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益通:截至2025年9月18日股东总数为10,53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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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月09月19日

证券之星消息,创益通(300991)09月1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创益通:截至2025年9月18日股东总数为10,53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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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董秘,您好!请问公司截至9月19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创益通董秘: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未向公司提供2025年9月19日的股东名册,但提供了2025年9月18日的股东名册,截至2025年9月18日,公司股东总数为10,531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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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主喊贵,险企喊亏”的新能源车险发展难题有望缓解。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日前,记者从业内了解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下发了《关于推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根据《意见稿》,政策实施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24年6月1日。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政策非常及时,很有针对性,对当前新能源车险遇到的主要问题都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决方案,且结合了短期和长期考虑,将促进保费与风险的精准匹配。”瑞士再保险中国原总裁陈东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车险改革政策的落实,新能源车险经营将更加精细化,有望实现更加健康的发展。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扩大自主定价系数范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意见稿》旨在“深化车险综合改革,促进新能源车险降本增效,提升保障水平,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   具体来看,《意见稿》提出,要扩大新能源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范围,将推进新能源商业车险的自主定价系数范围按照0.5至1.5区间执行,提升市场经营主体的定价能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扩大新能源汽车自主定价系数区间非常必要,将进一步提升保费和风险水平的匹配程度。”陈东辉表示,险企在获得更大自主定价权之后,有助于优质客户的车险价格进一步下降,同时也打开了高风险客户的费率上升空间,对解决当前新能源车险困局有重要意义。   科波拉汽车咨询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创始人、首席执行官王浩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改革使险企定价的自主性更大,同时也对险企针对不同类型客户的定价能力和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市场渗透率持续提升。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今年一季度,强劲的增长势头仍在继续。   与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增长同步,新能源车险市场也迅速壮大。例如,2023年,人保财险新能源车承保数量同比增长57.7%;太保产险新能源车险保费同比增长54.7%。然而,由于新能源车险出险率、赔付率高,保费偏贵,出现了“车主喊贵,险企喊亏”的两难局面。   业内人士认为,自主定价系数区间适度放开之后,险企通过精准定价,使优质客户保费下行、高风险客户保费上行,从而实现新的平衡。同时,这也将倒逼险企加大科技应用,提高精准定价能力。   兜底机制解决投保难   针对网约车等高风险群体的新能源车险解决方案,《意见稿》也明确了相应思路。《意见稿》提出,支持行业优化新能源商业车险保障责任,有序增加产品供给。贴合市场需求,研究推出“基础+变动”组合保险产品,为兼职运营网约车的新能源车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险保障。同时,《意见稿》提出“推动行业研究建立高风险车辆兜底保障机制,有效解决部分车辆投保难问题,实现愿保尽保”。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解决思路针对性很强,有望逐步解决当前部分新能源汽车投保难的问题。此前,由于部分新能源汽车的网约车占比较高,其出险率和赔付率明显偏高,在新能源车险整体经营亏损的情况下,有险企拒保部分新能源车型,车主投保难、续保难现象较为明显。为此,今年1月份,监管部门向财险公司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新能源车险承保工作的通知》,要求财险公司对于新能源车交强险不得拒保,商业险愿保尽保,不得在系统管控、核保政策等方面对特定新能源车型采取“一刀切”等不合理的限制承保措施。   此次发布的《意见稿》则针对上述难题给出了更加细致的解决方案。在陈东辉看来,作为基础保费部分,网约车的固定保费部分要向家庭自用车看齐;而浮动保费部分要根据车辆驾驶里程和驾驶行为来设定,以使风险和保费精准匹配。“基础+变动”组合保险产品的推出,有望很好解决上述难题。   业内人士认为,推动行业研究建立高风险车辆兜底保障机制充分体现了监管部门对新能源车险行业的呵护,对发展绿色经济、绿色金融的支持。王浩表示,期待“基础+变动”组合保险方案以及兜底机制的细则落地。   优化调整基准费率   《意见稿》还提出,优化调整新能源商业车险基准费率。充分发挥行业纯风险保费在定价中的基准作用,完善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和调整的常态化机制。支持行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定期测算并适时调整新能源商业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优化新车型的定价标准,提升定价精准度。   陈东辉认为,常态化的纯风险费率的测算机制对新能源汽车更有意义,也更紧迫,因为很多新能源车型比较新,数据积累较少,且新能源车型升级换代很快。从新能源车主来看,有的是从开燃油车转换为开新能源车,同时车主中年轻人较多,其驾驶行为还不是很稳定。因此,行业有必要把各方面的数据汇聚在一起,进...
保险资管行业马太效应明显 九家公司净利润占比超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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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显示,截至目前,除个别保险资管公司暂未披露2023年年报之外,已有33家保险资管公司披露2023年年报。据中国证券报记者统计,有可比口径的32家保险资管公司2023年合计实现营业收入349.57亿元,实现净利润153.18亿元,均较2022年末实现正增长。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整体来看,行业马太效应较为明显,有三家公司净利润超过20亿元,另有六家公司净利润超过5亿元,九家公司的净利润占行业净利润的80%以上。保险资管公司的净利润增速变动也较为分化,四家公司净利润翻倍,但也有多家公司净利润下滑超过20%。   三家公司净利润均超20亿元   截至发稿,除华夏久盈资产暂未披露年报之外,共有33家保险资管公司发布2023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在经营业绩上,整体来看,有可比口径的32家保险资管公司(中邮资管仅披露2023年数据,无可比口径)整体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较2022年末出现正增长。   值得一提的是,保险资管行业“二八效应”仍较为显著,呈现出强者恒强局面。国寿资产、平安资管、泰康资产三家公司的营收和净利润均较为靠前,净利润均超过20亿元。   其中,国寿资产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2.57亿元、净利润28.7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13%、21.81%,营收和净利润均位居行业第一。泰康资产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1.03亿元、净利润20.8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5.64%、22.70%;平安资管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2.75亿元、净利润27.04亿元,均较2022年同期出现下滑,下滑幅度分别为5.76%、8.92%。   国寿投资、太平资产、太保资产、阳光资产、新华资产、华泰资产这六家公司的净利润均在5亿元以上。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九家保险资管公司的净利润就已超过120亿元,占全行业净利润的80%以上,行业马太效应较为明显。不过,也有两家保险资管公司在2023年出现亏损。太平资本、安联资管2023年分别亏损0.11亿元、0.45亿元,但亏损较2022年均有所减少。   业绩表现较为分化   从净利润增速来看,保险资管公司的业绩表现较为分化,有21家公司净利润实现增长,11家公司净利润出现下滑。   永诚资产、长城财富资管、中再资产、国华兴益资管四家公司净利润实现翻番,其中,永诚资产的净利润由2022年的0.30亿元增至2023年的1.16亿元,同比增长超过280%。在净利润下滑的公司中,英大资产、建信保险资管、中英益利资产等公司的净利润下滑超过20%。整体来看,净利润下滑的保险资管公司,多数也出现了营业收入下滑。   除了营收、净利润之外,净资产收益率(ROE)也备受关注。ROE是净利润与净资产的比率,是衡量保险资管公司赚钱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记者梳理发现,32家保险资管公司2023年的整体ROE超过16%,不过不同公司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其中,民生通惠资产2023年的ROE最高,超过83%。永诚资产、平安资管的ROE均超过30%,泰康资产、太平资产、光大永明资产、建信保险资管、工银安盛资产、华泰资产、阳光资产的ROE均超过20%。   发力第三方业务   在大资管时代,发力第三方业务越来越成为保险资管公司的共识,部分保险资管公司公开表示要以更大力度做强第三方业务。   相关数据显示,不少公司第三方业务规模较上年出现较快增长。比如,截至2023年末,泰康资产受托管理的第三方资产总规模超2万亿元;中国人保集团第三方资产管理规模1.07万亿元,较年初增长36.3%;国寿资产第三方业务规模达7200亿元,较年初增长28%。   “做优做大第三方业务是保险资管机构走向卓越的必由之路。”人保资产总裁黄本尧此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保险资管机构应聚焦中低风险偏好客群,积极创新产品形态,培育和输出大类资产配置、绝对收益获取等特色化的投资管理能力,提供与客户风险偏好和承受能力相适配的高品质金融产品服务。同时,加大业务创新,在养老金等长期资金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记者注意到,部分保险资管公司在2024年重点工作中提到“第三方业务”。国寿资产表示,将围绕价值创造,以更大力度做强第三方业务。光大永明资产表示,2024年将深入推进投资体系2.0建设,全面提升投研能力和优化完善第三方服务体系;坚持做强第三方业务,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新周期。...
首单保险资管“交易所ABS”落地上交所,泰康资产12.64亿产品拔得头筹,太保资产20亿产品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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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5月10日讯(记者 邹俊涛)保险资管公司在交易所试点开展资产证券化(ABS)业务(简称交易所ABS)正式落地。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5月10日,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泰康资产”)发布信息称,由泰康资产作为计划管理人的“泰康资产-中电投租赁1号碳中和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已于5月8日在上交所成功发行。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泰康资产表示,该专项计划是自试点工作以来,市场首单保险资管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除了泰康资产,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太保资产”)也已在上交所申请ABS产品并获得受理。此外,多家获批试点的保险资产公司此前曾公开表达将积极参与。 泰康资产“交易所ABS”产品首发上市,规模12.64亿元 据上交所披露信息显示,“泰康资产-中电投租赁1号碳中和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拟发行规模为14.69亿元,2023年12月15日获上交所受理。目前,其实际发行规模为12.64亿元。 信息显示,该专项计划的管理人为泰康资产,原始权益人为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融和租赁”)。据泰康资产披露,融和租赁于2014年3月在上海自贸区成立,注册资本15.07亿美元,获得中诚信、新世纪AAA级主体评级,是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副会长单位,上海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会长单位。 2023年10月13日,沪深交易所向包括泰康资产、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首批5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出具无异议函,同意其试点开展资产证券化(ABS)及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 泰康资产表示,“泰康资产-中电投租赁1号碳中和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是自试点开展以来,市场首单以保险资管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发行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 业务试点成功落地,保险资产公司陆续加入 据了解,在此次获准开展交易所ABS业务之前,保险资管公司主要通过中保登开展资产支持计划业务。随着“泰康资产-中电投租赁1号碳中和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上交所成功发行,也意味着保险资产公司开展交易所ABS业务正式落地。 除了泰康资产,其它获批业务试点的保险资产公司也陆续向沪深交易所提交发行产品申请。据上交所网站显示,太平洋资产的“太平洋-海通恒信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1-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已于2023年12月11日获上交所受理。 据上交所披露,该专项计划拟发行规模为20亿元,承销商/管理人为太平洋资产,原始权益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该项目于今年1月15日进行更新,但目前尚未有发行上市的信息。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此前获批试点多家保险资产公司都曾积极表态,称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优势,利用好ABS和REITs投融资渠道,布局优质资产,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地参与盘活存量资产。 泰康资产CEO段国圣表示,公司将积极与保险资金、企业年金以及银行理财等机构资金联动,在期限、收益率、产品形式等方面,创设适合的ABS产品。 人保资产表示,获得资产证券化业务资质后,公司以资产证券化管理人及投资者的双重身份深度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 国寿资产表示,将立足中国人寿系统投资主平台的定位,充分发挥保险资金独特优势,以交易所ABS为重要抓手,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地参与到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金融活动中。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对于保险资管公司来说,在保交所发行资产支持计划属于“非标”业务,缺少像交易所ABS那样的挂牌转让平台以支持线上转让交易,流动性不可同日而语。获准交易所发行ABS和REITs等标准化产品,将可实现保险资管产品在交易所挂牌转让、自由流通,有利于吸引更多非保险类金融机构参与投资。 翻译 搜索 复制 (编辑:王欣宇) 关键字:...
A股五大险企保费增速持续提升:前5个月累计收入同比增长2.19%

A股五大险企保费增速持续提升:前5个月累计收入同比增长2.19%

截至6月16日,A股五大险企今年前5个月保费(原保险保费,下同)收入全部出炉。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前5个月,A股五大险企共取得保费收入约14563.6亿元,同比增长2.19%。同时,从年内A股五大险企各月度累计保费同比增速来看,呈持续改善之势。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从上市险企不同业务来看,财产险整体增长较为平稳,人身险业务呈分化状态。与此同时,业内对人身险公司压降负债端刚性成本的预期越来越强。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保费收入“四升一降”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前5个月,A股五大险企保费收入同比呈现“四升一降”态势。具体来看,中国人寿保费收入为4157亿元,同比增长4.29%;中国平安保费收入为3997.6亿元,同比增长3.38%;中国人保保费收入为3481.2亿元,同比增长1.96%;中国太保保费收入为2142.14亿元,同比增长1.87%;新华保险保费收入为785.7亿元,同比下降10.94%。 纵向来看,今年A股五大险企各月度累计保费合计同比增速持续回暖,今年1月份、前2个月、前3个月、前4个月,以及前5个月,A股五大险企的累计保费收入同比增幅分别为-2.58%、-1.38%、0.96%、1.5%以及2.19%。由此可见,从负债端来看,A股五大险企保费收入呈现持续向好的态势。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科技实验室主任陈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年,A股五大险企各月度累计保费增速持续改善,主要是受人身险业务的影响。今年1月份,人身险业务受银保渠道“报行合一”和监管要求险企不得大幅提前预收保费的影响较大,保费同比明显下降。此后,随着政策影响的逐渐消化,上市险企积极调整市场和产品策略,人身险保费同比降幅逐渐收窄,直至前4个月累计保费同比“转正”,为0.17%;前5个月累计保费同比增速进一步提升至1.1%。 人身险降成本预期增强 在A股五大险企中,中国人寿和新华保险只经营人身险业务,其他3家皆为集团上市,旗下既有人身险业务也有财产险业务。整体来看,财险业务保持稳健增长,人身险业务整体变化较大,且险企间分化也较大。 从财产险业务来看,前5个月,太保产险、平安产险和人保财险继续保持全面上涨。其中,太保产险保费同比增长7.64%,位居财险“老三家”之首位。从人身险业务来看,中国人寿、平安人寿保费同比上涨,新华保险、人保寿险和太保寿险保费收入同比下降,整体呈“两升三降”态势。 国信证券非银金融分析师孔祥认为,前5个月,人身险延续复苏态势,压降负债端刚性成本。今年,各上市险企积极调整产品形态,分红险、增额终身寿险等产品引领保费增速;叠加银保渠道的逐步复苏,其渠道产品及平台优势仍具有一定竞争力。受益于改革成果的持续兑现及人身险龙头优势,中国人寿前5个月累计保费收入同比增长4.2%,位于A股险企首位。 在保费收入持续向好的同时,近期,人身险行业面临的成本压力被业内频繁提及。目前,已经有部分险企拟于6月底下架预定利率为3.0%的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并将于7月1日上市预定利率2.75%的增额终身寿险产品。 华创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徐康认为,当前,“报行合一”等政策的影响逐步减弱,新一轮负债端压降成本政策或趋近。去年5月份到7月份人身险业保费基数较高,对今年的保费增长形成一定压力,在此背景下,不排除销售端主动引导需求的可能性,短期内能够部分抵消高基数影响。在长期利率低位震荡背景下,仍需关注各家险企负债端成本压力与经营稳定性。 翻译 搜索 复制 【作者:冷翠华】  (编辑:王欣宇) 关键字:...
探索非标体健康险市场 众安保险推出可赔既往症的医疗险

探索非标体健康险市场 众安保险推出可赔既往症的医疗险

  中证网讯(记者 黄一灵)近日,众安保险“众民保百万医疗险”迭代后正式上线。据悉,众安保险将该产品定位为“专门针对非标准健康体人群的百万医疗险”, 主要面向常规医疗险产品覆盖不到的三类人群,即超高龄人群、有既往症人群、有慢性病人群。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众安保险健康险产品负责人介绍:“让非标准健康体人群可买到、可赔到,是‘众民保百万医疗险’设计和推出的初衷。与传统的百万医疗保险产品相比,众民保能够赔付多数既往症,具有更强的普适性和包容性。”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在医疗险产品开发的过程中,既往症和慢性病人群普遍被定义为非标准健康体人群,相比健康人群来说理赔风险更高,因此被绝大部分医疗险排除在外。但由于这部分人群需求高且基数大,保险行业的探索从未停止。例如,自2019年起,众安保险便持续关注非标准健康体人群,针对带病人群深层次健康需求设计开发了一系列保险产品,并在保险的基础上为他们的医疗保障和健康管理加码。   目前,非标体健康险市场整体还是供应不足,在业内看来,这主要源于保险公司对风险的担忧,持观望态度者多,入场者少。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引导保险公司积极发展面向各类风险群体的商业医疗保险,合理扩大对既往症和慢性病人群的保障,着力满足高龄老年人保障需求。...
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审 违法记录消除还应更进一步

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审 违法记录消除还应更进一步

(原标题: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审 违法记录消除还应更进一步)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6月28日,《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全文公布。二审稿相较一审稿在立法质量有了明显提升,尤其是对一审稿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例如“中华民族精神”“中华民族感情”的条文,以及授权公安机关采集违法行为人和被侵害者生物信息的条文,甚至是“侮辱谩骂警察”的条文,二审稿几乎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一审稿中所体现出的部门立法倾向,二审稿同样进行了一定纠偏。 但从整体来看,二审稿还有可以改善修改的空间,例如处罚圈的明显扩大、处罚幅度的明显提高、程序约束机制的明显松弛,二审稿并未完全予以纠正。而实践中呼声很高的有关治安违法记录的消除问题,二审稿同样没有涉及。 治安违法记录就是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客观记录。我国的犯罪附随效果至今都相当严苛,只要是受刑人员,无论其所犯之罪是重罪还是轻罪,不仅会有行业进入、资格受限、利益减损的惩罚,其犯罪附随效果甚至会殃及其亲属家人。 与犯罪记录一样,虽然目前仅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证券投资经纪法》等为数不多的法律规范明确规定对违法前科者的资格限制和行业禁入,但违法记录的影响却远超人们想象。实践中,除了会确定性地影响当事人的入学、就业、入党、参军、晋升外,有无违法记录甚至还会被作为能否担任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能否悬挂退役军人光荣牌、能否参选村干部、能否进入专家库的前提。与其影响程度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有关违法记录的记载、在错登时当事人是否可要求更正,甚至是为了摆脱持久的精神羞辱和制度歧视,有违法记录者可否要求行政机关彻底删除这些违法记录,在法律上都几无规范可循。 从法律明确规定来看,治安违法记录的存在主要是作为行政处罚的量罚基准和刑事制裁的酌定情节。对于前者,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从重处罚”,这就意味着公安机关在考虑处罚基准时,必须考虑当事人此前六个月是否已有违法行为;对于后者,例如《刑法》第153条规定,“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就意味着此前是否受过治安管理处罚会成为犯罪的构成要件。 除了上述明确的规定外,违法记录更重要的功能是对有前科者的特别预防,即这些人因此前有过违法行为,所以相比其他人具有更大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因此要对其予以特别标注和特别盯防。这种特别预防的目的首先是公共安全和社会防卫,其次也是通过在常规处罚之外,再对其施加资格限定和行为禁止的惩罚,使违法行为人记住教训,进而达到“小过不生,大罪不至”的治理效果。但这种为个人终身贴上违法标签,也意味着将其永久地推向了社会对立面,同样会对其社会复归造成严重障碍。 因为注意到这个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一审稿首次规定了未成年人的违法记录封存问题,“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所谓封存,是通过控制和限缩违法记录的查询机制,通过禁止查询、披露和使用,来间接达到违法前科消灭的效果。 但一审稿的这条规定又存在明显局限:首先,规定仍旧允许“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但“有关单位”范围不明,很容易在实践中被不当扩大;其次,也是最重要的,违法记录的封存仅限于未成年人,对于成年人而言,其仍旧可能要终身背负违法标签。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2年,全国公安机关每年查处的治安类违法案件大概是800万起,这也说明,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饱受违法记录之苦。所以,从法律上的权利保护角度,我们呼吁《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接下来的修改中能对人数如此庞大的人群的呼声有所回应。如果彻底清除目前还较为困难,那至少可以在法律中规定限制查询,即学校、用人单位等部门只有在有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授权时,才可对当事人的违法记录予以查询,而不是随便就让当事人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这种方式虽然是权宜之计,但至少可以解决部分问题。 在人类刑罚历史上,对于那些曾犯罪的人,国家不仅会削鼻断臂,甚至还会在脸上刻字以示羞辱。这种野蛮的做法早已被现代法治所废弃。可让当事人终身背负违法记录,并持续地对其进行精神羞辱和制度歧视,又何尝不是一种更隐蔽的“墨刑”?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法律应该给人更多的改过自新的机会,而不应一旦有错就将其终身禁锢在数字监狱中。 (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