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动态】乔治白(002687.SZ)获华证指数ESG最新评级B,行业排名第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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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月03月26日

日前,华证指数公布了新一期(2025年1月31日)的ESG评级结果,乔治白(002687.SZ)获得B评级(华证指数评级为C起至AAA九档,C为最低档,AAA为其最高一级评级/AA为其第二档),上一期(2024年10月31日)ESG评级为B。本期ESG评级在112家纺织品、服装与奢侈品行业A股上市公司中排名第26(上一期排名第30)。

【ESG动态】乔治白(002687.SZ)获华证指数ESG最新评级B,行业排名第26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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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细项得分来看,乔治白E项得分67.04,评级为CCC,行业内排名27/112(E项目评分维度包括气候变化、资源利用、环境污染、环境友好、环境管理);S项得分79.12,评级为BB,行业内排名42/112(S项目评分维度包括人力资本、产品责任、供应商、社会贡献、数据安全与隐私);G项得分80.36,评级为BBB,行业内排名45/112(G项目评分维度包括股东权益、治理结构、信披质量、治理风险、外部处分、商业道德)。

上海华证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华证指数”),是一家专业从事指数与指数化投资综合服务的公司,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的指数编制行情授权。证券之星成立ESG生态联盟,旨在为上市公司和投资机构、ESG研究与评级机构等搭建沟通与交流平台,推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国际认同的ESG管理体系。

【ESG小知识】什么是ESG?ESG是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的缩写,即环境、社会和治理。ESG 指标分别从环境、社会以及公司治理角度,来衡量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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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中东传来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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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刚刚,中东传来最新消息!)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中东传来最新消息!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今天早上,伊朗多地发生爆炸。随后,一名美国高级官员表示,以色列当地时间周五凌晨对伊朗发动了袭击,甚至有消息称,伊朗的核设施被摧毁。然而,最新消息传来:伊朗媒体援引消息人士称,伊斯法罕空军基地未遭受任何袭击。同时,与以色列媒体周五上午的说法和传言相反,没有任何关于外国袭击伊朗中部城市伊斯法罕和其他地区的报告。 国际原子能机构亦证实伊朗核设施没有遭到破坏。另外,据民航组织发言人称,伊朗已取消因伊斯法罕省军事基地附近发生爆炸而实施的航班暂停令。不过,截至目前,并无伊朗政府高级官员发声。 此外,财经网站Forexlive分析师Justin Low援引伊朗一名高级官员称,没有立即进行报复的计划。这延续了(伊朗方面)稍早的说法,伊朗从一开始就对整个事件轻描淡写。 那么,伊以冲突是否会进一步扩大呢?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伊朗还算克制。不过,战争的预期已经打开,而一旦这种预期产生,资产定价体系就会剧变,一如今天国际油价和亚太股市的表现。 最新消息 在伊朗遭遇袭击之后,不断有最新消息传来。 伊朗半官方媒体塔斯尼姆(Tasnim)援引知情人士报道称,与以色列媒体周五上午的说法和传言相反,没有任何关于外国袭击伊朗中部城市伊斯法罕和其他地区的报告。伊斯法罕、大不里士等地的防空系统被激活,是因为防空机敏度上升并且可能发现一些小型无人机。塔斯尼姆称,伊斯法罕的核设施完全安全。 伊朗迈赫尔通讯社援引消息人士称,伊斯法罕空军基地未遭受任何袭击。伊朗国家网络空间中心发言人侯赛因・达利里安表示,防空系统击落了三架无人机,“目前没有关于导弹袭击的报道”。 据民航组织发言人称,伊朗已取消因伊斯法罕省军事基地附近发生爆炸而实施的航班暂停令。该发言人表示:“我们通知您,对机场的运营限制已经取消,航空公司可以执行定期航班。”伊朗首都德黑兰的两个主要机场梅赫拉巴德机场和伊玛目霍梅尼国际机场的航班在今天早些时候暂停后已恢复。 据国营梅尔电视台报道,伊朗早些时候暂时停飞了飞往“德黑兰、伊斯法罕和设拉子,以及西部、西北和西南机场”等城市的所有航班。离境航班也被短暂取消。 事态如何演绎? 爆炸报道发布几个小时前,伊朗外交部长侯赛因・阿米尔・阿卜杜拉希安 (Hossein Amir-Abdollahian) 表示,如果以色列对伊朗采取任何进一步的军事行动,它将“立即做出最大程度的回应”。他补充说:“如果以色列政权再次犯下严重错误,我们的反应将是果断、明确的,并让他们感到遗憾。” 然而,事情还是发生了。虽然伊朗方面采取的策略是防止事态扩大,但后续如何演绎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最近几天来,以色列一直在权衡如何应对伊朗前所未有的周末袭击。以军方周五表示,当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 (CNN) 询问有关伊朗爆炸的报道时,他们“目前不发表评论”。继伊朗上周末袭击以色列后,以色列战时内阁本周定期举行会议,但没有宣布任何明确行动。 包括美国在内的以色列盟友呼吁以色列保持克制,以防止地区战争。另一位美国高级官员表示,美国“没有批准”以色列的回应。第二位官员表示,美国预计以色列不会针对民用或核设施。 联合国核监督机构表示,周五伊斯法罕省发生空袭后,伊朗核设施没有受到任何损害,并呼吁该地区保持克制。国际原子能机构表示,其负责人拉斐尔・格罗西“继续呼吁所有人保持极端克制,并重申核设施永远不应成为军事冲突的目标”。 避险情绪如何? 据半岛电视台报道,目前从种种迹象来看,中东各方都不希望冲突演变为全面战争。但即使这样,也可能发生误判,最周密的计划往往会出错。“这场冲突或演变为世界大战”的说法可能是言过其实,但如果继续下去,并非完全不可能。任何避免当前危机的解决方案都不可能仅仅在伊朗和以色列之间达成。必须找到为什么该地区今天发现自己处于战争边缘的根源:即以色列对加沙的毁灭性战争。 只要冲突还在继续,就会有潜在的导火索把整个地区拖入一场战争。除此之外,世界大国无力解决巴以冲突也将继续成为不稳定的根源。只要这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巴勒斯坦领土的非法占领继续下去,该地区陷入战争的可能性就会存在,而战争往往只需一个新的导火索催化即可爆发。 机构指出,在据报以色列对伊朗发动导弹袭击之后,欧洲的德国国债可能会反弹,并与美国国债一起成为投资者的避风港。原油也将受益,不过考虑到冲突的地理中心,任何反弹都将更多地受到供应担忧的推动。在对2020年避险资产的全面研究中,德国和美国政府债券成为首选债券。如果冲突升级并被证明是旷日持久的,那么这次的经历可能也没有什么不同。 新加坡华侨银行新加坡外汇策略师Christopher wong表示,伊朗发生爆炸对包括股票和大多数货币在内的风...
人身险公司一季度实现净利润近600亿元 投资收益率仍是“胜负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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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保险公司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陆续发布,人身险行业经营情况逐渐清晰。《证券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统计,76家人身险公司一季度共实现净利润599.45亿元,同比增长约7%。其中,36家盈利,40家亏损。同时,行业的马太效应较为明显,大型人身险公司经营情况较好,而中小险企面临较大压力。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从承保端来看,一季度,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增长略降,赔付支出则大幅增长;从投资端来看,一季度仍然承压,但业界对今年后期投资机会的预期较为乐观。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赔付支出大幅增长 具体来看,一季度,36家人身险公司共取得净利润713.16亿元。其中,平安人寿和中国人寿净利润皆超200亿元,太保寿险净利润约95.9亿元、新华保险净利润约45.9亿元、中邮人寿净利润约27.5亿元,此外,阳光人寿、泰康人寿、太平人寿和人保健康的净利润皆超过10亿元。这9家公司净利润之和占36家人身险公司净利润之和的94.4%。而从亏损险企看,40家人身险公司共亏损约113.71亿元。其中,亏损额在10亿元以上的公司从去年同期的2家增加至4家。 从保险公司的承保端来看,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一季度,人身险公司共取得原保险保费收入约1.66万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5.1%。而去年同期的保费收入同比增速为8.86%。中华联合保险集团研究所首席保险研究员邱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去年一季度,保费收入增长较快有一个特殊背景,即当时行业预期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即将下调,因此险企加大了销售力度,而有意愿的保险消费者也加快了“上车”步伐。剔除这一因素的影响,今年人身险公司保费增长整体保持平稳。 不过,今年一季度,人身险公司赔付支出同比大幅增长79.4%。而去年同期增速为7.89%。这意味着今年一季度人身险公司的赔付增速不仅远高于去年同期,也远高于保费收入的增长。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科技实验室主任陈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2023年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保险赔付支出有一定程度上升。由于保险赔付具有一定滞后性,因此,2023年一季度赔付数据仍处于较低水平,去年的低基数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今年的同比高增长。 投资收益承压 承保端赔付支出同比大幅增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人身险公司一季度利润表现;从投资端来看,一季度,人身险公司整体投资收益率仍然承压。记者根据公开信息统计,76家人身险公司中,一季度总投资收益率超过2%(非年化,下同)的仅4家,总投资收益率在1%至2%之间的有18家,其余险企总投资收益率皆不足1%。 从权益市场来看,一季度,A股市场先抑后扬,上证指数累计上涨2.23%;从固定收益市场看,险资面临利率下行且处在较低利率水平的投资环境。 海通证券近日发布的研报认为,保险资金配置中,定期存款、债券和非标固收资产的收益率水平均与利率水平强相关,因此,以固收资产为基本盘的配置结构决定了险企经营对利率环境的高敏感性。近年来,险资持续加大债券类资产配置,并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主,但在利率下行过程中,险企新增资产及到期再配置资产的固收资产投资收益率显著承压,从而导致净投资收益率的中枢水平趋势向下。 陈辉表示,人身险经营的关键在于“承保+投资+服务”的协调发展。目前,投资业绩仍然是决定保险公司经营质量的“胜负手”。在利率持续走低的环境下,保险公司近两年投资收益下滑速度快于其负债端成本的压降(如下调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下调万能险结算利率等)速度,因此,面临一定盈利压力。未来,人身险公司需摒弃规模情节,寻求保费和利润的协调增长,实现数量和质量的平衡发展。 投资收益的关键作用在部分险企身上也有表现。例如,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一季度实现“扭亏为盈”的10家人身险公司中,有9家公司的投资收益率同比增长。其中,中英人寿投资收益率达2.92%,去年同期则为负0.18%;长生人寿的投资收益率同比提升1.8个百分点至2.42%。 尽管一季度投资收益整体承压,不过对今年全年的投资机会,保险行业预期乐观。根据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进行的调查,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固定收益投资信心指数已经连续两个季度上涨,权益投资信心指数连续三个季度上涨。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整体来看,今年的投资机会要大于去年。不过,在新会计准则实施的背景下,权益投资的变动对险企利润的影响加大,为此,险企可能进一步加大高股息蓝筹股的配置力度,降低权益组合的波动性。 翻译 搜索 复制 【作者:冷翠华】  (编辑:王欣宇) 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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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今起施行 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法治基础

新公司法今起施行 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法治基础

  ▶▶优化公司“三会一层”治理结构,突出强调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明确上市公司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以及禁止违法代持上市公司股票   ▶▶明确界定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的内涵与具体内容,加强对董监高关联交易的规范,新增关联交易报告义务和回避表决规则。引入“事实董事”“影子董事”制度,明确“双控人”执行公司事务时的忠实、勤勉义务,以及“双控人”人作为“影子董事”的责任   ▶▶强化股东知情权,扩大股东查阅材料的范围,允许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新增允许股东查阅、复制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等   7月1日起,新公司法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新公司法在完善公司资本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责任等方面亮点纷呈。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新公司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法治基础,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增强市场信心,将促进资本市场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强调董事会核心地位   新公司法优化了公司“三会一层”(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治理结构,提高“三会”运作灵活度,突出强调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并提升对董事履职和权益保护。   在市场人士看来,这有助于提高董事会的透明度,增强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云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问题进行了比较大的修改完善,对于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有着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首先,新公司法引入单层公司治理结构,允许公司只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公司只设董事会的,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未来,监事会或监事不再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必选项,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结构的灵活性,上市公司据此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组织架构。   其次,新公司法将对股东会、董事会职权重新配置,如删除股东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职权,保留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扩充董事会职权,如新增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等。市场人士认为,这突出了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与此同时,新公司法提升公司董事履职和权益保护。如股东会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该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再次,新公司法还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增加“监事会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的规定。   最后,新公司法明确了上市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权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机制等事项”。李云表示,对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权及董监高人员薪酬考核机制进行明确规定,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更好激励和约束董监高人员履行相应的职责。   新公司法还明确上市公司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以及禁止违法代持上市公司股票。李云表示,这是在法律层面首次对此问题作出规定,意义重大,对认定上市公司股份代持的效力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公司法适用于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所有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本次修法中对于强化公司“双控人(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对于加强公司股东和债权人保护的规定,对于监事会和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选择设立规定,对于公众公司的治理完善等均有重大的积极性意义。   规范“关键少数”行为   扩大“双控人”责任范围   新公司法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的责任,规范上市公司“关键少数”行为。如明确界定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的内涵与具体内容;加强对董监高关联交易的规范,新增关联交易报告义务和回避表决规则等。   其中,新公司法规定了“事实董事”“影子董事”制度,成为一大亮点。根据新公司法要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汤欣表示,上市公司的部分董事可能由公司“双控人”推荐,甚至直接由作为自然人的“双控人”担任,厘清对董事忠实义务、勤勉义务和合规义务的具体要求意义重大;在当下一些案例中,关联交易是对于“双控人”进行利益输送的主要途径之一,增加对关联交易的必经程序和不公允关联交易效力后果的规定,具有实效性;引入“事实董事”“影子董事”制度,则有...
探索非标体健康险市场 众安保险推出可赔既往症的医疗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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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证网讯(记者 黄一灵)近日,众安保险“众民保百万医疗险”迭代后正式上线。据悉,众安保险将该产品定位为“专门针对非标准健康体人群的百万医疗险”, 主要面向常规医疗险产品覆盖不到的三类人群,即超高龄人群、有既往症人群、有慢性病人群。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众安保险健康险产品负责人介绍:“让非标准健康体人群可买到、可赔到,是‘众民保百万医疗险’设计和推出的初衷。与传统的百万医疗保险产品相比,众民保能够赔付多数既往症,具有更强的普适性和包容性。”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在医疗险产品开发的过程中,既往症和慢性病人群普遍被定义为非标准健康体人群,相比健康人群来说理赔风险更高,因此被绝大部分医疗险排除在外。但由于这部分人群需求高且基数大,保险行业的探索从未停止。例如,自2019年起,众安保险便持续关注非标准健康体人群,针对带病人群深层次健康需求设计开发了一系列保险产品,并在保险的基础上为他们的医疗保障和健康管理加码。   目前,非标体健康险市场整体还是供应不足,在业内看来,这主要源于保险公司对风险的担忧,持观望态度者多,入场者少。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引导保险公司积极发展面向各类风险群体的商业医疗保险,合理扩大对既往症和慢性病人群的保障,着力满足高龄老年人保障需求。...
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审 违法记录消除还应更进一步

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审 违法记录消除还应更进一步

(原标题: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审 违法记录消除还应更进一步)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6月28日,《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全文公布。二审稿相较一审稿在立法质量有了明显提升,尤其是对一审稿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例如“中华民族精神”“中华民族感情”的条文,以及授权公安机关采集违法行为人和被侵害者生物信息的条文,甚至是“侮辱谩骂警察”的条文,二审稿几乎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一审稿中所体现出的部门立法倾向,二审稿同样进行了一定纠偏。 但从整体来看,二审稿还有可以改善修改的空间,例如处罚圈的明显扩大、处罚幅度的明显提高、程序约束机制的明显松弛,二审稿并未完全予以纠正。而实践中呼声很高的有关治安违法记录的消除问题,二审稿同样没有涉及。 治安违法记录就是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客观记录。我国的犯罪附随效果至今都相当严苛,只要是受刑人员,无论其所犯之罪是重罪还是轻罪,不仅会有行业进入、资格受限、利益减损的惩罚,其犯罪附随效果甚至会殃及其亲属家人。 与犯罪记录一样,虽然目前仅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证券投资经纪法》等为数不多的法律规范明确规定对违法前科者的资格限制和行业禁入,但违法记录的影响却远超人们想象。实践中,除了会确定性地影响当事人的入学、就业、入党、参军、晋升外,有无违法记录甚至还会被作为能否担任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能否悬挂退役军人光荣牌、能否参选村干部、能否进入专家库的前提。与其影响程度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有关违法记录的记载、在错登时当事人是否可要求更正,甚至是为了摆脱持久的精神羞辱和制度歧视,有违法记录者可否要求行政机关彻底删除这些违法记录,在法律上都几无规范可循。 从法律明确规定来看,治安违法记录的存在主要是作为行政处罚的量罚基准和刑事制裁的酌定情节。对于前者,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从重处罚”,这就意味着公安机关在考虑处罚基准时,必须考虑当事人此前六个月是否已有违法行为;对于后者,例如《刑法》第153条规定,“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就意味着此前是否受过治安管理处罚会成为犯罪的构成要件。 除了上述明确的规定外,违法记录更重要的功能是对有前科者的特别预防,即这些人因此前有过违法行为,所以相比其他人具有更大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因此要对其予以特别标注和特别盯防。这种特别预防的目的首先是公共安全和社会防卫,其次也是通过在常规处罚之外,再对其施加资格限定和行为禁止的惩罚,使违法行为人记住教训,进而达到“小过不生,大罪不至”的治理效果。但这种为个人终身贴上违法标签,也意味着将其永久地推向了社会对立面,同样会对其社会复归造成严重障碍。 因为注意到这个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一审稿首次规定了未成年人的违法记录封存问题,“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所谓封存,是通过控制和限缩违法记录的查询机制,通过禁止查询、披露和使用,来间接达到违法前科消灭的效果。 但一审稿的这条规定又存在明显局限:首先,规定仍旧允许“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但“有关单位”范围不明,很容易在实践中被不当扩大;其次,也是最重要的,违法记录的封存仅限于未成年人,对于成年人而言,其仍旧可能要终身背负违法标签。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2年,全国公安机关每年查处的治安类违法案件大概是800万起,这也说明,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饱受违法记录之苦。所以,从法律上的权利保护角度,我们呼吁《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接下来的修改中能对人数如此庞大的人群的呼声有所回应。如果彻底清除目前还较为困难,那至少可以在法律中规定限制查询,即学校、用人单位等部门只有在有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授权时,才可对当事人的违法记录予以查询,而不是随便就让当事人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这种方式虽然是权宜之计,但至少可以解决部分问题。 在人类刑罚历史上,对于那些曾犯罪的人,国家不仅会削鼻断臂,甚至还会在脸上刻字以示羞辱。这种野蛮的做法早已被现代法治所废弃。可让当事人终身背负违法记录,并持续地对其进行精神羞辱和制度歧视,又何尝不是一种更隐蔽的“墨刑”?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法律应该给人更多的改过自新的机会,而不应一旦有错就将其终身禁锢在数字监狱中。 (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