行定向筛查和动态监测,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歧视性设计、不公平交易导向、价格过度调整、统一定价推送、策略性算法共享等问题,避免发生反垄断合规风险。

鼓励平台经营者通过技术手段与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算法逻辑透明可解释,避免算法黑箱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鼓励平台经营者建立算法迭代纠偏机制,发现风险后及时下线调整相关算法,并留存完整审计记录。

第二十八条 配合调查

平台经营者及其员工、平台内经营者要配合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调查,如实提供反垄断执法机构要求提交的证据材料,避免以下拒绝或者阻碍调查的行为:

(一)拒绝、阻碍执法人员进入经营场所;

(二)拒绝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信息或者其获取权限;

(三)拒绝回答问题;

(四)隐匿、销毁、转移证据;

(五)提供误导性信息或者虚假信息;

(六)其他拒绝、阻碍反垄断调查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合规整改

平台经营者按照《提醒敦促函》《约谈通知书》《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反垄断“三书一函”要求进行整改的,要注意及时提交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整改工作,按时提交整改报告。平台经营者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持续完善合规管理制度、改进合规管理体系。

平台经营者可以主动向社会公开整改措施和成效,接受监督。

第三十条 合规激励

平台经营者要建立完善的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并真实、有效实施。平台经营者遇到反垄断调查时,可以依据《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规定,向反垄断执法机构申请合规激励。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依法酌情考虑平台经营者反垄断合规制度的建设实施情况,给予必要合规激励。

第四章 合规保障机制

第三十一条 合规管理机构

反垄断合规管理机构负责统筹、组织和推进反垄断合规管理工作,可以专设,也可以由有关部门承担相应职责。鼓励平台经营者为合规管理机构独立履职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反垄断合规管理有效实施。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首席合规官。

平台经营者总部可以要求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等配合开展风险排查、举报调查、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等反垄断合规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合规汇报

鼓励平台经营者建立反垄断合规汇报机制,由反垄断合规管理负责人听取合规管理牵头部门报告合规管理落实情况和合规风险,并定期向平台经营者主要负责人汇报反垄断合规管理情况,及时报告反垄断合规重大风险。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可以组织业务以及职能部门汇报本部门的反垄断合规工作情况和合规风险。

鼓励平台经营者总部定期听取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等合规管理牵头部门汇报反垄断合规管理落实情况和重大风险,收集反垄断合规管理工作所需的资料和信息,及时掌握合规风险事项。

第三十三条 合规培训

鼓励平台经营者投入有效资源,建立反垄断合规培训机制,将反垄断合规培训纳入员工培训计划和常态化合规培训机制,结合不同岗位的合规管理要求针对性地开展培训。鼓励平台经营者建立合规培训台账,结合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及时更新培训内容,定期评估培训效果。

第三十四条 合规考核

鼓励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人事考核以及奖惩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及其所属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激励和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反垄断合规管理要求。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涉及投诉举报的人员或者部门,采取相应纠正整改措施。

平台经营者总部可以对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等反垄断合规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和指导。

第三十五条 合规监督

鼓励平台经营者建立反垄断合规举报处理和反馈机制,积极响应员工、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从业人员等的反垄断合规投诉和举报,并组织开展核查。

鼓励平台经营者建立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从业人员等平台用户以及独立第三方等的外部评价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完善平台治理规则。

第三十六条 合规管理信息化

鼓励平台经营者加强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将合规要求和风险防控机制嵌入业务信息化流程,支持业务以及职能部门对本部门日常工作开展信息化合规管理,强化对经营管理行为合规情况的过程管控和运行分析,记录和保存相关信息,提高合规工作效率。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指引的效力

本指引是关于互联网平台的专项反垄断合规指引,旨在对平台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提供一般性指引,不具有强制性。

平台经营者、有关行业协会可以参考本指引,根据反垄断法律法规规章指南等的规定,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制度,优化合规工作体系。

第三十八条 指引的解释

本指引由市场监管总局负责解释。

综合自:央视新闻、市场监管总局

责编:刘�B宇

校对:陶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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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dit正式上市:今年最惨IPO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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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Reddit正式上市:今年最惨IPO诞生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最大流血IPO出现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昨晚(3月21日),有着“美版贴吧”之称的Reddit正式登陆纽交所,开盘34美元/股,以此计算公司开盘市值54亿美元。最终收涨48%,市值80亿美元,保住了上市首日的颜面。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而创投圈也许还有印象,Reddit第一次启动上市时,估值高达150亿美金(约1000亿人民币)。仅仅一年光景,估值就缩水了一半,堪称2024至今最惨IPO。 Reddit被视为互联网古早时代独角兽,可见市场有多嫌弃。站在今天,当初那个互联网蓬勃、风投茂盛的时代渐行渐远,曾经的天价估值,转眼间无人买单,唏嘘不已。 曾估值1000亿,如今腰斩 那个古早独角兽IPO了 Reddit的故事,始于两位大学室友。 时间回到2005年。即将从弗吉尼亚大学毕业的史蒂夫・霍夫曼和阿里克西斯・瓦尼安一心创业,机缘巧合下,他们听从著名的创业孵化器Y Combinator联合创始人保罗・格雷厄姆的建议加入YC,并开始着手打造一款“门户型”的产品。 简单说,这款产品是一个网络用户论坛,类似于当时美国一个社交新闻网站Slashdot,今天在国内常被称为“美版贴吧”、“美国天涯”。在确定了创业方向后,充当程序员角色的霍夫曼埋头写代码,他们在20天内建好了产品原型并发布。Reddit就此诞生了。 尽管这个创业思路是按照彼时现有产品进行,但他们很早就意识到关键问题所在推荐系统,因此首页上推荐的是用户分享最多的内容,而非由网站管理者挑选链接。 Reddit上线之初有些混乱难熬。因为没什么流量,创始团队自己拼命创建账号充当水军,把网上有趣的新闻、段子搬到Reddit,也因此招来了一些骂名。直到有一天,Reddit终于迎来了第一篇来自陌生人的发帖,霍夫曼甚至激动地称这是“史上最大的转折点”。 2006年,媒体巨头康泰纳仕集团以不到2000万美元的价格收购了Reddit,这也成为YC孵化历史上最早成功离场的公司之一。那一年,瓦尼安和霍夫曼刚刚22岁。2009年,他们二人因分歧分别离开这家他们一手创办的公司。 后来的故事兜兜转转。先是在2011年时,Reddit从康泰纳仕剥离,开始独立运作,也终于在被收购后有了更多的话语权;现在看来颇为有趣的一幕是,时任YC总裁、Open AI创始人山姆・奥特曼还曾做过8天Reddit的CEO。 命运总是那么戏剧性。直到2015年,瓦尼安和霍夫曼再次回归,分别任董事长和CEO。霍夫曼曾这样解释:“有人问我:你干吗跑回一栋正在着火的大楼?可我别无选择,因为我真的、真的热爱Reddit。” 2021年,Reddit曾大出风头。彼时,美股资本市场掀起轰轰烈烈的“散户大战”,散户们在Reddit论坛“华尔街赌局(WallStreet Bets)”集结,与知名对冲基金梅尔文资本为代表的华尔街机构展开激烈较量。在散户抱团热情之下,很多只相关股票暴涨暴跌,曾经在股市上呼风唤雨的空头被打得丢盔卸甲。Reddit名声大起,一举获得数百万的新增用户。 有美股投资人戏称这一幕:“就好像看到荷枪实弹的专业选手,突然被一群人用板凳打晕了一样。”经此一役,Reddit成为美国人气最高的新闻社区,估值一路上涨。2021年,Reddit投后估值达到100亿美元,隔年,Reddit与摩根士丹利和高盛合作上市,估值高达150亿美元。 但随后资本市场环境急转直下,Reddit经历了估值危机。这次IPO刻意调低了发行价,效果立竿见影开盘大涨,最终收涨48%。但相去曾经150亿美元的估值,如今市值也是打了一个五折。 字节曾想收购,奥特曼投了 去年亏1.4亿美金 在那个风投热闹的岁月里,Reddit很快聚集一群投资人。 首先便是有着“知遇之恩”的YC。在创业之初,YC向两人提供了1.2万美元的启动资金,2014年,YC还与一众硅谷大佬及VC机构,对Reddit投资了5000万美元,那一轮Reddit估值5亿美元。 有了顶级机构背书,Reddit吸引了更多投资人的注意。2017年8月,Reddit获得2亿美元C轮融资,由红杉资本、硅谷风投安德森霍茨基金(Andreessen Horowitz)领投,寇图资本(Coatue Management)、富达资本(Fidelity Investments)硅谷投资人罗恩・康韦(Ron Conway)、VY Capital、山姆・奥特曼等跟投。 实际上,Open AI创始人山姆・奥特曼早在2014年就投资了Reddit的B轮融资,除了担任过8天的CEO,他还曾在Reddit董事会担任董事七年,任期至2022年。谈及任CEO一事,山姆・奥特曼...
人保服务,人保有温度_超硬材料行业深度分析:未来超硬材料产业发展有哪些机遇?

人保服务,人保有温度_超硬材料行业深度分析:未来超硬材料产业发展有哪些机遇?

超硬材料行业深度分析:未来超硬材料产业发展有哪些机遇? 2024年4月17日 来源:大河财立方 百度 1215 79 超硬材料除了用来制造工具之外,超硬材料在光学、电学、热学方面具有一些特殊性能,是一种重要的功能材料,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这方面的性能和用途正在不断地得到研究开发。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超硬材料行业概述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超硬材料是指硬度特别高的材料。作为一种重要的功能材料,超硬材料可应用于电子电器、装备制造、航空航天、国防军工、医疗检测和治疗等高科技领域。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超硬材料可分为天然以及人造两种,前者主要包括天然的钻石(金刚石)、黑钻石,后者则包括聚合钻石纳米棒(ADNR)、化学气相沉积金刚石(CVDD),以及研究较多的多晶立方氮化硼(PCBN)等。 超硬材料适于用来制造加工其它材料的工具,尤其是在加工硬质材料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正因如此,超硬材料在工业上获得了广泛应用。除了用来制造工具之外,超硬材料在光学、电学、热学方面具有一些特殊性能,是一种重要的功能材料,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这方面的性能和用途正在不断地得到研究开发。 1、超硬材料应用状况如何? 超硬材料被广泛应用于建材 石材、装备制造、汽车制造、家用电器、清洁能源、勘探采掘、消费电子、半导体等领域。 中国的超硬材料应用主要集中在下游产品主要有砂轮、刀具、钻头、锯片等种类,终端可以应用到汽车、机床工具、建材、机场、清洁能源、交通设备制造、基础建设、矿物采掘、装修等领域,对国内技术创新、经济发展有较大推动作用。 国务院在《中国制造2025》中提出,以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超硬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等为发展重点,加快研发先进熔炼、气相沉积、型材加工等新材料关键工艺和生产装备的研发,有效地推动了超硬材料的行业的发展。 据中研产业研究院分析: 超硬材料除了用来制造工具之外,超硬材料在光学、电学、热学方面具有一些特殊性能,是一种重要的功能材料,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这方面的性能和用途正在不断地得到研究开发。 2、未来超硬材料产业发展有哪些机遇? 在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超硬材料分会高级顾问,河南省超硬材料协会秘书长,超硬材料技术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李志宏看来,主要有四大机遇: 一是超硬材料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政策红利,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在积极支持超硬材料产业发展。 二是全球制造业智能化发展趋势,为超硬材料行业开拓了更加广泛的市场。 三是培育钻石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正在走入历史。从材料消耗上看,天然钻石是培育钻石的1000万倍;从碳排放上看,天然钻石的碳排放是培育钻石的20万倍。 四是超硬材料的功能化应用市场更加广泛,尤其是金刚石的声光电热等功能性应用,将再造数个甚至数十个现有规模的超硬材料市场。 “预计未来超硬材料市场规模到2027年将达到2000亿元,到2035年将达到10000亿元,到2050年将达到20000亿元。”李志宏说。 报告在总结超硬材料,尤其是人造金刚石发展历程的基础上,结合新时期的各方面因素,对人造金刚石的发展趋势给予了细致和审慎的预测论证。报告资料详实,图表丰富,既有深入的分析,又有直观的比较,为超硬材料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洞察先机,能准确及时的针对自身环境调整经营策略。 更多行业详情请点击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我们的报告包含大量的数据、深入分析、专业方法和价值洞察,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行业的趋势、风险和机遇。在未来的竞争中拥有正确的洞察力,就有可能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获得领先优势。 关注公众号 免费获取更多报告节选 免费咨询行业专家 相关深度报告REPORTS 11012 2808 3608 4408 5304 6108 推荐阅读 空气消毒机器人的作用据中研普华产业院研究报告《2024-2029年中国空气消毒机器人行业发展前景及深度调研分析报告》分A... 斗齿行业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前景趋势分析斗齿作为挖掘机等机械设备的关键部件,其行业发展状况与工程机械行业的整体发... 电...
杀菌涂料行业上下游市场分析及未来市场预测_人保伴您前行,人保护你周全

杀菌涂料行业上下游市场分析及未来市场预测_人保伴您前行,人保护你周全

人保伴您前行,人保护你周全_杀菌涂料行业上下游市场分析及未来市场预测 2024年4月25日 来源:互联网 401 19 杀菌涂料是一种特殊的涂料,其主要功能在于防止霉菌、细菌和其他微生物的生长。这类涂料通常是在常规的涂料基础上,添加了一定量的抗菌、杀菌剂,如银离子、铜离子等,这些抗菌剂能够有效地杀死或抑制涂料表面上的微生物。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杀菌涂料是一种特殊的涂料,其主要功能在于防止霉菌、细菌和其他微生物的生长。这类涂料通常是在常规的涂料基础上,添加了一定量的抗菌、杀菌剂,如银离子、铜离子等,这些抗菌剂能够有效地杀死或抑制涂料表面上的微生物。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使用杀菌涂料,可以有效地降低环境中的细菌污染,减少细菌和真菌的传播,从而降低感染风险,提高人们的安全和健康水平。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杀菌涂料行业上下游市场分析 上游主要包括原料供应商和生产设备制造商。原料供应商提供生产杀菌涂料所需的各种原材料,如树脂、溶剂、颜料、填料以及关键的抗菌剂(如银离子、铜离子等)。这些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直接影响到杀菌涂料的最终效果和品质。生产设备制造商则提供涂料生产线所需的各类设备,包括搅拌设备、研磨设备、喷涂设备等,确保涂料的生产过程高效且稳定。 下游则主要是应用杀菌涂料的各个领域和行业。包括但不限于医院、食品加工厂、公共厕所、垃圾处理站等高卫生要求的场所,以及家庭环境、工业生产线、设备和仓储设施的表面涂层。 除了直接的应用领域,杀菌涂料行业还涉及到销售渠道和终端用户。涂料生产商通过经销商、建材市场、电商平台等渠道将产品销售给终端用户,包括建筑公司、装饰公司、家庭用户等。这些用户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场景选择合适的杀菌涂料产品,用于改善和提升环境的卫生状况。 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显示: 我国油漆涂料企业经历了从国外引进到模仿再到发展自主品牌的三大阶段。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油漆涂料生产大国,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油漆涂料消费大国。2023年度,中国涂料工业总产量3,577.2万吨,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4.5%;表观消费量3,566.3万吨,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4.2%;主营业务收入4,044.8亿元,同比下降4.5%;利润总额237.4亿元,同比增长9.5%。 随着全球对卫生环境的关注度日益提升,特别是在医疗保健、食品加工和公共场所等领域,杀菌涂料的需求呈现稳步增长态势。尤其在当前全球面临各类传染病威胁的背景下,人们对于能够杀灭或抑制微生物生长的涂料产品的需求更加强烈。 从市场竞争格局来看,随着杀菌涂料市场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进入这一领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然而,由于杀菌涂料的技术门槛相对较高,需要企业在研发、生产和应用等方面具备一定的实力和经验,因此市场上的主导者往往是一些拥有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的大中型企业。同时,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市场的不断成熟,一些具有创新能力和市场敏锐度的中小企业也将逐渐崭露头角。 未来杀菌涂料市场将呈现出以下趋势:一是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但增长速度可能会逐渐放缓;二是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但具有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的企业将占据主导地位;三是应用领域将进一步拓宽,但不同领域的需求差异也将更加明显;四是政策法规和环保要求将对市场产生一定影响,企业需要加强合规意识和环保意识以应对挑战。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及投资者能否做出适时有效的市场决策是制胜的关键。报告准确把握行业未被满足的市场需求和趋势,有效规避行业投资风险,更有效率地巩固或者拓展相应的战略性目标市场,牢牢把握行业竞争的主动权。 杀菌涂料行业研究报告中的杀菌涂料行业数据分析以权威的国家统计数据为基础,采用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的分析方式,利用科学的统计分析方法,在描述行业概貌的同时,对杀菌涂料行业进行细化分析,包括产品总体状况、产品生产情况、重点企业状况、主要产品总产量、进出口情况等。 更多行业详情请点击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 关注公众号 免费获取更多报告节选 免费咨询行业专家 相关深度报告REPORTS 11224 2949 3749 4549 5374 6249 推荐阅读 随着全球经济的增长和消费者饮食结构的多元化,鱿鱼作为一种营养丰富、口感独特的食材,其市场需求不断增加。据统计,... ...
人保车险   品牌优势——快速了解燃油汽车车险,保险有温度_光学传感器行业发展概况、产业链分析及趋势预测

人保车险 品牌优势——快速了解燃油汽车车险,保险有温度_光学传感器行业发展概况、产业链分析及趋势预测

光学传感器行业发展概况、产业链分析及趋势预测 2024年4月26日 来源:互联网 1035 66 光学传感器是一种根据光学原理进行测量的设备,具有非接触和非破坏性测量、几乎不受干扰、高速传输以及可遥测、遥控等优点。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国防科研、信息产业、机械、电力、能源、交通、冶金、石油、建筑、邮电、生物、医学、环保等领域。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光学传感器行业发展概况 光学传感器是一种根据光学原理进行测量的设备,具有非接触和非破坏性测量、几乎不受干扰、高速传输以及可遥测、遥控等优点。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国防科研、信息产业、机械、电力、能源、交通、冶金、石油、建筑、邮电、生物、医学、环保等领域。 光学传感器的工作原理涉及光的透射、反射、吸收或散射。当光与物体或介质相互作用时,其属性可能会发生变化,并且这些变化可以被光电探测器检测到。例如,在反射光学传感器中,光源发出的光被物体反射,然后被光电探测器检测到。反射光的强度可以提供有关物体的距离、大小或表面特性的信息。 光学传感器的主要类型包括光学图像传感器、透射型光学传感器、光学测量传感器、光学鼠标传感器、反射型光学传感器等。 光学传感器行业产业链分析 从产业链的角度来看,光学传感器行业涵盖了上游的原材料制造企业,如光学仪器材料、光学半导体以及生产所需的化学和金属原材料等,这些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直接影响到中游传感器制造的效率和品质。中游则主要是光学传感器的生产环节,包括光电传感器、光纤传感器、图像传感器等,这些传感器利用光学原理实现对光信号的感知和测量。 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显示: 光学传感器行业的应用领域在不断拓宽。以民用消费、汽车、医疗、工业等应用市场为主要驱动力,光学传感器行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例如,激光、可穿戴和传感器结合的技术在汽车、高端消费品和房屋等领域的应用将越来越普遍。同时,随着多个国家在民用消费、医疗、汽车、工业等场景上采用光学传感器,其应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为行业中的企业提供更多长远的发展机会。 从竞争格局来看,中国光学传感器行业正在经历从以国外企业为主向以中国企业为主的转变。国产企业以低价格、高质量的产品逐渐超越国外企业,占据市场份额。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光学传感器行业的市场空间也在不断扩大,未来行业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在全球范围内,精密光学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2022年全球工业级精密光学市场规模为159亿元,预计2026年市场规模将达到268亿元,对应的复合年均增长率为14%。 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市场需求的增加,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光学产品市场,并且拥有完整的光学产业链,能够满足各个阶段光学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并逐步成为全球光学元件、组件与整机的加工制造中心。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光学传感器行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将更加频繁,共同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同时,企业也需要应对来自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随着技术的发展,智能光学传感器等新型产品逐渐涌现,它们通过嵌入芯片、算法等技术实现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提供更加精确、多样化的数据。 未来,光学传感器行业将呈现出应用领域扩大、市场竞争加剧、国际合作与竞争紧密以及面临技术壁垒和价格压力等趋势。企业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技术发展趋势,制定合适的发展战略,以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及投资者能否做出适时有效的市场决策是制胜的关键。报告准确把握行业未被满足的市场需求和趋势,有效规避行业投资风险,更有效率地巩固或者拓展相应的战略性目标市场,牢牢把握行业竞争的主动权。 本研究咨询报告由中研普华咨询公司领衔撰写,在大量周密的市场调研基础上,主要依据了国家统计局、国家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经济信息中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海关总署、全国商业信息中心、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中国行业研究网、全国及海外相关报刊杂志的基础信息以及光学传感器行业研究单位等公布和提供的大量资料。 更多行业详情请点击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 关注公众号 免费获取更多报告节选 免费咨询行业专家 相关深度报告REPORTS 11162 2908 3708 4508 5354 6208 推荐阅读 消防机器人行业市场现状呈现出积极的发展态势。随着科技的...
中国航空货运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 航空货运行业现状及需求前景展望_人保服务,人保伴您前行

中国航空货运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 航空货运行业现状及需求前景展望_人保服务,人保伴您前行

人保服务,人保伴您前行_中国航空货运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 航空货运行业现状及需求前景展望 2024年4月29日 来源:央视网 经济日报 1012 64 3月和4月是传统航空货运的淡季,但2024年航空货运量却持续攀升。数据显示,2024年一季度,国内(不含港澳台)航线完成货邮运输量119.6万吨,较2019年同期增长10.1%。国际及港澳台航线完成货邮运输量81.1万吨,较2019年同期增长36.8%。2024年一季度,货运航班的数量出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3月和4月是传统航空货运的淡季,但2024年航空货运量却持续攀升。数据显示,2024年一季度,国内(不含港澳台)航线完成货邮运输量119.6万吨,较2019年同期增长10.1%。国际及港澳台航线完成货邮运输量81.1万吨,较2019年同期增长36.8%。2024年一季度,货运航班的数量出现明显上升,多条国内国际的货运航线实现开通。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024年一季度,民航货邮运输量创下历年一季度的最高值,显示出市场对航空货运的旺盛需求。宏观上,一季度国民经济持续回升,GDP同比增长5.3%。政策上,中国民航局围绕扩大国内航空市场需求、推动国际航空市场恢复、降低航空物流成本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有力促进行业复苏。 航空货运是通过航空公司承运进出口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它主要适用于体积小、重量轻、货值高、需求急的货物。 航空货运具有灵活性强、安全性好等特点。由于航空运输基本不受地理条件的限制,可以送达至任何有空港的地方,即使在没有机场的城市,也可以通过航空+陆运的模式实现快速高效送达。此外,空运航班密集,选择多样,包括全货机、客机腹舱、定期航班和不定期航班等。 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显示: 航空货运的成本相对较高,通常按公斤计费,这对于运输大宗货物来说可能不太经济。但对于高价值货物来说,航空货运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其安全性,减少了货损。此外,航空货运的交货时间相对较短,一般航班需要提前6~8小时交货,而提货通常在飞机落地2小时分拣完毕后进行。 2023年以来,我国货运航线布局逐步完善,航空货运供给加大。中国民航局最新数据显示,我国航空物流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全行业货机机队规模比2019年增加了82架。 据中国民航局统计,截至2023年11月底,全行业货机机队规模增至255架,较2022年增加32架,较2019年增加82架。机场货运设施保障能力约3100万吨,其中国际航站设施利用率约80%。 另外,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航空物流分会统计,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国共计新开通国内货运航线71条,国际货运航线140条。截至目前,我国已与129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边航空运输协定,我国货运航空公司连通境外国家61个、境外机场142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42个。 在新一轮的全球产业重构中,国际航空物流是产业集聚的先导因素和赢得产业竞争的利器,是影响新一轮全球产业重构的“基础设施”。掌握自主可控的“空中大动脉”,提高自有航空物流供应链体系的全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重要抓手。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成渝四大世界级机场群为主的航空货运通道,“航空货运+卡车航班”空地联运模式不断深化拓展。 2023年中国空运出口总货量约456.27万吨,同比下降5.85%,较2019年增长1.40%。从货物品类来看,空运出口货物主要以高科技产品、机器设备零部件、家庭及个人消费品、个人服饰及饰品等为主,合计占比达到71.58%。随着跨境电商、生鲜冷链等品类迎来放量增长,我国航空物流货品结构也在发生变化。 业内人士表示,中国航空货运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多家航运物流公司业绩预增。目前,跨境电商已经成为航空货运的重要增长点,占货运总重量的五成以上。同时,高端医药、冷链生鲜、电子产品的货运需求也在不断增长。 据预测,2025年民航货邮运输总量将达到755至850万吨。国内市场受宏观经济复苏和消费结构升级带动,国内货运加快增长,预计到2025年达到520万吨;国际市场受国际经贸形势、货机运力等影响,增长趋势存在一定波动,按照乐观、中观、悲观三种情景分析,预计到2025年国际货邮运输量分别为330万吨、280万吨和235万吨。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及投资者能否做出适时有效的市场决策是制胜的关键。报告准确把握行业未被满足的市场需求和趋势,有效规避行业投资风险,更有效率地巩固或者拓展相应的战略性目标市场,牢牢把握行业竞争的主动权。 更多行业详情请点击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 ...
人保车险,人保财险政银保 _中国AGV移动机器人产业链上下游市场分析

人保车险,人保财险政银保 _中国AGV移动机器人产业链上下游市场分析

人保车险,人保财险政银保 _中国AGV移动机器人产业链上下游市场分析 2024年4月30日 来源:中研网 331 14 移动机器人产业链涵盖了从上游零部件供应到中游机器人生产加工,再到下游广泛应用的完整生态。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在产业链的上游,零部件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这些核心零部件包括但不限于伺服系统、减速器、控制器、传感器、驱动器和机械件等,它们共同构成了移动机器人的基础骨架,决定了机器人的性能、稳定性和精确度。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中游是移动机器人的生产加工环节。这一环节涉及将上游零部件组装成各种类型和功能的移动机器人。移动机器人产品种类繁多,主要包括轮式移动机器人、步行移动机器人、履带式移动机器人、爬行机器人、蠕动式机器人和游动式机器人等。这些机器人根据应用场景和需求的差异,在设计、功能和性能上有所区别。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产业链的下游则是移动机器人的应用领域。移动机器人凭借其高效、灵活、自动化的特点,在多个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电商/零售行业通过引入移动机器人实现了快速、准确的货物配送和库存管理;物流行业则利用移动机器人提高了物流效率和降低了人力成本;汽车及零部件行业通过移动机器人实现了生产线的自动化和智能化;3C及半导体行业也借助移动机器人提升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分析,AGV移动机器人的成本主要集中在减速器、伺服系统、控制器等核心零部件上,这些关键组件对于机器人和自动化设备的性能至关重要。然而,目前GV的核心零部件供应商主要依赖国外厂商,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运营成本和供应链风险。 考虑到国产替代的潜力,国内的一些上市公司已经在这些领域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例如,汇川技术在伺服系统领域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市场竞争力;雷赛智能专注于控制器的研发和生产,为工业自动化提供高性能的解决方案;绿的谐波在减速器领域拥有先进的技术和制造工艺;埃斯顿则在机器人本体方面有所建树。 三、中国AGV移动机器人产业链下游细分市场分析 随着物流、仓储和汽车产业智能化趋势的不断加强,移动机器人的市场需求也在持续增长。这种增长不仅体现在制造和仓储领域,如快递和电商等强劲需求领域,也涉及到了电力巡检、智慧医疗和锂电等多个行业。 图表:2021年全球移动机器人下游行业应用占比 移动机器人在这些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主要得益于其高效、灵活和自动化的特点。在制造和仓储领域,移动机器人可以自动完成货物的搬运、存储和管理等工作,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降低了人力成本。在电力巡检领域,移动机器人可以通过搭载各种传感器和摄像头,实现对电力设备的远程监控和巡检,提高了巡检的效率和安全性。在智慧医疗领域,移动机器人可以用于药物配送、患者转运等工作,为患者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医疗服务。而在锂电等制造领域,移动机器人也能够帮助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根据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移动机器人在日用百货(仓储)和汽车领域的占比分别为22%和15%,这表明这两个领域是移动机器人应用的重要市场。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市场的不断扩大,移动机器人在这些领域的应用将会更加广泛和深入。 更多AGV移动机器人行业深度分析,请点击查看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 关注公众号 免费获取更多报告节选 免费咨询行业专家 相关深度报告REPORTS 11147 2898 3698 4498 5349 6198 推荐阅读 2024年数据安全服务行业市场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前景趋势分析数据安全服务市场规模在近年来持续增长,并呈现出强劲的增... 2024年数字孪生技术行业市场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前景趋势分析数字孪生技术市场规模在近年来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并且随... 2024年大数据行业市场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前景趋势分析大数据市场规模在近年来持续增长,并呈现出快速扩张的趋势。随着... 2024年数字能源行业市场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前景趋势分析数字能源市场规模在近年来迅速扩大,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