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达股份:拟对年产22万吨环氧丙(乙)烷衍生产品技改项目方案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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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月02月12日

(原标题:怡达股份:拟对年产22万吨环氧丙(乙)烷衍生产品技改项目方案进行调整)

怡达股份:拟对年产22万吨环氧丙(乙)烷衍生产品技改项目方案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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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财讯2月12日电,怡达股份(300721)2月12日公告,为迎合未来市场发展需求以及原项目建设地受长江“一公里”岸线(洋思港闸河道管理范围边界线一公里)政策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拟对“年产22万吨环氧丙(乙)烷衍生产品技改项目”整体方案进行如下调整:减少原项目三羟乙基异氰尿酸酯(赛克)产品2万吨,同时变更后的项目名称为:“年产20万吨环氧丙(乙)烷衍生产品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由8.45亿元减少至6.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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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监管部门披露保险业偿付能力数据后,10余家险企一季度偿付能力不达标现象引发行业对中小险企补充资本的关注。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今年前5个月,有13家中小险企已获批增资,合计增资约135.4亿元;1家险企(人保财险)获批发债,发债额达120亿元。险企合计获批“补血”255.4亿元。此外,今年以来多家险企发布增资或发债计划。   多位业界人士告诉记者,随着保险市场竞争加剧,利率中枢下行,行业转型进入深水区,中小险企面临不同程度的经营压力,通过补充资本以增强竞争力和风险抵抗能力的需求持续提升。未来,预期保险业补充资本的需求仍将维持高位。   13家中小险企       获批增资约135.4亿元   与往年同期有所不同的是,今年前5个月,险企增资频次远高于发债频次。   具体来看,前5个月,已有13家险企获批增资合计约135.4亿元,且获批的险企均为中小险企,包括阳光人寿、信泰人寿、中信保诚人寿、三峡人寿、爱心人寿、华泰人寿、横琴人寿、恒邦财险等。   从获批增资额看,3家险企增资额超20亿元,分别为信泰人寿、阳光人寿和中信保诚人寿。其中,信泰人寿获批增资额最大,达52.04亿元,由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投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等国企集体认购。   从获批发债的险企来看,前5月仅人保财险获批发债120亿元。引人注意的是,今年以来险企发债规模远低于去年同期。数据显示,去年前5个月,共有7家险企获批发债,合计发债额达336.5亿元。此外,2023年全年,保险机构共发债1121.7亿元,同比增长399.6%,其中,仅永续债获批发行规模达677亿元。   对此,星图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黄大智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今年前5个月险企发债速度有所减缓,一方面可能是经历去年的高强度发债后,部分险企资本补充达到了阶段性目标;另一方面,目前具有资本补充需求的主体以中小险企为主,但相对而言,中小险企受限于经营规模、资质等因素,市场化发债受到诸多约束,因此速度放缓。   此外,今年部分险企发行的债券利率低于去年平均水平。今年前5个月,利安人寿共发行两只资本补充债券(2022年获批发债,今年发行),两只资本补充债券利率分别为2.78%、2.75%。而2023年共新发行23只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平均票面利率约为3.6%。   黄大智表示,债券发行的票面利率下降,对险企而言是一种利好,因为会降低险企融资和发债成本,不过,票面利率下行对于投资人的吸引力也会有所下降。但横向对比来看,整个债券类的大类资产票面利率都在下降,因此也要客观看待这种影响。   多家险企       发布增资计划   除已获批“补血”的险企之外,今年还有多家险企的“补血”计划“在路上”。   据记者统计,今年以来,已有锦泰保险、泰康养老、珠峰财险、国民养老保险等6家险企公布了增资计划,拟增资额超57亿元,目前这些增资计划尚待批复。发债方面,华泰人寿发布公告称,拟发行8亿元资本补充债,尚待监管批准。   整体来看,计划增资的险企也均为中小险企。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行业利润增速有下行趋势,中小险企通过盈利转增资本的增速受到一定限制,叠加偿二代二期工程实施后,部分中小险企偿付能力有所承压,对资本补充的需求持续存在。   2024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共有13家中小险企偿付能力不达标,包括5家人身险公司与8家财险公司。其中,2家险企的风险综合评级为D级,其余险企的风险综合评级为C。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对于民营险企和中小险企来说,补充资本面临着股东出资能力不足、意愿匮乏和发债受限的问题,面对激烈的行业竞争,有的险企股东甚至选择减持,整体来看,中小险企仍需多途径补充资本。   黄大智补充说:“除发债和原有股东增资之外,中小险企也可以尝试战略引资或者扩股,但这些补充资本的方式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险企需做好资本补充的长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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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审 违法记录消除还应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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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审 违法记录消除还应更进一步)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6月28日,《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全文公布。二审稿相较一审稿在立法质量有了明显提升,尤其是对一审稿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例如“中华民族精神”“中华民族感情”的条文,以及授权公安机关采集违法行为人和被侵害者生物信息的条文,甚至是“侮辱谩骂警察”的条文,二审稿几乎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一审稿中所体现出的部门立法倾向,二审稿同样进行了一定纠偏。 但从整体来看,二审稿还有可以改善修改的空间,例如处罚圈的明显扩大、处罚幅度的明显提高、程序约束机制的明显松弛,二审稿并未完全予以纠正。而实践中呼声很高的有关治安违法记录的消除问题,二审稿同样没有涉及。 治安违法记录就是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客观记录。我国的犯罪附随效果至今都相当严苛,只要是受刑人员,无论其所犯之罪是重罪还是轻罪,不仅会有行业进入、资格受限、利益减损的惩罚,其犯罪附随效果甚至会殃及其亲属家人。 与犯罪记录一样,虽然目前仅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证券投资经纪法》等为数不多的法律规范明确规定对违法前科者的资格限制和行业禁入,但违法记录的影响却远超人们想象。实践中,除了会确定性地影响当事人的入学、就业、入党、参军、晋升外,有无违法记录甚至还会被作为能否担任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能否悬挂退役军人光荣牌、能否参选村干部、能否进入专家库的前提。与其影响程度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有关违法记录的记载、在错登时当事人是否可要求更正,甚至是为了摆脱持久的精神羞辱和制度歧视,有违法记录者可否要求行政机关彻底删除这些违法记录,在法律上都几无规范可循。 从法律明确规定来看,治安违法记录的存在主要是作为行政处罚的量罚基准和刑事制裁的酌定情节。对于前者,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从重处罚”,这就意味着公安机关在考虑处罚基准时,必须考虑当事人此前六个月是否已有违法行为;对于后者,例如《刑法》第153条规定,“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就意味着此前是否受过治安管理处罚会成为犯罪的构成要件。 除了上述明确的规定外,违法记录更重要的功能是对有前科者的特别预防,即这些人因此前有过违法行为,所以相比其他人具有更大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因此要对其予以特别标注和特别盯防。这种特别预防的目的首先是公共安全和社会防卫,其次也是通过在常规处罚之外,再对其施加资格限定和行为禁止的惩罚,使违法行为人记住教训,进而达到“小过不生,大罪不至”的治理效果。但这种为个人终身贴上违法标签,也意味着将其永久地推向了社会对立面,同样会对其社会复归造成严重障碍。 因为注意到这个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一审稿首次规定了未成年人的违法记录封存问题,“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所谓封存,是通过控制和限缩违法记录的查询机制,通过禁止查询、披露和使用,来间接达到违法前科消灭的效果。 但一审稿的这条规定又存在明显局限:首先,规定仍旧允许“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但“有关单位”范围不明,很容易在实践中被不当扩大;其次,也是最重要的,违法记录的封存仅限于未成年人,对于成年人而言,其仍旧可能要终身背负违法标签。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2年,全国公安机关每年查处的治安类违法案件大概是800万起,这也说明,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饱受违法记录之苦。所以,从法律上的权利保护角度,我们呼吁《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接下来的修改中能对人数如此庞大的人群的呼声有所回应。如果彻底清除目前还较为困难,那至少可以在法律中规定限制查询,即学校、用人单位等部门只有在有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授权时,才可对当事人的违法记录予以查询,而不是随便就让当事人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这种方式虽然是权宜之计,但至少可以解决部分问题。 在人类刑罚历史上,对于那些曾犯罪的人,国家不仅会削鼻断臂,甚至还会在脸上刻字以示羞辱。这种野蛮的做法早已被现代法治所废弃。可让当事人终身背负违法记录,并持续地对其进行精神羞辱和制度歧视,又何尝不是一种更隐蔽的“墨刑”?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法律应该给人更多的改过自新的机会,而不应一旦有错就将其终身禁锢在数字监狱中。 (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罕见!两家中小银行年中发力冲中收,头部保司产品搭台唱主角 银保新政下行业重构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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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上半年息差收窄、中收增长乏力的下行压力,近期一些中小银行开始主动求变。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近期,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湖南临湘农商银行、会同农商银行等县域农商行罕见召开专题会议,声称推动下半年代理保险业务,减缓中间业务下滑的压力。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7月9日,处于沿海地区的广东某市农商行网点人士对财联社表示,近年来比较少有银保业务大型推动会议;以往是配合保险开门红冲刺,最多提早到第四季度,但是刚过半年就冲刺在广东比较少见。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而另一大看点,则是两家中小银行的中收攻坚战中,中国人寿,人保寿险等头部保司的产品开始唱主角。受访业内人士称,这是银保新政后行业重构的典型侧面,预计未来银保渠道调整还会继续,头部保司的渠道下沉度和市场集中度会更高。 罕见中小银行年中发力冲击中收 财联社注意到,6月底7月初,各家银行半年总结和工作会议尚未召开,但是代理保险推动会却提前召开。 会同农商行官微7月5日信息显示,该行董事长王扬坤在动员大会上表示,上半年代理保险中间业务收入指标相对其他指标增长较慢,要求掌握唯一代理的“国寿臻鑫传家终身寿险”产品特点,实行全员营销。 在6月18日举行的代理保险培训会上,临湘农商银行副行长张万强调,发展代理保险等中间业务是农商银行转型发展的必经之路,是补齐业务短板、丰富产品链条、拓展市场的重要抓手。 而在会同农商行的动员会上,该行的焦虑感更强,明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基础任务,各支行负责人递交了责任状。即日将此次代理保险营销动员会的精神传达到每位员工,即日就对代理保险营销进度进行通报督导。 华南某寿险公司研究部主管7月9日对财联社表示,代销哪家产品的确是银行有自主权,监管没有强制规定。但是由于农商行规模小和网点少,在代理保险上面的确竞争优势不如邮储和邮政“双邮”渠道。 头部保司下沉渠道,头部效应会越来越强 不过,此次公告显示,与临湘农商银行合作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湘支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湘市支公司等五家保险公司;与会同农商行合作的是中国人寿,均以头部企业为主。 受访业内人士认为,相关案例中体现出的头部保司下沉渠道也是行业内近期的一大看点。 上述寿险公司人士分析认为,取消一对三和实行报行合一之后,中小险企的费用奖励优势在减弱,头部保险公司的营销能力和品牌产品优势也更受品牌弱的小银行欢迎,银保头部效应可能有趋强的迹象。 而在此前,四大行与招商、邮储是银保销售渠道的主力,中小行尤其县域的农商行代理的比例较低。 5月中旬,招商证券银团队分析银保新政预计,头部公司凭借服务、品牌和客户经营等资源优势,预计将在高客经营中占据领先地位;中小公司通过签约更多银行网点,有望触达更多客户。 新政下银保渠道调整或仍将继续 在政策和市场等因素影响下,银保渠道近年来进入调整期。 一季报数据最新显示,邮储银行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94.76亿元,同比减少21.10亿元,下降18.21%;交通银行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18.79亿元,同比减少8.06亿元,降幅6.35%;股份行中,平安银行代理个人保险收入2.48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1.18%;招商银行代理保险收入25.24亿元,同比下降50.28%。 5月中旬,中信证券非银团队在分析“一对三”限制取消的影响时候认为,今年一季度“开门红”期间,行业银保渠道新单期交保费仍处在下行通道,同比降幅为22%。寿险“老七家”银保渠道新单期交保费集体负增长,平均降幅约为25%。预计二季度数据仍将明显承压。 不过,中信证券非银团队认为,从寿险行业保费角度看,银保保费占到一半左右,银保保费回归增长将成为未来带动行业保费长期增长的主要力量。尤其是在供给侧走向集中的情况下,未来优势公司有望同时受益银保需求恢复、份额集中、价值率提高等多方面好处。 近日,华西证券非银分析师罗惠洲在展望保险行业半年业绩时候认为,随着银保渠道“一对三”限制取消,银保业务或将有所回暖进而缓解部分新单增长压力。加上各险企持续推进负债端降本增效,以及不断优化渠道将继续改善新业务价值率,“以价补量”将推动NBV延续向好态势。 因此,预计2024H1各上市险企NBV增速虽相比一季度有所放缓,但仍有望保持双位数水平。 翻译 搜索 复制 【作者:梁柯志】  (编辑:王欣宇) 关键字:...
两上市险企本周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 总计派发现金红利近22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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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寿、中国太保相继发布2023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并将现金派发日定于本周。具体来看,中国人寿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1.54亿元(含税,下同),中国太保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98.13亿元。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受访专家表示,上市险企稳定、较高的分红比例给股东提供了可预见的现金流,有利于上市险企管理市值,并间接推动上市险企通过资本市场补充偿付能力充足率。上市险企要通过优化分红措施,平衡好回报投资者和实现自身发展的关系。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红率均超30% 具体来看,中国人寿2023年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显示,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约282.65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1.54亿元,现金红利派发日定为7月11日。 中国太保2023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显示,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约96.20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2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98.13亿元,现金红利派发日定为7月12日。 除中国人寿、中国太保确定了分红派息实施日之外,目前,五家上市险企已公布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中国平安拟派发2023年末期股息每股现金1.5元,全年股息为每股现金2.43元,同比增长0.4%,2023年年度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440.02亿元;中国人保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8.99亿元;新华保险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26.52亿元。 从分红率来看,五家上市险企2023年合计派发现金红利预计超755.20亿元,平均分红率达45.63%。其中,中国人寿分红率最高,达57.6%。 就此,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优秀的上市公司,为了及时和投资人分享经营业绩,给股东提供可预见的现金流,同时也为公司自身发展提供资本补充来源,一般倾向于维持稳定的分红比例。从行业的惯例操作看,30%是诸多优秀上市公司采用的分红比例,且有些公司还将分红比例写入公司章程。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市险企设置分红比例时,需要考虑公司的经营业绩、资金状况、风控指标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要通过优化分红政策,平衡好回报投资者和实现自身发展的关系。 值得关注的是,分红派息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险企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过,上市险企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显示,分红对险企的偿付能力影响整体较小。例如,中国人寿的公告显示,截至去年底,中国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8.19%,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8.54%,本次利润分配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约2.71个百分点,利润分配后,其偿付能力充足率仍保持较高水平,符合监管要求。 中国人保集团总裁赵鹏此前在2023年度业绩发布会上也表示,公司偿付能力足以支撑未来业务发展和长期稳定分红。分红对偿付能力影响较小,2023年度分红约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4个百分点。 4家上市险企推进中期分红 新“国九条”提出,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 为积极响应新“国九条”及监管政策导向,新华保险、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四家上市险企均已表态推进或已执行中期分红。 对上市险企而言,增加分红频次在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同时,也会对其经营、融资等方面带来影响。周瑾表示,增加中期分红,对于上市险企的当期偿付能力和现金流来说有一定影响,同时,这会增强投资人的信心,在股价和再融资方面又将获得正向回馈。保险公司的发展需要稳定的资本支撑,也需要持续融资补充来实现规模增长,因此,维持稳定的分红比例和制定有节奏的融资计划,有利于险企做好资本规划和现金流预测。 田利辉认为,增加分红频次对于险企和投资者主要有三方面影响:一是可以平滑投资者现金流,提升获得感;二是能够体现险企对股东回报的重视,增加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信心;三是有望吸引增量资金进入保险股板块,有利于提升其在资本市场的表现。 翻译 搜索 复制 【作者:冷翠华   见习记者 杨笑寒】  (编辑:王欣宇) 关键字:...
互联网平台公司积极进军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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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盛大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全资股东海南众合云联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方发生了变更,由“海南众合云睿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变更为“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而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是某头部短视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近年来,保险与互联网的融合进程逐渐加速,头部短视频公司在进军保险业的同时,保险公司也在纷纷积极“触网”,加大与第三方平台的合作。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除了前述头部短视频公司之外,近年来,还有多家互联网平台公司通过类似的“曲线布局”方式获得保险经纪牌照。早在2018年6月,另一家头部短视频公司通过旗下子公司收购了北京华夏保险经纪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曲线布局的方式将一张保险经纪牌照收入囊中。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称,头部流量平台拥有巨大的粉丝数量、低廉的获客成本和带货场景,进军保险经纪行业具备销售优势。 周瑾表示,互联网平台在获取了保险经纪牌照后,可以借助巨大的资源优势,发展数字化的保险中介模式,通过低成本的获客、精准化的营销、高效率的转化、数字化的经营,提升竞争力。 从行业角度看,互联网平台公司与传统保险公司各具优势。星图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黄大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保险行业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虽然客户在选择产品时会受到营销策略的影响,但专业化服务更强调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符合资产配置需求的保险产品方案。特别是针对价值高、复杂性高的产品,需要销售方对产品有深入了解,可能还需要进行线下沟通,在这一点上,传统保险公司更具优势。 在互联网平台公司积极布局保险行业的同时,传统保险公司也在逐步探索互联网保险模式。 今年4月份,元保集团和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2023年中国互联网保险消费者洞察报告》显示,2023年,各年龄段消费者的线上购险率普遍提高。其中,33%的消费者通过短视频了解保险品牌。未来,82%的受访者计划通过线上购险,反超线下渠道(76%)。 随着保险产品在互联网渠道的数字化生态模式快速发展,传统保险公司也在持续探索与第三方平台的合作。例如,今年5月份,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平洋产险等多家保险公司与互联网保险代理平台“蚂蚁保”合作,共同研发上线了车险“联合定价”技术。7月份,慧择与新华保险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联合定制互联网保险产品等。 对于行业而言,险企与第三方平台加强线上合作,带来了许多积极影响。黄大智表示,从产品供给层面看,互联网保险产品为用户提供了更多选择,丰富了产品的多样性。同时,以短视频为载体的投教方式更容易让用户和投资者接受,从而提升了居民对于配置保险产品的积极性。 周瑾表示,随着行业转型以及数字化变革的推进,互联网保险的内涵和外延都在发生变化,一方面,互联网保险日益成为一种新的保险经营模式,在产品定制、风控定价、运营服务等环节不断创新突破;另一方面,互联网保险也秉承了互联网的共享基因,在链接生态合作伙伴、打造生态合作模式等方面,为中小保险机构发展提供更多可能性。 翻译 搜索 复制 【作者:冷翠华 见习记者 杨笑寒】  (编辑:王欣宇)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