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邦食品(002124)2025年三季报简析:净利润同比下降80.65%

55997
2025月11月01日

据证券之星公开数据整理,近期天邦食品(002124)发布2025年三季报。根据财报显示,天邦食品净利润同比下降80.65%。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总收入67.19亿元,同比下降5.98%,归母净利润2.6亿元,同比下降80.65%。按单季度数据看,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20.26亿元,同比下降28.39%,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9248.51万元,同比下降118.48%。

天邦食品(002124)2025年三季报简析:净利润同比下降80.65%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天邦食品(002124)2025年三季报简析:净利润同比下降80.65%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次财报公布的各项数据指标表现一般。其中,毛利率14.99%,同比减4.21%,净利率3.86%,同比减79.48%,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总计9.14亿元,三费占营收比13.6%,同比减13.57%,每股净资产1.77元,同比增10.59%,每股经营性现金流0.31元,同比增150.09%,每股收益0.12元,同比减80.65%

证券之星价投圈财报分析工具显示:

  • 业务评价:公司去年的ROIC为21.14%,资本回报率极强。去年的净利率为15.13%,算上全部成本后,公司产品或服务的附加值高。从历史年报数据统计来看,公司近10年来中位数ROIC为9.14%,中位投资回报一般,其中最惨年份2021年的ROIC为-36.23%,投资回报极差。公司历史上的财报相对一般,公司上市来已有年报17份,亏损年份3次,显示生意模式比较脆弱。

财报体检工具显示:

  1. 建议关注公司现金流状况(货币资金/流动负债仅为3.24%、近3年经营性现金流均值/流动负债仅为-0.21%)
  2. 建议关注公司债务状况(有息资产负债率已达30.04%、近3年经营性现金流均值为负)
  3. 建议关注财务费用状况(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均值为负)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其他相关 RELEVANT MATERIAL
监管拟调整新能源车险自主定价系数 系数范围看齐燃油车

监管拟调整新能源车险自主定价系数 系数范围看齐燃油车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为促进新能源车险降本增效,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已于近日下发《关于推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各监管局、各财险公司、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征求意见稿》从优化新能源车险供给机制,提升行业新能源车险经营水平等方面作出细化部署,与此同时也对保险公司提升新能源车险经营水平提出要求。其中提出,扩大新能源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范围。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丰富新能源商业车险产品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据悉,为优化新能源车险供给机制,本次《征求意见稿》提出四方面的内容: 一是扩大新能源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范围。为提升市场经营主体的定价能力,《征求意见稿》提出新能源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范围按照[0.5~1.5]执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为增强财产保险公司的定价自主权,原银保监会早在2023年就将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由[0.65~1.35]扩大为[0.5~1.5]。由此可以看出,新能源商业车险的自主定价系数范围已经向燃油车看齐。 二是丰富新能源商业车险产品。为支持行业优化新能源商业车险保障责任,有序增加产品供给,《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贴合市场需求,研究推出“基础+变动”组合保险产品,为兼职运营网约车的新能源车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险保障。 三是优化调整新能源商业车险基准费率。为发挥行业纯风险保费在定价中的基准作用,完善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和调整的常态化机制。《征求意见稿》支持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定期测算并适时调整新能源商业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优化新车型的定价标准,提升定价精准度。 四是建立新能源车险兜底保障机制。为有效解决部分车辆投保难问题,实现愿保尽保,《征求意见稿》将推动行业研究建立高风险车辆兜底保障机制。据悉,保交所正在和监管讨论方案,研究设置行业机制,为高风险新能源车提供兜底保障,从而改善保险公司承保意愿。 “调整自主定价系数可以让保司有更多的定价权,毕竟不能让保司‘赔本赚吆喝’。”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据悉,由于无法精准识别私家车和营运车,以及当前新能源车险的数据积累不够,保司在新能源车险的定价方面不够精确,导致新能源车险的赔付和成本高于燃油车。如今,新能源车险的自主系数得到调整,这意味着新能源车的保费定价会逐步拉开差距,也将更具有个性化和差异化。 积极探索风险减量服务 为提升保险业新能源车险经营水平,《征求意见稿》鼓励行业经营主体探索新能源汽车风险减量服务创新,加强新能源汽车专业研究能力,提高新能源车险经营数智化水平。 具体来看,《征求意见稿》支持行业开展新能源汽车零整比、安全指数等研究,定期向社会发布研究成果。加强跨行业交流合作,为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企业优化和改进产品设计提供建议参考,推动降低新能源汽车维修成本。 在提高新能源车险经营数智化水平方面,《征求意见稿》鼓励行业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区块链、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加快数字化、线上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步伐,提高对新能源车的风险识别和精算定价能力,通过技术创新和优化业务流程实现降本增效。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鼓励行业经营主体以风险减量管理为切入点,持续完善服务体系。在电池检测、充电桩服务、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设备安装、车队托管和安全驾驶服务等方面更好满足客户需求,加快健全新能源车险业务生态。 风险减量,指利用科技等手段,通过主动介入被保险标的的风险管理而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实现社会风险、行业风险总量的减少。2023年,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财产保险业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意见》,要求保司加强全局谋划、战略布局,根据公司自身条件稳妥有序开展风险减量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公司先试先行,逐步夯实财险业风险减量服务基础,引领带动其他公司逐步参与风险减量服务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保司也在积极探索风险减量服务,头部险企在该方面的动作更是频繁。中国人保在2023年业绩发布会上表示,当前的风险减量工作主要集中在保前和保中两大阶段。下一步会把整个的保险模式做成保险+风险减量、服务+科技的商业模式。 最晚将于6月1日前实施 为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政策实施的时间,以及各方主体的责任。 在政策实施时间上,《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各监管局应根据辖区内车险市场情况,稳妥确定辖区内扩大新能源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的实施时间和自主定价系数的回溯监管标准,并向金融监管总局备案,实施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24年6月1日。 同时,《征求意见稿》要求各监管局发挥引导作用,指导财产保险公司合理设定各地区新能源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均值和手续费率上限。 聚焦到保司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要严格执行...
一周保险速览(6.14—6.21)

一周保险速览(6.14—6.21)

x企业预警通App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行业关注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五大上市险企前五月实现原保费收入约1.46万亿元,同比增长2.2% 今年1—5月,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合计实现原保费收入约1.46万亿元,同比增长2.2%,延续了前4个月的增长态势。不同于产险板块三家公司保费同比增速均达到3%以上,寿险板块的五家公司增速“两升三降”,但整体而言仍呈现回暖趋势。 云南注销30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许可证,年内已有279张保险兼业代理牌照消亡 6月17日,云南金监局发文称,注销昆明仁培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等30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统计发现,年内至少有279家保险兼业机构的金牌牌照被监管注销,其原因主要包括主动退出、到期未延续、公司主动注销等。 险企再次掀起发债热潮,票面利率降不停 6月19日,新华保险发布了2024年资本补充债券发行情况公告,公告显示,新华保险6月18日发行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为100亿元。近期太保寿险、利安人寿也都有发债动作,本月内险企发债规模已达到190亿元。票面利率也从2016年前后的3%—6%之间来到了2.5%左右,新华保险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票面利率仅有2.27%,再次创下历史新低。 ◆企业动态 三峡人寿国资股东占比或超八成 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大股东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持有公司9.76%的股权转让给重庆高速公路投控。若上述股权转让方案获批,三峡人寿国资股东持股比例将由当前的73.99%进一步增至83.75%,占比将超八成。 线上开放七省投保,比亚迪保险“起跑” 深圳比亚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已经开放车险投保入口,目前开放区域为安徽、江西、山东(不含青岛)、河南、湖南、广东、陕西在内的7个省份,线上仅支持9座以下非营运类私家车投保。比亚迪保险目前正在分阶段逐步在广东、陕西、山东等地陆续开展车险业务,同时也在陆续开展营业(相关工作)中。 ◆金融人事 原浙商银行副行长吴建伟已加盟平安人寿,拟出任副总经理一职 浙商银行原副行长吴建伟加盟平安人寿,拟任副总经理,同时分管银保事业部,相关任职资格尚待监管部门核准。 新华资产:免去张弛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由副总经理陈德礼担任临时负责人 6月17日晚,新华资产发布公告显示,免去张弛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由公司副总经理陈德礼担任公司临时负责人,代行总经理职务,临时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黄明出任人保资产临时负责人,原总裁黄本尧已任国寿集团党委委员 6月19日,人保资产公告称,经会议审议通过,黄本尧不再担任公司总裁职务。董事会指定黄明担任公司临时负责人,直至董事会聘任新任总裁并其任职资格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为止。今年5月,刚刚获批出任人保资产总裁不久的黄本尧调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委员。 (编辑:钱晓睿) 关键字:...
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审 违法记录消除还应更进一步

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审 违法记录消除还应更进一步

(原标题: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审 违法记录消除还应更进一步)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6月28日,《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全文公布。二审稿相较一审稿在立法质量有了明显提升,尤其是对一审稿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例如“中华民族精神”“中华民族感情”的条文,以及授权公安机关采集违法行为人和被侵害者生物信息的条文,甚至是“侮辱谩骂警察”的条文,二审稿几乎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一审稿中所体现出的部门立法倾向,二审稿同样进行了一定纠偏。 但从整体来看,二审稿还有可以改善修改的空间,例如处罚圈的明显扩大、处罚幅度的明显提高、程序约束机制的明显松弛,二审稿并未完全予以纠正。而实践中呼声很高的有关治安违法记录的消除问题,二审稿同样没有涉及。 治安违法记录就是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客观记录。我国的犯罪附随效果至今都相当严苛,只要是受刑人员,无论其所犯之罪是重罪还是轻罪,不仅会有行业进入、资格受限、利益减损的惩罚,其犯罪附随效果甚至会殃及其亲属家人。 与犯罪记录一样,虽然目前仅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证券投资经纪法》等为数不多的法律规范明确规定对违法前科者的资格限制和行业禁入,但违法记录的影响却远超人们想象。实践中,除了会确定性地影响当事人的入学、就业、入党、参军、晋升外,有无违法记录甚至还会被作为能否担任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能否悬挂退役军人光荣牌、能否参选村干部、能否进入专家库的前提。与其影响程度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有关违法记录的记载、在错登时当事人是否可要求更正,甚至是为了摆脱持久的精神羞辱和制度歧视,有违法记录者可否要求行政机关彻底删除这些违法记录,在法律上都几无规范可循。 从法律明确规定来看,治安违法记录的存在主要是作为行政处罚的量罚基准和刑事制裁的酌定情节。对于前者,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从重处罚”,这就意味着公安机关在考虑处罚基准时,必须考虑当事人此前六个月是否已有违法行为;对于后者,例如《刑法》第153条规定,“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就意味着此前是否受过治安管理处罚会成为犯罪的构成要件。 除了上述明确的规定外,违法记录更重要的功能是对有前科者的特别预防,即这些人因此前有过违法行为,所以相比其他人具有更大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因此要对其予以特别标注和特别盯防。这种特别预防的目的首先是公共安全和社会防卫,其次也是通过在常规处罚之外,再对其施加资格限定和行为禁止的惩罚,使违法行为人记住教训,进而达到“小过不生,大罪不至”的治理效果。但这种为个人终身贴上违法标签,也意味着将其永久地推向了社会对立面,同样会对其社会复归造成严重障碍。 因为注意到这个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一审稿首次规定了未成年人的违法记录封存问题,“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所谓封存,是通过控制和限缩违法记录的查询机制,通过禁止查询、披露和使用,来间接达到违法前科消灭的效果。 但一审稿的这条规定又存在明显局限:首先,规定仍旧允许“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但“有关单位”范围不明,很容易在实践中被不当扩大;其次,也是最重要的,违法记录的封存仅限于未成年人,对于成年人而言,其仍旧可能要终身背负违法标签。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2年,全国公安机关每年查处的治安类违法案件大概是800万起,这也说明,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饱受违法记录之苦。所以,从法律上的权利保护角度,我们呼吁《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接下来的修改中能对人数如此庞大的人群的呼声有所回应。如果彻底清除目前还较为困难,那至少可以在法律中规定限制查询,即学校、用人单位等部门只有在有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授权时,才可对当事人的违法记录予以查询,而不是随便就让当事人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这种方式虽然是权宜之计,但至少可以解决部分问题。 在人类刑罚历史上,对于那些曾犯罪的人,国家不仅会削鼻断臂,甚至还会在脸上刻字以示羞辱。这种野蛮的做法早已被现代法治所废弃。可让当事人终身背负违法记录,并持续地对其进行精神羞辱和制度歧视,又何尝不是一种更隐蔽的“墨刑”?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法律应该给人更多的改过自新的机会,而不应一旦有错就将其终身禁锢在数字监狱中。 (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考察日本后,三位中国养老院院长学到了

考察日本后,三位中国养老院院长学到了

(原标题:考察日本后,三位中国养老院院长学到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7月下旬,由乐link养老助推器发起组织,国内多家养老机构负责人和养老专家组成了一支十余人的团队前往日本进行为期一周的考察。此行,他们希望寻找到国内养老行业未来发展方向和新的商业模式。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作为全球最早进入老龄化的国家,日本在1970年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2005年又进入到超级老龄化社会。不仅如此,日本老龄化的程度还在进一步加深,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预计到2030年将增至30%以上。如何应对老龄化成为日本过去五十多年一直在探索的议题。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近几年,国内也开始面临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压力。2013年,中国迎来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元年,而十年后,中国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2023年,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2.97亿人,占总人口的21.1%,这样的老龄化程度与1994年的日本相近。 在这样的背景下,日本养老行业的发展路径和现状对国内养老服务行业具有重要借鉴意义,这也吸引了国内大量养老机构负责人前往日本参观考察其养老体系的建设。 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国内养老机构在总体规模和硬件设施上已经超越日本,但在精细化服务层面,与日本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而言,国内部分养老机构更侧重于外在规模的扩张及配套设施的完善,而日本养老机构则更加聚焦于通过配置设备、环境营造与服务进行深度融合,来关注满足老年人的内在需求,确保他们都能有尊严的生活。 南京银杏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友凤发现,中日最主流的养老方式都是居家养老,但国内为居家老人提供的服务种类和数量相对欠缺,日本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已经较为成熟,这背后离不开一整套社会体系的搭建。 13年前,乐link养老助推器发起人、乐龄社区养老创始人王艳蕊首次踏上日本考察之旅。那时,她感受到中日两国在养老服务行业上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很多在日本已经成熟的养老业态在国内难以实现,但随着近年来中国养老服务行业的一系列变革,包括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政策的落地以及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推进,这些变化逐渐改变了她的认知。 王艳蕊认为,日本相对低价的老年公寓模式,在国内未来很可能拥有巨大的商业前景。目前国内绝大多数的老人需要的,也是包括老年公寓在内的普惠型养老服务。同时,她也提醒需警惕养老机构“炒概念”的现象,即过于关注设备更新或智能养老技术的应用,而忽视了养老服务的本质——以人为本。她强调,在养老机构提供上门服务时,应给予老人有温度的关怀。 (以下内容根据采访人口述整理) 袁治:养老机构如何做到精细化服务 这是我第一次前往日本考察,虽然此前在不同场合和养老同仁们聊过日本养老服务的精细化,但百闻不如一见。 一圈观察下来,可以说国内养老机构规模、硬件设施等早已超过日本。国内多数养老机构床位数都在300张以上,而日本大多数养老机构床位都在100张以下,办公场所也相对较小。 但日本通过精细化服务让老人有尊严地活着还是让人印象深刻。多年从事养老服务过程中,我们发现大多数老年人很忌讳被别人认为“老了、不行了”,如何做到关爱无痕,避免在服务过程中因被定义为“老了,不行了”,而给老人带来心理压力与伤害,这也是国内养老机构一直在摸索和努力的方向。 以餐饮服务为例,针对超高龄或者半失能和失能老人,国内养老机构一般会用料理机将食物打碎,再以流食的形式喂给老人。受限于老人的咀嚼、吞咽功能,护理员只能给老人喂流食,但流食看起来很难吃、味道也一言难尽,老人生活普遍缺乏幸福感。 而日本养老机构就很在乎这一点。日本的护理员会在流食中加入少量的增稠剂,再放进各种形状的模具中,将流食做成小鱼或小熊形状,让吃饭这件事变得很有仪式感。 日本养老机构在环境设施上,也会尽量为老年人营造适合生活的友善环境。比如家具旁的扶手、无障碍上坡通道的设立等。相比于随时随地扶着老人,机构会尽量尊重和维系老人的生存能力。 除了精细化服务之外,精细化管理也是日本养老机构的一大特色。 在养老机构区域划分上,与国内大多数养老机构普遍采用的类似大学宿舍的混住模式不同,被考察的日本养老机构采取了单元化管理的方式,每个单元仅容纳7至10位老人,且每个单元会被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包括失智老人区、日间照料区等。同时,老人的洗澡次数、被褥更换次数以及指甲修剪次数都被记录在册。 与国内的长期护理险类似,日本从2000年起开始实行“介护保险制度”,在获取居家护理服务或者养老机构服务时,所有老人只需支付约10%的费用。 在国内,只有老人进入中度或重度失能状态,才能享受长期护理险制度。日本则根据老人不同的身体状况将其划分为不同等级,进而决定所有老人可享受的不同等级护理服务——日本的介护等级从轻度到重度可分为自立、要支援和...
新准则加大报表波动性 部分险企仍“水土不服”

新准则加大报表波动性 部分险企仍“水土不服”

上半年,上市险企净利润、新业务价值等指标普遍超预期,但有的险企出现了净资产的明显下滑,包括一些提前切换新准则的非上市险企,这是2023年执行新会计准则以来遇到的新情况。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业界人士表示,新准则会加大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两张报表的波动。在利率快速变动的市场环境下,净资产的明显波动也折射出相关险企在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上仍有优化的空间。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新准则下净资产有滑落 自2023年开始,上市险企执行新会计准则,包括新保险合同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等。在新准则下,负债和资产都更强调“市价”,更多资产被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净资产和净利润的波动性都会加大,这在险企半年报中得到了直观体现。 上市险企新华保险披露的半年报,颇受市场关注。数据显示,上半年,新华保险在实现净利润111亿元且创同期新高,以及新业务价值大增58%的同时,却出现了净资产下滑。二季度末,该公司归母净资产为900.25亿元,不及一季度末的940亿元,较去年末则下滑约14%。 其他上市险企的净资产表现可算稳健。上半年末,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人保的归母净资产分别为9312亿元、2673亿元、2530亿元,分别较去年末增长4%、7%、4%。今年切换到新准则的中国人寿,上半年归母净资产为4938亿元,去年末则为3278亿元。 值得提及的是,在已执行新准则的非上市险企中,也出现了净资产下滑的情况。尤其是,今年切换到新准则的银行系寿险公司,净资产均大幅缩水。偿付能力报告数据显示,从一季度末到二季度末,工银安盛人寿、建信人寿、农银人寿等均出现了净资产大幅下滑。今年切换新准则后的中邮保险,一季度末净资产较去年末也有一定幅度的下滑。 有业界人士称,新准则更考验资产负债联动情况。理论上,寿险公司的负债久期长于资产,利率下行时,负债增长的速度快于资产提升的速度,就会出现净资产缩水的情况。这是新准则下需要注意的问题,提示保险公司要做好资产分类和报表波动的平衡。 AC类资产占比较高 对于净资产的波动,新华保险在中期业绩发布会上予以了正面回应。 新华保险副总裁秦泓波从资产和负债两端对净资产波动原因进行了分析。在资产端,新华保险针对很多债券按照摊余成本计量,即分类为AC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这些债券资产估值受利率影响较小,没有体现利率下行时的市值上涨,对资产和净资产的带动作用较小。上半年利率快速下行,如果这些债券按公允价值计量,那么公司净资产就会显著提升。在负债端,上半年国债收益率曲线大幅下移,负债大幅增加,这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也对净资产的下滑产生重大影响。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下,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AC类,以公允价值计量的TPL类、OCI类,其中TPL类资产的市价变动计入损益,OCI类资产的市价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执行新准则后,如何对金融资产分类是一个看点。目前,新华保险的分类结构与其他上市险企明显存在差异。 半年报显示,截至6月30日,在新华保险1.44万亿元投资资产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AC资产占比达42%。相较而言,其他上市险企的AC资产占比普遍较小,比如中国平安为12.8%、中国太保为2.7%。同时,新华保险的OCI资产占比23%,也明显低于其他上市险企的OCI占比,中国人保的这一数据为35%,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和中国太保则均超50%。TPL资产占比方面,上市险企普遍在20%~30%的水平,各家相差不大。 简言之,新华保险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规模明显要比同业高,在利率下行期,资产没有体现这部分债券的市值上涨,报表中的资产增值程度较弱,变相拖累了净资产。 此外,上半年,新华保险OCI资产占比还有所降低,OCI资产规模从年初的3526亿元降至3316亿元,其他债权投资中的国债及政府债也减少了270多亿元,而其他上市险企同时期均在继续增加对政府债的投资。多位业界人士向记者表示,今年利率债在利率下行期存在市值浮盈,卖出OCI债券可以兑现相应的浮盈为当期利润,不过与此同时,净资产也会减少。 金融资产分类是个技术活 秦泓波表示,净资产波动反映出,随着无风险收益率下降,公司的资产与负债对冲机制待优化。下一阶段,公司会更好地平衡各类资产,让资产和负债有更好的联动,使利润波动以及净资产波动都进入相对可控的范畴。 新华保险是否会考虑将部分AC类债券重分类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以缓解利率下行之下的净资产波动?新华保险副总裁、总精算师龚兴峰表示,如何摆布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是个技术性问题,业界有不同理解。 他举例,现在处于利率下行通道,如果利率出现波动反转,即使是短期的,也会对资产负债表有较大的影响,届时资产负债的对冲就会往相反方向变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券市值走低,拖累净资产,...
日媒:丰田3款违规车型恢复生产

日媒:丰田3款违规车型恢复生产

日媒:丰田3款违规车型恢复生产 2024-09-05 14:30:09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9月5日电 丰田认证违规车型恢复生产。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丰田汽车公司5日透露,因违规而停产的“YARiS CROSS”等3款车型恢复生产。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此前,日本国土交通省在今年6月表示,丰田等企业报告称量产汽车所需的“型式指定”认证申请存在违规。丰田方面包括“卡罗拉FIELDER”“卡罗拉Axio”“YARiS CROSS”这3个车型。丰田提交了行人保护测试的虚假数据,并在与法律法规不同的条件下进行了测试。   7月31日,围绕汽车量产所需的“型式指定”认证违规问题,日本国土交通省宣布将对丰田下达要求改善组织体制的“整改命令”。   整改命令是按照日本《道路运输车辆法》作出的行政处分,日本当局认为在汽车生产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组织体质有问题时,会下达整改命令。当局要求企业提交相关对策,并定期报告进展情况,如果违反命令,将处以5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据日经中文网,这是日本国土交通省首次对丰田下达整改命令。(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付健青 广告等商务合作,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