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下跌6.81% 2025年净利润预计增长120.27%―1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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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月01月21日

(原标题:中孚实业下跌6.81% 2025年净利润预计增长120.27%―141.59%)

中孚实业下跌6.81% 2025年净利润预计增长120.27%―1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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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实业股价出现异动,截至今日9时34分,股价下跌6.81%,成交1509.61万股,成交金额1.45亿元,换手率为0.38%,公司发布的最新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5年实现净利润15.50亿元―17.00亿元,净利润同比增长120.27%―1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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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数据宝统计显示,今日公布2025年业绩预告公司中,截至发稿股价较为强势的有中熔电气、芯�微装、誉衡药业等,股价分别上涨20.00%、10.37%、10.03%,股价跌幅较大的有粤桂股份、中孚实业等,分别下跌8.65%、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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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面上看,中孚实业近5日主力资金总体呈净流出状态,累计净流出7410.18万元,其中,上一交易日主力资金全天净流出828.63万元。

融资融券数据显示,该股最新(1月20日)两融余额2.97亿元,其中,融资余额为2.88亿元,近5日融资余额合计减少5811.32万元,降幅为16.79%。(数据宝)

注:本文系新闻报道,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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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价不到30万,车险超过6000元”、“三年没出险,保费为什么还上涨了?”……对新能源车主而言,保费贵、续保难是最近吐槽的高频词。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财联社记者从险企了解到,目前,新能源车险业务普遍处于亏损状态。更重要的是,新能源车险数据不足、业务成熟度无法同燃油车相提并论,但赔付率又较高,因此,从保司角度而言,新能源车险的定价也是困难重重。 “新能源车的出险率是燃油车的一倍。对保司而言,赔付率是非常高的。”险企内部人士对财联社记者透露。 车主喊贵、险企喊亏,已成新能源车险面临的两难境地。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目前新能源车险发展困境背后,车企和险企存在“数据孤岛”是核心问题之一,各方正积极探索如何把新能源车险的费率“打下来”。 新能源车险成本难题:数据孤岛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达3.3亿,其中,新能源汽车2041万辆,且仍将保持高速增长,这也意味着国内新能源车险市场潜力巨大。 但是,布局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中,目前仅有头部的中大型保司实现盈利,其余多数都是亏损状态,尤其是新能源车险业务普遍处于亏损状态。 太保财险相关业务负责人安娜娜对财联社记者表示,自2021年新能源车的销量开始显著增长,但因为数据有限,业务的成熟度无法与燃油车相提并论。“包括现在很多网约车也是新能源车,种种因素导致新能源车的出险率是燃油车的一倍。对保司而言,赔付率是非常高的。” 新能源车险为什么成本管控下不来?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指出,“精准定价能力”的缺失,是车险业务,尤其是新能源车险亏损困境的主要原因。此前,车险定价更多的是从车的因素来考虑,比如车型、车龄、车辆零整比、保值率等。但是否发生风险,起决定作用的往往是人的因素,比如车主的驾驶技术、习惯等。 新能源车险价格未来能否下降? 据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管理平台数据,2022年新能源汽车的总体保费规模约650亿元,新能源车险单均保费为4139元,比燃油车单均保费高81%。 未来新能源车险的总体保费规模还将持续上升。东吴证券预测,2025年,新能源车险保费规模将达1865亿元,占车险总保费比例约为17.9%;2030年,保费规模将达4541亿元,占车险总保费比例约为32.1%。 新能源车险逐步推广的过程中,价格能否“打下来”?保费高、出险率高、赔付率高的“三高”问题是新能源车险的核心问题,财联社记者了解到,目前保险行业也正在加速探索优化路径和破解模式。 蚂蚁相关业务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目前正在同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平洋产险等多家保险公司共同研发车险“联合定价”技术。在去年已率先应用于新能源车型,目前正逐步覆盖燃油车型。 “应用联合定价技术后,保司车险报价平均可便宜数百元。”上述业务人员透露。 与此同时,鼓励保险公司自主定价,也是近年来车险行业改革的方向。今年4月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下发《关于推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新能源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范围按照[0.5~1.5]执行,进一步提升了市场经营主体的定价能力。目前,新能源商业车险的自主定价系数范围已经向燃油车看齐。 王向楠认为,在政策加持下,车险“联合定价”等新技术的推出,能够从源头改善车险亏损难题,促进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和车险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编辑:王欣宇) 关键字:...
首单保险资管“交易所ABS”落地上交所,泰康资产12.64亿产品拔得头筹,太保资产20亿产品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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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5月10日讯(记者 邹俊涛)保险资管公司在交易所试点开展资产证券化(ABS)业务(简称交易所ABS)正式落地。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5月10日,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泰康资产”)发布信息称,由泰康资产作为计划管理人的“泰康资产-中电投租赁1号碳中和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已于5月8日在上交所成功发行。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泰康资产表示,该专项计划是自试点工作以来,市场首单保险资管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除了泰康资产,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太保资产”)也已在上交所申请ABS产品并获得受理。此外,多家获批试点的保险资产公司此前曾公开表达将积极参与。 泰康资产“交易所ABS”产品首发上市,规模12.64亿元 据上交所披露信息显示,“泰康资产-中电投租赁1号碳中和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拟发行规模为14.69亿元,2023年12月15日获上交所受理。目前,其实际发行规模为12.64亿元。 信息显示,该专项计划的管理人为泰康资产,原始权益人为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融和租赁”)。据泰康资产披露,融和租赁于2014年3月在上海自贸区成立,注册资本15.07亿美元,获得中诚信、新世纪AAA级主体评级,是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副会长单位,上海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会长单位。 2023年10月13日,沪深交易所向包括泰康资产、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首批5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出具无异议函,同意其试点开展资产证券化(ABS)及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 泰康资产表示,“泰康资产-中电投租赁1号碳中和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是自试点开展以来,市场首单以保险资管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发行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 业务试点成功落地,保险资产公司陆续加入 据了解,在此次获准开展交易所ABS业务之前,保险资管公司主要通过中保登开展资产支持计划业务。随着“泰康资产-中电投租赁1号碳中和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上交所成功发行,也意味着保险资产公司开展交易所ABS业务正式落地。 除了泰康资产,其它获批业务试点的保险资产公司也陆续向沪深交易所提交发行产品申请。据上交所网站显示,太平洋资产的“太平洋-海通恒信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1-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已于2023年12月11日获上交所受理。 据上交所披露,该专项计划拟发行规模为20亿元,承销商/管理人为太平洋资产,原始权益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该项目于今年1月15日进行更新,但目前尚未有发行上市的信息。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此前获批试点多家保险资产公司都曾积极表态,称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优势,利用好ABS和REITs投融资渠道,布局优质资产,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地参与盘活存量资产。 泰康资产CEO段国圣表示,公司将积极与保险资金、企业年金以及银行理财等机构资金联动,在期限、收益率、产品形式等方面,创设适合的ABS产品。 人保资产表示,获得资产证券化业务资质后,公司以资产证券化管理人及投资者的双重身份深度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 国寿资产表示,将立足中国人寿系统投资主平台的定位,充分发挥保险资金独特优势,以交易所ABS为重要抓手,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地参与到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金融活动中。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对于保险资管公司来说,在保交所发行资产支持计划属于“非标”业务,缺少像交易所ABS那样的挂牌转让平台以支持线上转让交易,流动性不可同日而语。获准交易所发行ABS和REITs等标准化产品,将可实现保险资管产品在交易所挂牌转让、自由流通,有利于吸引更多非保险类金融机构参与投资。 翻译 搜索 复制 (编辑:王欣宇) 关键字:...
人身险公司一季度实现净利润近600亿元 投资收益率仍是“胜负手”

人身险公司一季度实现净利润近600亿元 投资收益率仍是“胜负手”

随着保险公司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陆续发布,人身险行业经营情况逐渐清晰。《证券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统计,76家人身险公司一季度共实现净利润599.45亿元,同比增长约7%。其中,36家盈利,40家亏损。同时,行业的马太效应较为明显,大型人身险公司经营情况较好,而中小险企面临较大压力。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从承保端来看,一季度,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增长略降,赔付支出则大幅增长;从投资端来看,一季度仍然承压,但业界对今年后期投资机会的预期较为乐观。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赔付支出大幅增长 具体来看,一季度,36家人身险公司共取得净利润713.16亿元。其中,平安人寿和中国人寿净利润皆超200亿元,太保寿险净利润约95.9亿元、新华保险净利润约45.9亿元、中邮人寿净利润约27.5亿元,此外,阳光人寿、泰康人寿、太平人寿和人保健康的净利润皆超过10亿元。这9家公司净利润之和占36家人身险公司净利润之和的94.4%。而从亏损险企看,40家人身险公司共亏损约113.71亿元。其中,亏损额在10亿元以上的公司从去年同期的2家增加至4家。 从保险公司的承保端来看,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一季度,人身险公司共取得原保险保费收入约1.66万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5.1%。而去年同期的保费收入同比增速为8.86%。中华联合保险集团研究所首席保险研究员邱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去年一季度,保费收入增长较快有一个特殊背景,即当时行业预期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即将下调,因此险企加大了销售力度,而有意愿的保险消费者也加快了“上车”步伐。剔除这一因素的影响,今年人身险公司保费增长整体保持平稳。 不过,今年一季度,人身险公司赔付支出同比大幅增长79.4%。而去年同期增速为7.89%。这意味着今年一季度人身险公司的赔付增速不仅远高于去年同期,也远高于保费收入的增长。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科技实验室主任陈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2023年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保险赔付支出有一定程度上升。由于保险赔付具有一定滞后性,因此,2023年一季度赔付数据仍处于较低水平,去年的低基数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今年的同比高增长。 投资收益承压 承保端赔付支出同比大幅增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人身险公司一季度利润表现;从投资端来看,一季度,人身险公司整体投资收益率仍然承压。记者根据公开信息统计,76家人身险公司中,一季度总投资收益率超过2%(非年化,下同)的仅4家,总投资收益率在1%至2%之间的有18家,其余险企总投资收益率皆不足1%。 从权益市场来看,一季度,A股市场先抑后扬,上证指数累计上涨2.23%;从固定收益市场看,险资面临利率下行且处在较低利率水平的投资环境。 海通证券近日发布的研报认为,保险资金配置中,定期存款、债券和非标固收资产的收益率水平均与利率水平强相关,因此,以固收资产为基本盘的配置结构决定了险企经营对利率环境的高敏感性。近年来,险资持续加大债券类资产配置,并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主,但在利率下行过程中,险企新增资产及到期再配置资产的固收资产投资收益率显著承压,从而导致净投资收益率的中枢水平趋势向下。 陈辉表示,人身险经营的关键在于“承保+投资+服务”的协调发展。目前,投资业绩仍然是决定保险公司经营质量的“胜负手”。在利率持续走低的环境下,保险公司近两年投资收益下滑速度快于其负债端成本的压降(如下调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下调万能险结算利率等)速度,因此,面临一定盈利压力。未来,人身险公司需摒弃规模情节,寻求保费和利润的协调增长,实现数量和质量的平衡发展。 投资收益的关键作用在部分险企身上也有表现。例如,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一季度实现“扭亏为盈”的10家人身险公司中,有9家公司的投资收益率同比增长。其中,中英人寿投资收益率达2.92%,去年同期则为负0.18%;长生人寿的投资收益率同比提升1.8个百分点至2.42%。 尽管一季度投资收益整体承压,不过对今年全年的投资机会,保险行业预期乐观。根据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进行的调查,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固定收益投资信心指数已经连续两个季度上涨,权益投资信心指数连续三个季度上涨。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整体来看,今年的投资机会要大于去年。不过,在新会计准则实施的背景下,权益投资的变动对险企利润的影响加大,为此,险企可能进一步加大高股息蓝筹股的配置力度,降低权益组合的波动性。 翻译 搜索 复制 【作者:冷翠华】  (编辑:王欣宇) 关键字:...
一周保险速览(5.17—5.24)

一周保险速览(5.17—5.24)

x企业预警通App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监管之声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保险资管公司收紧向个人投资者发售保险资管产品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监管部门前不久对部分保险资管公司进行窗口指导,强调聚焦主业,以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为核心,要求控制个人投资者投资保险资管产品的规模,并建议不新增发行面向个人投资者的保险资管产品。由于保险资管机构面向个人发售的保险资管产品规模不大,预估影响相对有限。预期未来保险资管机构将进一步聚焦保险资金运用,个人业务将逐步收缩。 ◆行业关注 “银保”发威 上市险企4月寿险保费大涨 今年前4个月,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人保、中国太保和新华保险5家A股上市险企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25万亿元,延续了一季度的增长态势,同比增长1.5%。聚焦于“风生水起”的寿险板块来看,多家险企前4个月保费增长呈复苏态势,包括中国人寿、人保寿险在内的寿险公司4月单月保费同比涨幅超10%。4月,是“开门红”收官之月,与此同时,银保渠道、经代渠道的“报行合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业务增长节奏。 一季度13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 近期,险企陆续披露2024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随之公布的还有2023年四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IRR)分类监管评估结果。在已披露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162家保险公司中,仍有13家险企偿付能力不达标,主要是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较低所致。4家为人身险公司,其中3家险企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2家险企综合评级为D类,8家财产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 ◆企业动态 中国太平引入富杰集团 向太平养老增资10.75亿元 中国太平公告,富杰集团拟以10.75亿元向太平养老增资,增资完成后,富杰集团将持有太平养老10%的股份。同时,根据股东协议,富杰集团还有权选择通过随时和不时一次性或分多次行权,自行认购或提名其一家或多家符合法律的附属公司认购太平养老将发行的某一数量的股份,从而将富杰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的持股比例最高增至24.99%。 又见险资举牌,长线资金加速布局 近日,长城人寿举牌江南水务、城发环境引发广泛关注。近一年来,长城人寿先后5次举牌上市公司。业内人士认为,险资举牌上市公司是基于自身配置需求及上市公司配置价值进行的长期投资。此外,从会计准则维度来看,险资举牌上市公司具有平滑利润波动作用。展望未来,险资有望加大权益投资力度。 都邦财险调整增资扩股计划,增资额较此前缩水 5月22日,都邦财险发布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表示,本次增资,6位增资股东将以货币方式向公司合计投入资金2.44亿元,本次增资扩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27亿元增加至29.44亿元。增资事项尚待监管核准。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都邦财险2022年公布的增资扩股计划,都邦财险的增资额缩水,参与增资股东减少。 ◆金融人事 人保资管总裁黄本尧将出任国寿副总裁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黄本尧将出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官网更新的集团领导信息显示,黄本尧现已任党委委员。 工银安盛人寿:王都富已获批担任公司董事长 工银安盛人寿董事长一职正式落定。5月22日,工银安盛人寿发布关于董事长任职的公告称,自5月13日起,王都富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的职务。 (编辑:钱晓睿) 关键字:...
新公司法今起施行 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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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公司“三会一层”治理结构,突出强调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明确上市公司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以及禁止违法代持上市公司股票   ▶▶明确界定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的内涵与具体内容,加强对董监高关联交易的规范,新增关联交易报告义务和回避表决规则。引入“事实董事”“影子董事”制度,明确“双控人”执行公司事务时的忠实、勤勉义务,以及“双控人”人作为“影子董事”的责任   ▶▶强化股东知情权,扩大股东查阅材料的范围,允许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新增允许股东查阅、复制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等   7月1日起,新公司法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新公司法在完善公司资本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责任等方面亮点纷呈。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新公司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法治基础,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增强市场信心,将促进资本市场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强调董事会核心地位   新公司法优化了公司“三会一层”(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治理结构,提高“三会”运作灵活度,突出强调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并提升对董事履职和权益保护。   在市场人士看来,这有助于提高董事会的透明度,增强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云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问题进行了比较大的修改完善,对于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有着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首先,新公司法引入单层公司治理结构,允许公司只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公司只设董事会的,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未来,监事会或监事不再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必选项,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结构的灵活性,上市公司据此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组织架构。   其次,新公司法将对股东会、董事会职权重新配置,如删除股东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职权,保留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扩充董事会职权,如新增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等。市场人士认为,这突出了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与此同时,新公司法提升公司董事履职和权益保护。如股东会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该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再次,新公司法还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增加“监事会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的规定。   最后,新公司法明确了上市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权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机制等事项”。李云表示,对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权及董监高人员薪酬考核机制进行明确规定,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更好激励和约束董监高人员履行相应的职责。   新公司法还明确上市公司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以及禁止违法代持上市公司股票。李云表示,这是在法律层面首次对此问题作出规定,意义重大,对认定上市公司股份代持的效力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公司法适用于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所有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本次修法中对于强化公司“双控人(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对于加强公司股东和债权人保护的规定,对于监事会和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选择设立规定,对于公众公司的治理完善等均有重大的积极性意义。   规范“关键少数”行为   扩大“双控人”责任范围   新公司法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的责任,规范上市公司“关键少数”行为。如明确界定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的内涵与具体内容;加强对董监高关联交易的规范,新增关联交易报告义务和回避表决规则等。   其中,新公司法规定了“事实董事”“影子董事”制度,成为一大亮点。根据新公司法要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汤欣表示,上市公司的部分董事可能由公司“双控人”推荐,甚至直接由作为自然人的“双控人”担任,厘清对董事忠实义务、勤勉义务和合规义务的具体要求意义重大;在当下一些案例中,关联交易是对于“双控人”进行利益输送的主要途径之一,增加对关联交易的必经程序和不公允关联交易效力后果的规定,具有实效性;引入“事实董事”“影子董事”制度,则有...
两上市险企本周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 总计派发现金红利近22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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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寿、中国太保相继发布2023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并将现金派发日定于本周。具体来看,中国人寿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1.54亿元(含税,下同),中国太保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98.13亿元。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受访专家表示,上市险企稳定、较高的分红比例给股东提供了可预见的现金流,有利于上市险企管理市值,并间接推动上市险企通过资本市场补充偿付能力充足率。上市险企要通过优化分红措施,平衡好回报投资者和实现自身发展的关系。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红率均超30% 具体来看,中国人寿2023年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显示,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约282.65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1.54亿元,现金红利派发日定为7月11日。 中国太保2023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显示,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约96.20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2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98.13亿元,现金红利派发日定为7月12日。 除中国人寿、中国太保确定了分红派息实施日之外,目前,五家上市险企已公布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中国平安拟派发2023年末期股息每股现金1.5元,全年股息为每股现金2.43元,同比增长0.4%,2023年年度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440.02亿元;中国人保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8.99亿元;新华保险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26.52亿元。 从分红率来看,五家上市险企2023年合计派发现金红利预计超755.20亿元,平均分红率达45.63%。其中,中国人寿分红率最高,达57.6%。 就此,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优秀的上市公司,为了及时和投资人分享经营业绩,给股东提供可预见的现金流,同时也为公司自身发展提供资本补充来源,一般倾向于维持稳定的分红比例。从行业的惯例操作看,30%是诸多优秀上市公司采用的分红比例,且有些公司还将分红比例写入公司章程。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市险企设置分红比例时,需要考虑公司的经营业绩、资金状况、风控指标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要通过优化分红政策,平衡好回报投资者和实现自身发展的关系。 值得关注的是,分红派息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险企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过,上市险企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显示,分红对险企的偿付能力影响整体较小。例如,中国人寿的公告显示,截至去年底,中国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8.19%,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8.54%,本次利润分配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约2.71个百分点,利润分配后,其偿付能力充足率仍保持较高水平,符合监管要求。 中国人保集团总裁赵鹏此前在2023年度业绩发布会上也表示,公司偿付能力足以支撑未来业务发展和长期稳定分红。分红对偿付能力影响较小,2023年度分红约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4个百分点。 4家上市险企推进中期分红 新“国九条”提出,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 为积极响应新“国九条”及监管政策导向,新华保险、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四家上市险企均已表态推进或已执行中期分红。 对上市险企而言,增加分红频次在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同时,也会对其经营、融资等方面带来影响。周瑾表示,增加中期分红,对于上市险企的当期偿付能力和现金流来说有一定影响,同时,这会增强投资人的信心,在股价和再融资方面又将获得正向回馈。保险公司的发展需要稳定的资本支撑,也需要持续融资补充来实现规模增长,因此,维持稳定的分红比例和制定有节奏的融资计划,有利于险企做好资本规划和现金流预测。 田利辉认为,增加分红频次对于险企和投资者主要有三方面影响:一是可以平滑投资者现金流,提升获得感;二是能够体现险企对股东回报的重视,增加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信心;三是有望吸引增量资金进入保险股板块,有利于提升其在资本市场的表现。 翻译 搜索 复制 【作者:冷翠华   见习记者 杨笑寒】  (编辑:王欣宇)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