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股份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一种集成式传动系统结构及润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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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月07月19日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天眼查APP数据显示运达股份(300772)新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授权,专利名为“一种集成式传动系统结构及润滑方法”,专利申请号为CN202410987607.7,授权日为2025年7月18日。

运达股份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一种集成式传动系统结构及润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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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集成式传动系统结构及润滑方法,涉及风电机组设计技术领域,包括轴承座、前主轴承和后主轴承,轴承座上设置有凸台一和凸台二;凸台一与前主轴承之间的空腔、前主轴承内部空腔用于储存油脂润滑前主轴承;凸台二与后主轴承之间的空腔、后主轴承内部空腔用于储存油脂润滑后主轴承;根据前主轴承与凸台一之间的空腔体积以及前主轴承内部空腔体积,确定前主轴承的注脂量,根据后主轴承与凸台二之间的空腔体积以及后主轴承内部空腔体积,确定后主轴承的注脂量。上述传动系统结构及润滑方法将脂润滑应用于直驱式风电主轴承,能够使前主轴承和后主轴承获得稳定且良好的润滑效果,提高了使用寿命并减少了维护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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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运达股份新获得专利授权51个,较去年同期减少了19.05%。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财务数据,2024年公司在研发方面投入了6.06亿元,同比增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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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240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4276次;财产线索方面有商标信息113条,专利信息1199条,著作权信息432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203个。

数据来源:天眼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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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前5个月获批发债、增资超255亿元 多家公司“补血”计划正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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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监管部门披露保险业偿付能力数据后,10余家险企一季度偿付能力不达标现象引发行业对中小险企补充资本的关注。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今年前5个月,有13家中小险企已获批增资,合计增资约135.4亿元;1家险企(人保财险)获批发债,发债额达120亿元。险企合计获批“补血”255.4亿元。此外,今年以来多家险企发布增资或发债计划。   多位业界人士告诉记者,随着保险市场竞争加剧,利率中枢下行,行业转型进入深水区,中小险企面临不同程度的经营压力,通过补充资本以增强竞争力和风险抵抗能力的需求持续提升。未来,预期保险业补充资本的需求仍将维持高位。   13家中小险企       获批增资约135.4亿元   与往年同期有所不同的是,今年前5个月,险企增资频次远高于发债频次。   具体来看,前5个月,已有13家险企获批增资合计约135.4亿元,且获批的险企均为中小险企,包括阳光人寿、信泰人寿、中信保诚人寿、三峡人寿、爱心人寿、华泰人寿、横琴人寿、恒邦财险等。   从获批增资额看,3家险企增资额超20亿元,分别为信泰人寿、阳光人寿和中信保诚人寿。其中,信泰人寿获批增资额最大,达52.04亿元,由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投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等国企集体认购。   从获批发债的险企来看,前5月仅人保财险获批发债120亿元。引人注意的是,今年以来险企发债规模远低于去年同期。数据显示,去年前5个月,共有7家险企获批发债,合计发债额达336.5亿元。此外,2023年全年,保险机构共发债1121.7亿元,同比增长399.6%,其中,仅永续债获批发行规模达677亿元。   对此,星图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黄大智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今年前5个月险企发债速度有所减缓,一方面可能是经历去年的高强度发债后,部分险企资本补充达到了阶段性目标;另一方面,目前具有资本补充需求的主体以中小险企为主,但相对而言,中小险企受限于经营规模、资质等因素,市场化发债受到诸多约束,因此速度放缓。   此外,今年部分险企发行的债券利率低于去年平均水平。今年前5个月,利安人寿共发行两只资本补充债券(2022年获批发债,今年发行),两只资本补充债券利率分别为2.78%、2.75%。而2023年共新发行23只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平均票面利率约为3.6%。   黄大智表示,债券发行的票面利率下降,对险企而言是一种利好,因为会降低险企融资和发债成本,不过,票面利率下行对于投资人的吸引力也会有所下降。但横向对比来看,整个债券类的大类资产票面利率都在下降,因此也要客观看待这种影响。   多家险企       发布增资计划   除已获批“补血”的险企之外,今年还有多家险企的“补血”计划“在路上”。   据记者统计,今年以来,已有锦泰保险、泰康养老、珠峰财险、国民养老保险等6家险企公布了增资计划,拟增资额超57亿元,目前这些增资计划尚待批复。发债方面,华泰人寿发布公告称,拟发行8亿元资本补充债,尚待监管批准。   整体来看,计划增资的险企也均为中小险企。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行业利润增速有下行趋势,中小险企通过盈利转增资本的增速受到一定限制,叠加偿二代二期工程实施后,部分中小险企偿付能力有所承压,对资本补充的需求持续存在。   2024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共有13家中小险企偿付能力不达标,包括5家人身险公司与8家财险公司。其中,2家险企的风险综合评级为D级,其余险企的风险综合评级为C。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对于民营险企和中小险企来说,补充资本面临着股东出资能力不足、意愿匮乏和发债受限的问题,面对激烈的行业竞争,有的险企股东甚至选择减持,整体来看,中小险企仍需多途径补充资本。   黄大智补充说:“除发债和原有股东增资之外,中小险企也可以尝试战略引资或者扩股,但这些补充资本的方式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险企需做好资本补充的长远规划。”...
新公司法今起施行 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法治基础

新公司法今起施行 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法治基础

  ▶▶优化公司“三会一层”治理结构,突出强调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明确上市公司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以及禁止违法代持上市公司股票   ▶▶明确界定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的内涵与具体内容,加强对董监高关联交易的规范,新增关联交易报告义务和回避表决规则。引入“事实董事”“影子董事”制度,明确“双控人”执行公司事务时的忠实、勤勉义务,以及“双控人”人作为“影子董事”的责任   ▶▶强化股东知情权,扩大股东查阅材料的范围,允许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新增允许股东查阅、复制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等   7月1日起,新公司法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新公司法在完善公司资本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责任等方面亮点纷呈。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新公司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法治基础,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增强市场信心,将促进资本市场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强调董事会核心地位   新公司法优化了公司“三会一层”(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治理结构,提高“三会”运作灵活度,突出强调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并提升对董事履职和权益保护。   在市场人士看来,这有助于提高董事会的透明度,增强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云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问题进行了比较大的修改完善,对于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有着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首先,新公司法引入单层公司治理结构,允许公司只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公司只设董事会的,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未来,监事会或监事不再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必选项,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结构的灵活性,上市公司据此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组织架构。   其次,新公司法将对股东会、董事会职权重新配置,如删除股东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职权,保留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扩充董事会职权,如新增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等。市场人士认为,这突出了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与此同时,新公司法提升公司董事履职和权益保护。如股东会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该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再次,新公司法还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增加“监事会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的规定。   最后,新公司法明确了上市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权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机制等事项”。李云表示,对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权及董监高人员薪酬考核机制进行明确规定,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更好激励和约束董监高人员履行相应的职责。   新公司法还明确上市公司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以及禁止违法代持上市公司股票。李云表示,这是在法律层面首次对此问题作出规定,意义重大,对认定上市公司股份代持的效力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公司法适用于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所有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本次修法中对于强化公司“双控人(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对于加强公司股东和债权人保护的规定,对于监事会和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选择设立规定,对于公众公司的治理完善等均有重大的积极性意义。   规范“关键少数”行为   扩大“双控人”责任范围   新公司法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的责任,规范上市公司“关键少数”行为。如明确界定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的内涵与具体内容;加强对董监高关联交易的规范,新增关联交易报告义务和回避表决规则等。   其中,新公司法规定了“事实董事”“影子董事”制度,成为一大亮点。根据新公司法要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汤欣表示,上市公司的部分董事可能由公司“双控人”推荐,甚至直接由作为自然人的“双控人”担任,厘清对董事忠实义务、勤勉义务和合规义务的具体要求意义重大;在当下一些案例中,关联交易是对于“双控人”进行利益输送的主要途径之一,增加对关联交易的必经程序和不公允关联交易效力后果的规定,具有实效性;引入“事实董事”“影子董事”制度,则有...
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审 违法记录消除还应更进一步

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审 违法记录消除还应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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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两家中小银行年中发力冲中收,头部保司产品搭台唱主角 银保新政下行业重构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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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寿险均实现增长 A股五大险企上半年保费收入约1.76万亿元

产寿险均实现增长 A股五大险企上半年保费收入约1.76万亿元

保费收入“四升一降”、寿险保费增速放缓、非车业务带动产险增长,A股5家上市险企上半年负债端呈现新变化。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024年上半年,A股5家上市险企合计实现保费收入约1.76万亿元,保费依旧保持平稳增长趋势,但增速有所放缓。业内人士认为,增速放缓的背后,一方面是受内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影响,另一方面是寿险部分渠道销售有所放缓。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保费收入“四升一降”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上市险企整体保费收入依旧保持稳健增长,呈现“四升一降”格局。 据上海证券报记者统计,上半年,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人寿、中国人保、新华保险等5家上市险企合计实现保费收入约1.76万亿元,同比增长约3.03%,继续保持稳健增长态势,但增幅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 除新华保险保费收入下滑外,其他4家险企上半年保费收入均实现正增长。具体来看,中国平安同比增长约4.66%,中国太保同比增长约2.37%,中国人保同比增长约3.34%,中国人寿同比增长约4.10%。 上半年,产险和寿险保费均实现正增长,但产险保费增速更快,对总保费增速贡献较大。平安产险、太保产险、人保财险合计实现保费收入约5854.21亿元,同比增长4.54%;平安人寿、中国人寿、太保寿险、人保寿险、新华保险合计实现保费收入约1.12万亿元,同比增长约2.12%。 后续寿险保费增长仍将是总保费增长的重要支撑。天风证券表示,预计后续寿险表现与2023年情况接近,险企短期上宣传3.0%定价利率产品即将停售,从而带来负债端增长。预计新老产品切换后,受客户资源提前消耗影响,负债端增速或将趋缓。但从长期角度来看,新产品在同类竞品中仍具备相对优势,负债端中长期较为稳定。 寿险增速有所放缓 与2023年上半年寿险公司总保费近7%的增速相比,今年上半年寿险保费增速有所放缓。 新单增长较慢是寿险保费增速放缓的主要原因。中国平安寿险及健康险业务中,个险业务和团体业务的新业务分别同比减少5.69%和1.26%;太保寿险代理人渠道新保业务同比增长3.4%,银保渠道和团政渠道新保业务分别同比下降29.7%和21.1%。 银保渠道新单大幅下滑主要受“报行合一”影响。金融监管总局人身险司司长罗艳君近日表示,从“报行合一”执行效果看,全行业相关渠道平均佣金水平较之前降低30%。综合评估,强化“报行合一”要求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长期利好行业高质量发展。 中信建投研报认为,负债端来看,下半年预计储蓄险需求持续旺盛,叠加银保渠道新单保费去年四季度基数较低,看好新单保费延续增长、价值率同比改善。 非车业务表现亮眼 近年来,产险公司日益重视非车险业务发展,这从非车险业务保费收入增长中亦可看出。 太保产险和人保财险上半年非车险保费增速均超过公司总体保费增速。其中,太保产险实现非机动车辆险保费收入约608.61亿元,同比增长约12.3%;人保财险实现非机动车辆险保费收入约1726.32亿元,同比增长约4.61%。 上半年,我国部分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市场投资者关心着大灾导致保险公司赔付率上升,会对上市险企业绩有较大的影响。 国泰君安非银金融研究团队预计,上半年上市险企财险费用率改善,将部分抵消大灾、汽车出行增加等赔付率抬升的压力,同时龙头财险公司一贯审慎的准备金政策积累了较厚的安全垫,有利于在年度间平滑承保利润。 翻译 搜索 复制 【作者:何奎 实习生 王海晴】  (编辑:王欣宇)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