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台揽胜”官降20.6万

62084
2025月08月15日

(原标题:“第一台揽胜”官降20.6万)

“第一台揽胜”官降20.6万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8月15日,揽胜(Range Rover)官方宣布,国产长轴距版路虎揽胜极光L启动限时优惠活动,时间自即日起至9月30日,降价幅度最高达20.6万元。

SE驭光尊耀版售价下调至23.98万元,较原价优惠19万元;HSE凝光限定版售价降至26.98万元,较原价下调20.6万元。这是揽胜品牌近年少见的大幅度促销。按原厂指导价计算,HSE车型的降幅接近48%,相当于将一款豪华中型SUV的售价拉入30万元以内。

官方在宣传中打出“你的第一台揽胜”的口号,试图降低品牌入门门槛。

极光L采用家族化外观设计,长宽高分别为4531/1904/1650毫米,轴距2841毫米,配备20英寸轮毂和高通SA8155P芯片车机系统。动力系统为2.0T发动机配48V轻混,匹配9速手自一体变速箱,最大功率183千瓦,官方百公里加速8.2秒。

如此大幅降价的背景,是豪华燃油及轻混SUV在中国市场的竞争压力不断上升。30万元区间已被多款国产新能源车型迅速占领,无论在配置、空间和智能化上,均建立了优势,挤压了传统豪华品牌的入门产品空间。

对于路虎而言,此次价格调整可能兼具清理库存和重塑品牌受众的双重目的。

一方面,极光L上市以来销量表现平淡,库存消化节奏偏慢;另一方面,在新能源转型尚未完成的阶段,通过大幅官降换取销量,既能提升市场能见度,也能为经销商缓解库存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限时促销虽然能在短期内提振销量,但可能对二手车保值率和品牌价格体系带来长期影响。对于消费者而言,短期确实是获取“史低”价格的窗口期,但是否入手,还需综合考虑后续产品更新节奏和个人用车规划。

其他相关 RELEVANT MATERIAL
安卓时刻已至,“人机共生”还远吗?丨百人百业③

安卓时刻已至,“人机共生”还远吗?丨百人百业③

(原标题:安卓时刻已至,“人机共生”还远吗?丨百人百业③)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科幻,从来都是现实的外衣。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024年,关于人形机器人的科幻正在一步一步走进现实,AI大模型正给人形机器人注入灵魂。 纵观全球科技公司,它们或对机器人投去关注、或躬身入局。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当前全球具有代表性的人形机器人公司已经超过40家。 随着AI日新月异的演进,科幻作品中人机共生的世界,或在未来慢慢展开。 安卓时刻 焦虑,是人类最不可思议的能力。科幻电影《银翼杀手》在1982年就有这种焦虑——2019年高仿真机器人会成为人类的威胁。实际上,2019年被称为“机器狗元年”,因为波士顿动力机器狗在当年开售。彼时,优必选的Walker双足人形机器人刚发布第二代。3年后,特斯拉擎天柱机器人才发布原型机。 到了2023年,各类硬件制造商一夜之间都具备了人形机器人的生产能力。搭载鸿蒙系统的夸父机器人、小米CyberOne、小鹏的PX5、少年天才稚晖君的远征机器人接踵而至。 不过,这种扎堆入新局的场景在过去十多年至少出现了两次,这已经是第三次。 第一次是智能手机热潮,2012年电脑厂商、电视厂商、空调厂商都纷纷推出智能手机,然而最会做手机的诺基亚却并未拥抱智能手机时代。 第二次是智能汽车热潮,汽车行业内外的企业都官宣造车。从特斯拉的一枝独秀,再到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大厂,如华为、小米、百度、苹果等等也纷纷入局。全球范围内开始掀起了关于新能源汽车的浪潮。 由于基础能力突破,导致生产力突然不再是瓶颈,上述三次拐点都可以称之为“安卓(Android)时刻”。 这意味着,核心技术瓶颈已经被突破,供应链开始快速成熟,生产风险和成本急剧降低。这是大规模商业化、民用化、C端化的转折点,此时市场营销、设计能力的重要性开始提升。 Android,这个词汇源自拉丁语“androides”,意为“像人一样的”或“具有人类特性”,它跟Robot一词相比更强调像人。安卓创始人安迪·鲁宾最初开发Android的目的就是用于机器设备的管理和控制,其图标也是机器人的形象。 眼下,人形机器人的安卓时刻已来。这也意味着,机器人的生产能力有了质的提升,成本有望进一步降低。 半年前,人形机器人业内讨论最多的话题是“特斯拉擎天柱(Optimus)机器人”,要如何在埃隆·马斯克所说的2万美元售价下,尽可能控制这款人形机器人的“亏损”。 近期,国内头部人形机器人企业宇树科技9.9万“开卖”人形机器人,直接把已经低到难以想象的2万美元“打穿了”。 安卓(Android)时刻与iPhone时刻相呼应,毕竟Android是与iPhone等量齐观的伟大产品,iPhone时刻意味着普通开发者可以进场赚钱了,安卓时刻是投资者可以进场开始花钱了。 比尔·盖茨说,人们总是高估2年的变化,而低估10年的变化。纵观近40年,人形机器人似乎是一个被过早期待,但难以落地的产业。虽然当前产业链在不断成熟,但人形机器人在应用层面依然面临诸多挑战。 人机共生 人工智能时代的自由意志也成为行业焦点,这在过往的科幻影视作品中也有所体现。 例如,科幻电影《2001太空漫游》中人工智能机器人HAL9000可以通过监控人类读取唇语来制定计划。科幻电影《银翼杀手1982》中的罗伊巴蒂带领复制人小队逃回地球。科幻电影《机械公敌》中,名为“索尼”的机器人是支持人类的正义化身,摧毁了由人工智能机器人主导的管控体系。 这是一个类似“亿年机器人”的悖论,如果你给了一个智能体Agent自由意志,你就无法完全掌控它;如果你不给一个Agent自由意志,那它的智能化程度就不足,智能的本质是可以犯错。 电影《机械公敌》中的机器人公司计划在2035年计划量产实现平均每5人便拥有1个NS-5型智能机器人。现在看来这一点并不算太科幻。2023年5月,马斯克在特斯拉股东大会上表示,人类和机器人的数量比例为2:1,平均两个人就有一个机器人。 人均机器人保有量将会是社会智能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以手机为例,2006年中国人均手机保有量是3个人一部,现在中国人均拥有1.3部手机。 比尔·盖茨曾在1980年为微软提出一个明确的使命:“让每个家庭的桌上都有一台电脑。” 后来,比尔·盖茨的继任者纳德拉“刷新”了微软的使命,引导微软向Azure云战略转型,最终为投资和支持OpanAI奠定了基础。 随着机器人的不断迭代进化,机器人将在人类社会中进一步普及,并改变应用场景的范式。面对未来的人机共生时代,人们也会更加深入思考,将如何和机器人相处。 赛博湾区 机器人作为制造业的关键支撑技术和制造业智能化的重要推动力,已成为各国产业政策关注的焦点。中国机器人市场保持高速增长态势,这...
新公司法今起施行 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法治基础

新公司法今起施行 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法治基础

  ▶▶优化公司“三会一层”治理结构,突出强调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明确上市公司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以及禁止违法代持上市公司股票   ▶▶明确界定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的内涵与具体内容,加强对董监高关联交易的规范,新增关联交易报告义务和回避表决规则。引入“事实董事”“影子董事”制度,明确“双控人”执行公司事务时的忠实、勤勉义务,以及“双控人”人作为“影子董事”的责任   ▶▶强化股东知情权,扩大股东查阅材料的范围,允许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新增允许股东查阅、复制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等   7月1日起,新公司法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新公司法在完善公司资本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责任等方面亮点纷呈。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新公司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法治基础,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增强市场信心,将促进资本市场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强调董事会核心地位   新公司法优化了公司“三会一层”(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治理结构,提高“三会”运作灵活度,突出强调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并提升对董事履职和权益保护。   在市场人士看来,这有助于提高董事会的透明度,增强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云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问题进行了比较大的修改完善,对于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有着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首先,新公司法引入单层公司治理结构,允许公司只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公司只设董事会的,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未来,监事会或监事不再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必选项,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结构的灵活性,上市公司据此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组织架构。   其次,新公司法将对股东会、董事会职权重新配置,如删除股东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职权,保留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扩充董事会职权,如新增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等。市场人士认为,这突出了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与此同时,新公司法提升公司董事履职和权益保护。如股东会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该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再次,新公司法还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增加“监事会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的规定。   最后,新公司法明确了上市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权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机制等事项”。李云表示,对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权及董监高人员薪酬考核机制进行明确规定,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更好激励和约束董监高人员履行相应的职责。   新公司法还明确上市公司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以及禁止违法代持上市公司股票。李云表示,这是在法律层面首次对此问题作出规定,意义重大,对认定上市公司股份代持的效力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公司法适用于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所有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本次修法中对于强化公司“双控人(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对于加强公司股东和债权人保护的规定,对于监事会和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选择设立规定,对于公众公司的治理完善等均有重大的积极性意义。   规范“关键少数”行为   扩大“双控人”责任范围   新公司法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的责任,规范上市公司“关键少数”行为。如明确界定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的内涵与具体内容;加强对董监高关联交易的规范,新增关联交易报告义务和回避表决规则等。   其中,新公司法规定了“事实董事”“影子董事”制度,成为一大亮点。根据新公司法要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汤欣表示,上市公司的部分董事可能由公司“双控人”推荐,甚至直接由作为自然人的“双控人”担任,厘清对董事忠实义务、勤勉义务和合规义务的具体要求意义重大;在当下一些案例中,关联交易是对于“双控人”进行利益输送的主要途径之一,增加对关联交易的必经程序和不公允关联交易效力后果的规定,具有实效性;引入“事实董事”“影子董事”制度,则有...
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审 违法记录消除还应更进一步

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审 违法记录消除还应更进一步

(原标题: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审 违法记录消除还应更进一步)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6月28日,《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全文公布。二审稿相较一审稿在立法质量有了明显提升,尤其是对一审稿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例如“中华民族精神”“中华民族感情”的条文,以及授权公安机关采集违法行为人和被侵害者生物信息的条文,甚至是“侮辱谩骂警察”的条文,二审稿几乎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一审稿中所体现出的部门立法倾向,二审稿同样进行了一定纠偏。 但从整体来看,二审稿还有可以改善修改的空间,例如处罚圈的明显扩大、处罚幅度的明显提高、程序约束机制的明显松弛,二审稿并未完全予以纠正。而实践中呼声很高的有关治安违法记录的消除问题,二审稿同样没有涉及。 治安违法记录就是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客观记录。我国的犯罪附随效果至今都相当严苛,只要是受刑人员,无论其所犯之罪是重罪还是轻罪,不仅会有行业进入、资格受限、利益减损的惩罚,其犯罪附随效果甚至会殃及其亲属家人。 与犯罪记录一样,虽然目前仅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证券投资经纪法》等为数不多的法律规范明确规定对违法前科者的资格限制和行业禁入,但违法记录的影响却远超人们想象。实践中,除了会确定性地影响当事人的入学、就业、入党、参军、晋升外,有无违法记录甚至还会被作为能否担任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能否悬挂退役军人光荣牌、能否参选村干部、能否进入专家库的前提。与其影响程度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有关违法记录的记载、在错登时当事人是否可要求更正,甚至是为了摆脱持久的精神羞辱和制度歧视,有违法记录者可否要求行政机关彻底删除这些违法记录,在法律上都几无规范可循。 从法律明确规定来看,治安违法记录的存在主要是作为行政处罚的量罚基准和刑事制裁的酌定情节。对于前者,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从重处罚”,这就意味着公安机关在考虑处罚基准时,必须考虑当事人此前六个月是否已有违法行为;对于后者,例如《刑法》第153条规定,“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就意味着此前是否受过治安管理处罚会成为犯罪的构成要件。 除了上述明确的规定外,违法记录更重要的功能是对有前科者的特别预防,即这些人因此前有过违法行为,所以相比其他人具有更大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因此要对其予以特别标注和特别盯防。这种特别预防的目的首先是公共安全和社会防卫,其次也是通过在常规处罚之外,再对其施加资格限定和行为禁止的惩罚,使违法行为人记住教训,进而达到“小过不生,大罪不至”的治理效果。但这种为个人终身贴上违法标签,也意味着将其永久地推向了社会对立面,同样会对其社会复归造成严重障碍。 因为注意到这个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一审稿首次规定了未成年人的违法记录封存问题,“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所谓封存,是通过控制和限缩违法记录的查询机制,通过禁止查询、披露和使用,来间接达到违法前科消灭的效果。 但一审稿的这条规定又存在明显局限:首先,规定仍旧允许“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但“有关单位”范围不明,很容易在实践中被不当扩大;其次,也是最重要的,违法记录的封存仅限于未成年人,对于成年人而言,其仍旧可能要终身背负违法标签。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2年,全国公安机关每年查处的治安类违法案件大概是800万起,这也说明,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饱受违法记录之苦。所以,从法律上的权利保护角度,我们呼吁《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接下来的修改中能对人数如此庞大的人群的呼声有所回应。如果彻底清除目前还较为困难,那至少可以在法律中规定限制查询,即学校、用人单位等部门只有在有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授权时,才可对当事人的违法记录予以查询,而不是随便就让当事人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这种方式虽然是权宜之计,但至少可以解决部分问题。 在人类刑罚历史上,对于那些曾犯罪的人,国家不仅会削鼻断臂,甚至还会在脸上刻字以示羞辱。这种野蛮的做法早已被现代法治所废弃。可让当事人终身背负违法记录,并持续地对其进行精神羞辱和制度歧视,又何尝不是一种更隐蔽的“墨刑”?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法律应该给人更多的改过自新的机会,而不应一旦有错就将其终身禁锢在数字监狱中。 (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罕见!两家中小银行年中发力冲中收,头部保司产品搭台唱主角 银保新政下行业重构在继续

罕见!两家中小银行年中发力冲中收,头部保司产品搭台唱主角 银保新政下行业重构在继续

面对上半年息差收窄、中收增长乏力的下行压力,近期一些中小银行开始主动求变。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近期,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湖南临湘农商银行、会同农商银行等县域农商行罕见召开专题会议,声称推动下半年代理保险业务,减缓中间业务下滑的压力。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7月9日,处于沿海地区的广东某市农商行网点人士对财联社表示,近年来比较少有银保业务大型推动会议;以往是配合保险开门红冲刺,最多提早到第四季度,但是刚过半年就冲刺在广东比较少见。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而另一大看点,则是两家中小银行的中收攻坚战中,中国人寿,人保寿险等头部保司的产品开始唱主角。受访业内人士称,这是银保新政后行业重构的典型侧面,预计未来银保渠道调整还会继续,头部保司的渠道下沉度和市场集中度会更高。 罕见中小银行年中发力冲击中收 财联社注意到,6月底7月初,各家银行半年总结和工作会议尚未召开,但是代理保险推动会却提前召开。 会同农商行官微7月5日信息显示,该行董事长王扬坤在动员大会上表示,上半年代理保险中间业务收入指标相对其他指标增长较慢,要求掌握唯一代理的“国寿臻鑫传家终身寿险”产品特点,实行全员营销。 在6月18日举行的代理保险培训会上,临湘农商银行副行长张万强调,发展代理保险等中间业务是农商银行转型发展的必经之路,是补齐业务短板、丰富产品链条、拓展市场的重要抓手。 而在会同农商行的动员会上,该行的焦虑感更强,明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基础任务,各支行负责人递交了责任状。即日将此次代理保险营销动员会的精神传达到每位员工,即日就对代理保险营销进度进行通报督导。 华南某寿险公司研究部主管7月9日对财联社表示,代销哪家产品的确是银行有自主权,监管没有强制规定。但是由于农商行规模小和网点少,在代理保险上面的确竞争优势不如邮储和邮政“双邮”渠道。 头部保司下沉渠道,头部效应会越来越强 不过,此次公告显示,与临湘农商银行合作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湘支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湘市支公司等五家保险公司;与会同农商行合作的是中国人寿,均以头部企业为主。 受访业内人士认为,相关案例中体现出的头部保司下沉渠道也是行业内近期的一大看点。 上述寿险公司人士分析认为,取消一对三和实行报行合一之后,中小险企的费用奖励优势在减弱,头部保险公司的营销能力和品牌产品优势也更受品牌弱的小银行欢迎,银保头部效应可能有趋强的迹象。 而在此前,四大行与招商、邮储是银保销售渠道的主力,中小行尤其县域的农商行代理的比例较低。 5月中旬,招商证券银团队分析银保新政预计,头部公司凭借服务、品牌和客户经营等资源优势,预计将在高客经营中占据领先地位;中小公司通过签约更多银行网点,有望触达更多客户。 新政下银保渠道调整或仍将继续 在政策和市场等因素影响下,银保渠道近年来进入调整期。 一季报数据最新显示,邮储银行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94.76亿元,同比减少21.10亿元,下降18.21%;交通银行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18.79亿元,同比减少8.06亿元,降幅6.35%;股份行中,平安银行代理个人保险收入2.48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1.18%;招商银行代理保险收入25.24亿元,同比下降50.28%。 5月中旬,中信证券非银团队在分析“一对三”限制取消的影响时候认为,今年一季度“开门红”期间,行业银保渠道新单期交保费仍处在下行通道,同比降幅为22%。寿险“老七家”银保渠道新单期交保费集体负增长,平均降幅约为25%。预计二季度数据仍将明显承压。 不过,中信证券非银团队认为,从寿险行业保费角度看,银保保费占到一半左右,银保保费回归增长将成为未来带动行业保费长期增长的主要力量。尤其是在供给侧走向集中的情况下,未来优势公司有望同时受益银保需求恢复、份额集中、价值率提高等多方面好处。 近日,华西证券非银分析师罗惠洲在展望保险行业半年业绩时候认为,随着银保渠道“一对三”限制取消,银保业务或将有所回暖进而缓解部分新单增长压力。加上各险企持续推进负债端降本增效,以及不断优化渠道将继续改善新业务价值率,“以价补量”将推动NBV延续向好态势。 因此,预计2024H1各上市险企NBV增速虽相比一季度有所放缓,但仍有望保持双位数水平。 翻译 搜索 复制 【作者:梁柯志】  (编辑:王欣宇) 关键字:...
两上市险企本周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 总计派发现金红利近220亿

两上市险企本周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 总计派发现金红利近220亿

近日,中国人寿、中国太保相继发布2023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并将现金派发日定于本周。具体来看,中国人寿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1.54亿元(含税,下同),中国太保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98.13亿元。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受访专家表示,上市险企稳定、较高的分红比例给股东提供了可预见的现金流,有利于上市险企管理市值,并间接推动上市险企通过资本市场补充偿付能力充足率。上市险企要通过优化分红措施,平衡好回报投资者和实现自身发展的关系。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红率均超30% 具体来看,中国人寿2023年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显示,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约282.65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1.54亿元,现金红利派发日定为7月11日。 中国太保2023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显示,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约96.20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2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98.13亿元,现金红利派发日定为7月12日。 除中国人寿、中国太保确定了分红派息实施日之外,目前,五家上市险企已公布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中国平安拟派发2023年末期股息每股现金1.5元,全年股息为每股现金2.43元,同比增长0.4%,2023年年度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440.02亿元;中国人保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8.99亿元;新华保险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26.52亿元。 从分红率来看,五家上市险企2023年合计派发现金红利预计超755.20亿元,平均分红率达45.63%。其中,中国人寿分红率最高,达57.6%。 就此,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优秀的上市公司,为了及时和投资人分享经营业绩,给股东提供可预见的现金流,同时也为公司自身发展提供资本补充来源,一般倾向于维持稳定的分红比例。从行业的惯例操作看,30%是诸多优秀上市公司采用的分红比例,且有些公司还将分红比例写入公司章程。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市险企设置分红比例时,需要考虑公司的经营业绩、资金状况、风控指标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要通过优化分红政策,平衡好回报投资者和实现自身发展的关系。 值得关注的是,分红派息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险企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过,上市险企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显示,分红对险企的偿付能力影响整体较小。例如,中国人寿的公告显示,截至去年底,中国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8.19%,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8.54%,本次利润分配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约2.71个百分点,利润分配后,其偿付能力充足率仍保持较高水平,符合监管要求。 中国人保集团总裁赵鹏此前在2023年度业绩发布会上也表示,公司偿付能力足以支撑未来业务发展和长期稳定分红。分红对偿付能力影响较小,2023年度分红约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4个百分点。 4家上市险企推进中期分红 新“国九条”提出,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 为积极响应新“国九条”及监管政策导向,新华保险、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四家上市险企均已表态推进或已执行中期分红。 对上市险企而言,增加分红频次在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同时,也会对其经营、融资等方面带来影响。周瑾表示,增加中期分红,对于上市险企的当期偿付能力和现金流来说有一定影响,同时,这会增强投资人的信心,在股价和再融资方面又将获得正向回馈。保险公司的发展需要稳定的资本支撑,也需要持续融资补充来实现规模增长,因此,维持稳定的分红比例和制定有节奏的融资计划,有利于险企做好资本规划和现金流预测。 田利辉认为,增加分红频次对于险企和投资者主要有三方面影响:一是可以平滑投资者现金流,提升获得感;二是能够体现险企对股东回报的重视,增加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信心;三是有望吸引增量资金进入保险股板块,有利于提升其在资本市场的表现。 翻译 搜索 复制 【作者:冷翠华   见习记者 杨笑寒】  (编辑:王欣宇) 关键字:...
互联网平台公司积极进军保险业

互联网平台公司积极进军保险业

近日,上海盛大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全资股东海南众合云联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方发生了变更,由“海南众合云睿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变更为“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而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是某头部短视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近年来,保险与互联网的融合进程逐渐加速,头部短视频公司在进军保险业的同时,保险公司也在纷纷积极“触网”,加大与第三方平台的合作。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除了前述头部短视频公司之外,近年来,还有多家互联网平台公司通过类似的“曲线布局”方式获得保险经纪牌照。早在2018年6月,另一家头部短视频公司通过旗下子公司收购了北京华夏保险经纪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曲线布局的方式将一张保险经纪牌照收入囊中。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称,头部流量平台拥有巨大的粉丝数量、低廉的获客成本和带货场景,进军保险经纪行业具备销售优势。 周瑾表示,互联网平台在获取了保险经纪牌照后,可以借助巨大的资源优势,发展数字化的保险中介模式,通过低成本的获客、精准化的营销、高效率的转化、数字化的经营,提升竞争力。 从行业角度看,互联网平台公司与传统保险公司各具优势。星图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黄大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保险行业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虽然客户在选择产品时会受到营销策略的影响,但专业化服务更强调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符合资产配置需求的保险产品方案。特别是针对价值高、复杂性高的产品,需要销售方对产品有深入了解,可能还需要进行线下沟通,在这一点上,传统保险公司更具优势。 在互联网平台公司积极布局保险行业的同时,传统保险公司也在逐步探索互联网保险模式。 今年4月份,元保集团和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2023年中国互联网保险消费者洞察报告》显示,2023年,各年龄段消费者的线上购险率普遍提高。其中,33%的消费者通过短视频了解保险品牌。未来,82%的受访者计划通过线上购险,反超线下渠道(76%)。 随着保险产品在互联网渠道的数字化生态模式快速发展,传统保险公司也在持续探索与第三方平台的合作。例如,今年5月份,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平洋产险等多家保险公司与互联网保险代理平台“蚂蚁保”合作,共同研发上线了车险“联合定价”技术。7月份,慧择与新华保险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联合定制互联网保险产品等。 对于行业而言,险企与第三方平台加强线上合作,带来了许多积极影响。黄大智表示,从产品供给层面看,互联网保险产品为用户提供了更多选择,丰富了产品的多样性。同时,以短视频为载体的投教方式更容易让用户和投资者接受,从而提升了居民对于配置保险产品的积极性。 周瑾表示,随着行业转型以及数字化变革的推进,互联网保险的内涵和外延都在发生变化,一方面,互联网保险日益成为一种新的保险经营模式,在产品定制、风控定价、运营服务等环节不断创新突破;另一方面,互联网保险也秉承了互联网的共享基因,在链接生态合作伙伴、打造生态合作模式等方面,为中小保险机构发展提供更多可能性。 翻译 搜索 复制 【作者:冷翠华 见习记者 杨笑寒】  (编辑:王欣宇)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