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科技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一种胶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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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月09月26日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天眼查APP数据显示巨星科技(002444)新获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专利名为“一种胶枪”,专利申请号为CN202320373452.9,授权日为2025年9月26日。

巨星科技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一种胶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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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摘要:一种胶枪,包括:主体,所述主体的一端形成用于容纳胶筒的容纳部;第一手柄和第二手柄,所述第一手柄通过枢转销轴与所述第二手柄相连;所述第一手柄和所述第二手柄中的一个被设置为固定手柄,另一个被设置为相对于所述固定手柄转动的活动手柄;所述固定手柄连接至所述主体的另一端;其中,所述活动手柄上设置有致动部,所述致动部被配置为推动所述胶枪的推件;所述致动部和所述枢转销轴中的至少一个被设置为位置可调节,使得所述致动部与所述枢转销轴之间的距离改变,实现在至少两个档位之间切换。

今年以来巨星科技新获得专利授权184个,较去年同期增加了44.88%。结合公司2025年中报财务数据,今年上半年公司在研发方面投入了1.75亿元,同比增10.57%。

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37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338次;财产线索方面有商标信息710条,专利信息3035条,著作权信息24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44个。

数据来源:天眼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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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今起施行 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法治基础

新公司法今起施行 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法治基础

  ▶▶优化公司“三会一层”治理结构,突出强调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明确上市公司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以及禁止违法代持上市公司股票   ▶▶明确界定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的内涵与具体内容,加强对董监高关联交易的规范,新增关联交易报告义务和回避表决规则。引入“事实董事”“影子董事”制度,明确“双控人”执行公司事务时的忠实、勤勉义务,以及“双控人”人作为“影子董事”的责任   ▶▶强化股东知情权,扩大股东查阅材料的范围,允许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新增允许股东查阅、复制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等   7月1日起,新公司法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新公司法在完善公司资本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责任等方面亮点纷呈。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新公司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法治基础,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增强市场信心,将促进资本市场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强调董事会核心地位   新公司法优化了公司“三会一层”(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治理结构,提高“三会”运作灵活度,突出强调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并提升对董事履职和权益保护。   在市场人士看来,这有助于提高董事会的透明度,增强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云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问题进行了比较大的修改完善,对于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有着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首先,新公司法引入单层公司治理结构,允许公司只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公司只设董事会的,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未来,监事会或监事不再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必选项,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结构的灵活性,上市公司据此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组织架构。   其次,新公司法将对股东会、董事会职权重新配置,如删除股东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职权,保留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扩充董事会职权,如新增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等。市场人士认为,这突出了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与此同时,新公司法提升公司董事履职和权益保护。如股东会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该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再次,新公司法还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增加“监事会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的规定。   最后,新公司法明确了上市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权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机制等事项”。李云表示,对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权及董监高人员薪酬考核机制进行明确规定,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更好激励和约束董监高人员履行相应的职责。   新公司法还明确上市公司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以及禁止违法代持上市公司股票。李云表示,这是在法律层面首次对此问题作出规定,意义重大,对认定上市公司股份代持的效力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公司法适用于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所有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本次修法中对于强化公司“双控人(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对于加强公司股东和债权人保护的规定,对于监事会和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选择设立规定,对于公众公司的治理完善等均有重大的积极性意义。   规范“关键少数”行为   扩大“双控人”责任范围   新公司法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的责任,规范上市公司“关键少数”行为。如明确界定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的内涵与具体内容;加强对董监高关联交易的规范,新增关联交易报告义务和回避表决规则等。   其中,新公司法规定了“事实董事”“影子董事”制度,成为一大亮点。根据新公司法要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汤欣表示,上市公司的部分董事可能由公司“双控人”推荐,甚至直接由作为自然人的“双控人”担任,厘清对董事忠实义务、勤勉义务和合规义务的具体要求意义重大;在当下一些案例中,关联交易是对于“双控人”进行利益输送的主要途径之一,增加对关联交易的必经程序和不公允关联交易效力后果的规定,具有实效性;引入“事实董事”“影子董事”制度,则有...
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审 违法记录消除还应更进一步

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审 违法记录消除还应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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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回购、高管增持、大比例分红组合拳 保险股能否成为高股息策略“宠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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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孙诗卉 上海报道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近日,港交所权益披露资料显示,在7月15日增持222万股友邦保险股份后,友邦保险集团CEO兼总裁李源祥(Lee Yuan Siong)当前股份总数达842.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该持股总数较李源祥2023年年底时的持股总数680.99万股增长近161.55万股。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市值管理持续:高管增持、股份回购叠加大比例分红 事实上,上市公司高管增持一直被视作增强投资者信心、提振股价的有效手段。例如,万科于7月15日公告,万科骨干管理人员自筹资金2亿元,委托第三方通过信托计划自愿增持公司A股股份;华夏幸福发布公告表示,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文学拟自2024年7月3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 险企方面,中国太保原总裁傅帆(现董事长)也曾分别于2022年5月20日和2022年5月23日增持公司H股股份27800股和12000股,买入平均价格分别为17.24港元/股和17.7港元/股,合计增持金额约69.17万港元。 业内认为,高管增持通常意味着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向市场传递公司股价被低估的信号,同时改善市场对于上市公司的预期。 有趣的是,与其他企业的增持操作相比,友邦的操作更偏向“少量多次”。在多次操作下,友邦保险集团CEO兼总裁李源祥(Lee Yuan Siong)今年以来持股总数较23年底披露的680.99万股增长近161.55万股,总数达842.54万股。 除了高管的持续增持,友邦的百亿回购计划也仍在进行中。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观察到,自友邦保险2022年宣布百亿美元回购计划以来,截至7月18日,百亿股份回购计划回购金额已超90亿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百亿美元回购计划进度接近八成的时候,友邦保险又在四月底宣布,百亿美元回购计划将在原计划基础上额外增加20亿美元的回购股份,并将在未来12个月完成。 据统计,截至7月18日,友邦百亿美元回购计划回购规模已经超过91亿美元(按照1美元兑换7.8099港元计算,因汇率波动可能存在误差,本文美元数额均为估算)。按照原本的百亿美元回购计划,该进度已经超过90%,不过在增加20亿美元回购金额后,友邦仍将继续回购数十亿美元的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在加码回购计划的同时,友邦还同时宣布以每年自由盈余净额的75%作为目标派息率。自2024年起,将每年通过股息和股份回购向股东返还资本。相关分析人士认为,一系列资本管理政策整体超预期,体现了公司的治理能力和对未来发展的信心,表明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而这与当前市场上主流的高股息价值投资策略不谋而合。 近年来,高股息策略成为越来越多投资者和投资机构的选择。业内认为,在市场预期转弱、单边下跌或震荡时,“避风港”属性尤为重要。中信建投在研报中表示,由于高股息公司特有的财务表现优异、现金流充沛、盈利能力稳健等一系列特点,且此类标的大多为市值较大,股价波动幅度较小的银行股、公用事业股、周期资源股龙头等,因此当整个市场经历不可预期的恐慌或危机而表现疲软时,高股息策略防御属性显现,突显出“熊市抗跌”的特性,同时还能获得可观的分红收益。 加大分红力度 保险股发力“高股息” 近年来,各大上市保险公司正在努力打造自身的“避风港”属性,尤其体现在打造高分红属性上。在新“国九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政策支持下,越来越多的上市保险公司加大了分红力度。 5月25日,新华保险发布公告,将在公司2024年半年度具有可供分配利润的条件下,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派息;6月26日,中国人保、中国人寿接连发布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而在此前,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A股上市五家险企中,只有中国平安每年两次分红,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太保和新华保险则每年分红一次。 长江证券在研报中表示,中期分红能够实际在2024年内发放,相当于年内到账1次上年度股息和1次本年度中期股息,可以拉升短期的股息率,这对部分高股息策略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也就是说,险企的中期分红有利于吸引增量资金进入保险股板块。 除了今年增派的中期分红,头部上市险企去年分红水平均保持高位。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A股上市五家险企分红率均超三成。2023年,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中国太保、中国人保、新华保险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超755.20亿元,平均分红率达45.63%,五家险企分红率都在30%以上。 从分红金额来看,中国平安在五家上市险企中最高,高达440.02亿元。该公司拟派发2023年末期股息每股现金人民币1.5元,全年股息为每股现金2.43元,同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