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300617.SZ):取得5项专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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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月06月04日

(原标题:安靠智电(300617.SZ):取得5项专利证书)

安靠智电(300617.SZ):取得5项专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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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6月4日丨安靠智电(300617.SZ)公布,公司近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5项专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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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主喊贵,险企喊亏”的新能源车险发展难题有望缓解。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日前,记者从业内了解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下发了《关于推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根据《意见稿》,政策实施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24年6月1日。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政策非常及时,很有针对性,对当前新能源车险遇到的主要问题都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决方案,且结合了短期和长期考虑,将促进保费与风险的精准匹配。”瑞士再保险中国原总裁陈东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车险改革政策的落实,新能源车险经营将更加精细化,有望实现更加健康的发展。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扩大自主定价系数范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意见稿》旨在“深化车险综合改革,促进新能源车险降本增效,提升保障水平,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   具体来看,《意见稿》提出,要扩大新能源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范围,将推进新能源商业车险的自主定价系数范围按照0.5至1.5区间执行,提升市场经营主体的定价能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扩大新能源汽车自主定价系数区间非常必要,将进一步提升保费和风险水平的匹配程度。”陈东辉表示,险企在获得更大自主定价权之后,有助于优质客户的车险价格进一步下降,同时也打开了高风险客户的费率上升空间,对解决当前新能源车险困局有重要意义。   科波拉汽车咨询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创始人、首席执行官王浩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改革使险企定价的自主性更大,同时也对险企针对不同类型客户的定价能力和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市场渗透率持续提升。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今年一季度,强劲的增长势头仍在继续。   与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增长同步,新能源车险市场也迅速壮大。例如,2023年,人保财险新能源车承保数量同比增长57.7%;太保产险新能源车险保费同比增长54.7%。然而,由于新能源车险出险率、赔付率高,保费偏贵,出现了“车主喊贵,险企喊亏”的两难局面。   业内人士认为,自主定价系数区间适度放开之后,险企通过精准定价,使优质客户保费下行、高风险客户保费上行,从而实现新的平衡。同时,这也将倒逼险企加大科技应用,提高精准定价能力。   兜底机制解决投保难   针对网约车等高风险群体的新能源车险解决方案,《意见稿》也明确了相应思路。《意见稿》提出,支持行业优化新能源商业车险保障责任,有序增加产品供给。贴合市场需求,研究推出“基础+变动”组合保险产品,为兼职运营网约车的新能源车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险保障。同时,《意见稿》提出“推动行业研究建立高风险车辆兜底保障机制,有效解决部分车辆投保难问题,实现愿保尽保”。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解决思路针对性很强,有望逐步解决当前部分新能源汽车投保难的问题。此前,由于部分新能源汽车的网约车占比较高,其出险率和赔付率明显偏高,在新能源车险整体经营亏损的情况下,有险企拒保部分新能源车型,车主投保难、续保难现象较为明显。为此,今年1月份,监管部门向财险公司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新能源车险承保工作的通知》,要求财险公司对于新能源车交强险不得拒保,商业险愿保尽保,不得在系统管控、核保政策等方面对特定新能源车型采取“一刀切”等不合理的限制承保措施。   此次发布的《意见稿》则针对上述难题给出了更加细致的解决方案。在陈东辉看来,作为基础保费部分,网约车的固定保费部分要向家庭自用车看齐;而浮动保费部分要根据车辆驾驶里程和驾驶行为来设定,以使风险和保费精准匹配。“基础+变动”组合保险产品的推出,有望很好解决上述难题。   业内人士认为,推动行业研究建立高风险车辆兜底保障机制充分体现了监管部门对新能源车险行业的呵护,对发展绿色经济、绿色金融的支持。王浩表示,期待“基础+变动”组合保险方案以及兜底机制的细则落地。   优化调整基准费率   《意见稿》还提出,优化调整新能源商业车险基准费率。充分发挥行业纯风险保费在定价中的基准作用,完善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和调整的常态化机制。支持行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定期测算并适时调整新能源商业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优化新车型的定价标准,提升定价精准度。   陈东辉认为,常态化的纯风险费率的测算机制对新能源汽车更有意义,也更紧迫,因为很多新能源车型比较新,数据积累较少,且新能源车型升级换代很快。从新能源车主来看,有的是从开燃油车转换为开新能源车,同时车主中年轻人较多,其驾驶行为还不是很稳定。因此,行业有必要把各方面的数据汇聚在一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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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郑嘉意 北京报道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临近四月末,各保险公司密集披露一季度业绩与偿付能力报告。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29日,共有22家人身险公司与30家财产险公司发布2024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同时,A股及H股上市公司中,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友邦人寿、中国再保险5家公司也已披露一季度业绩。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从整体数据看,一季度行业持续回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至一季度末,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累计21544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5.1%。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为3710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达17834亿元。 但就具体公司表现而言,仍有公司深陷盈利难困境。记者统计发现,22家人身险公司中,14家公司一季度实现盈利,8家公司开年即陷亏损泥淖,同时,行业“马太效应”进一步凸显,大型机构保险业务收入与净利润均保持领先身位;而30家财险公司中,亦有10家公司报告期内呈现亏损。 缓慢复苏的趋势同样体现在上市险企的保费公告中——记者统计发现,A股及H股上市险企中,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人保、中国太保、新华保险、国华人寿、众安在线7家公司共揽保费10887.15亿元,同比微增0.67%。其中,人身险业务同比微降0.94%;财险业务增速达4.7%。 国君非银金融团队指出,2024年一季度,预计上市保险公司个险和银保渠道供需共振推动上市险企NBV实现较快增长。一是个险队伍小幅下滑,而客户旺盛的储蓄需求叠加人均产能持续提升推动新单;二是银保方面,“报行合一”下费用率显著改善推动价值率提升。 负债端回温 业绩升温是2024年保险业的主旋律。如上所述,一季度末,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累计21544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速达5.1%,虽低于上年同期的9.24%,但依旧呈现复苏态势。 2023年1-7月,人身险行业曾迎来多年罕见的业绩高峰。利率下行背景下,为避免高定价利率带来的利差损风险,2023年7月底,保险业全面停售预定利率高于3.0%的传统寿险、预定利率高于2.5%的分红保险,以及最低保证利率高于2.0%的万能保险。 高峰后,人身险保费回落,此后,基于预定利率下调前的需求提前释放与“报行合一”落地后造成的短期冲击,人身险负债端始终承压;加之2023年年末,监管出台新规严控“开门红”,禁止大幅提前收取保费,人身险公司持续面临收入压力。 目前,上述“颓势”已迎来逆转。虽监管未披露可比口径下人身险公司的保费增速,但就上市险企表现而言,拐点已经出现。其中,规模最大的中国人寿,平安寿险、健康及养老业务均已实现正增长,同比增速分别为3.18%及1.17%。 分析人士指出,一是考虑到LPR持续调降和银行存款利率下行趋势,寿险产品预定利率或再次下调;二是个险队伍规模有望企稳,银保价值贡献提升。二者叠加,各人身险公司负债端表现有望持续升温。同时,上述分析人士进一步指出,高质量转型进程中,保费已不是衡量业绩的唯一指标,更应关注价值规模。 中国人寿总精算师侯晋在一季报业绩发布会上指出,公司一季度新业务价值率已有提升。“这主要得益于三个原因——结构优化、降本增效,以及主动压降利率成本。” 具体而言,侯晋表示,一是业务机构优化,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的占比在期交中比重是达到33.67%;二是积极践行银保渠道“报行合一”,在相关领域主动展开降本增效;三是积极优化定价利率与产品结构。 财险方面,行业增速较为稳定,同时,车险依旧是“主力军”。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披露,至一季度末,财险业共揽保费3710元,其中,车险保费达2142亿元,占比总保费收入比重达57.74%。 同时,记者注意到,财险业车险业务水平与公司规模高度相关,经历车险“综改”后,部分中小型保险公司退出车险市场,市场份额进一步向头部公司集中。 统计数据显示,30家财险公司中,共有21家公司经营车险业务,其中,行业签单保费规模排名前18名的财险公司均涉及车险业务。当前,上述21家公司车均保费分化,从900-9000元不等,9家公司车均保费在2000元以上、12家公司在2000元以下。 增利仍是行业课题 如前文所述,虽行业整体呈现复苏态势,但仍有公司深陷盈利难困境。 记者统计发现,22家人身险公司中,14家公司一季度实现盈利,8家公司开年即陷亏损泥淖;而30家财险公司中,亦有10家公司报告期内呈现亏损。就偿付能力表现而言,仍有6家人身险公司及17家财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呈现下滑趋势。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52家公司中,有51家公司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以上。而行业中,仍有多家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D类的公司,与正处在风险处置中的公司。对比运转良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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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绿色金融重要组成部分,绿色保险对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作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的《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绿色保险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成为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金融手段,绿色保险风险保障水平和保险资金绿色投资规模明显提升,社会各界对绿色保险的满意度、认可度明显提升,绿色保险发展市场影响力显著增强。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重点领域风险保障和投资支持力度,绿色保险经营管理能力支撑不断提升。绿色保险服务绿色发展有哪些创新实践?如何进一步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记者进行了采访。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绿色保险制度体系持续完善,产品保障范围不断拓展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600多岁的水松、400多岁的细叶榕、200多岁的菩提树……在广东省韶关市南华寺,一棵棵古树苍劲挺拔,吸引南来北往的游客驻足观赏。生态、文化与经济价值蕴含其中。近日,平安财险为南华寺200多株古树提供总额超1000万元的古树名木保护救治保险保障,当古树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病虫草鼠害等原因造成损伤损毁,即可启动保险理赔程序,对古树开展必要的施救和保护工作。   福建是我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省晋江市的湿地环境独特,不少珍稀候鸟在此越冬、繁殖,是众多野生动植物的“家园”。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投保了中国人寿集团旗下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创新推出的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保险,当出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外来物种入侵,导致鸟类、底栖生物与微生物无法正常生存繁衍等情况,保险公司对主管部门救治、修复保险标的、改善湿地植被生态系统而投入的施救费用予以赔付,为灾后及时减损、湿地生态修复提供支持。   近年来,我国绿色保险创新步伐不断加快。新能源汽车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绿色制造体系保险等功能各异的绿色保险越来越多地走进生产生活,在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和生态保护、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和绿色技术新成果应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绿色保险业务赔款支出1215亿元。   与实践进程相适应,我国绿色保险制度体系持续完善。2022年底,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首次明确绿色保险定义,即“保险业在环境资源保护与社会治理、绿色产业运行和绿色生活消费等方面提供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等经济行为的统称”,同时建立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使绿色保险可统计可监测。   2023年底,金融监管总局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研究制定了《绿色保险分类指引(2023年版)》,立足具体操作层面,从业务服务领域和典型产品的角度出发,对绿色保险作出规范,将绿色保险产品按照领域(场景)、保险类别、细分保险类别及示例产品分为四级目录。例如,四级目录中的示例产品地铁建筑工程一切险、铁路安装工程一切险,在三、二、一级目录中分别属于轨道交通保险、绿色交通类保险、助力绿色产业发展。   业内人士表示,分类指引与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有效衔接,有利于进一步引领全行业在各细分领域创新深耕,充分发挥保险业在绿色发展方面的风险管理与保障作用。同时,为更好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经营主体也期待进一步对发展方向、激励约束政策、监督评价体系、信息共享机制等提出政策引领和支持。   《指导意见》从负债端提出九项重点工作任务,包括提升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保障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碳汇能力巩固提升、支持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提高企业环境污染防治水平、服务工业领域绿色低碳与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推进城乡建设节能降碳增效、助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等。   “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聚焦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风险保障方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险司负责人说。   加大绿色投资力度,更好发挥牵引作用   保险业在负债端积极创新绿色保险产品的同时,在资产端同样大有可为。《指导意见》提出加强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支持,要求完善绿色投资管理体系,探索建立绿色投资业绩评价和考核体系;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绿色债券配置,提高绿色产业投资力度等。   据了解,保险机构近年来持续强化绿色投资。中国太保开发试行ESG评级分析系统,拓展责任投资与绿色金融业务,不少绿色投资项目加快落地,例如,截至2023年底,“太平洋—河南投资鲁山豫能债权投资计划”已完成投资20亿元,用于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项目投入运行后预计每年可节约14万吨标准煤。中国人保持续探索以保险资管产品形式创设碳金融、绿色债券指数、绿色行业等ESG主题产品;在另类产品发行方面,2023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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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财经5月31日讯 中国石油昨日发布公告称,将在股东大会上取消关于公司聘用2024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中国石油称,鉴于近期有关审计行业相关事项还需进一步核实,经公司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合称普华永道)协商,公司决定取消原定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聘用2024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此前,中国人保、招商银行、中国中铁等企业宣布和普华永道“解约”。 (责任编辑:王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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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消息,6月3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联合发布《事故汽车常用零部件修复与更换判别规范》标准。该标准规定了事故汽车常用零部件修复与更换判别的总体要求、损伤测量方法及修换判别要求等内容,明确规范了安全性、强度、耐久性、外观一致性及维修经济性的总体维修技术要求作为原则性判断依据,适用于保险行业、汽修行业事故汽车常用零部件的定损与维修工作。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该标准在两个协会的指导下,中保研牵头联合中捷通、彼泰格、精友时代、开思时代、星恒成、加达集团、奥之杰、京宝行、首汽腾迪、邦邦汽车、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保产险、国寿财险、中华财险、阳光产险、大地保险等62家维修企业、保险公司共同参与了编制工作。该标准于2019年11月正式立项,历时4年,经过立项论证、多次技术调研和实测验证,先后召开8次现场会议并公开征求意见,经不断修改完善,在公平、透明的标准制定环境下完成编制工作。 标准编制遵循“系统性、规范性、简明性、实用性、可扩展性”的原则。在标准编制过程中,标准起草组广泛深入调研事故汽车维修工艺、理赔实务及现行各维修企业的修换标准。同时为确保损伤零部件的可维修性,中保研联合保险行业和维修行业专家及一线工作人员进行了长期且大量的实测验证工作,最终确定了各项界定技术指标。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事故汽车维修领域对事故汽车常用零部件修复与更换判别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也将逐步推动保险行业智能化定损的成熟与发展。标准中修换判别技术要求和修换判别指标的量化,是在充分研判了两个行业协会发布的《汽车覆盖件低碳维修技术规范》系列标准的维修技术标准基础上制定而成的,填补了保险行业智能化定损需要的技术标准空白,为保险公司和维修企业在保险理赔定损时确定维修方案提供一致性依据,从而更好地服务消费者,提高保险理赔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行业智能化发展升级。...
新公司法今起施行 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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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公司“三会一层”治理结构,突出强调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明确上市公司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以及禁止违法代持上市公司股票   ▶▶明确界定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的内涵与具体内容,加强对董监高关联交易的规范,新增关联交易报告义务和回避表决规则。引入“事实董事”“影子董事”制度,明确“双控人”执行公司事务时的忠实、勤勉义务,以及“双控人”人作为“影子董事”的责任   ▶▶强化股东知情权,扩大股东查阅材料的范围,允许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新增允许股东查阅、复制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等   7月1日起,新公司法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新公司法在完善公司资本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责任等方面亮点纷呈。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新公司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法治基础,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增强市场信心,将促进资本市场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强调董事会核心地位   新公司法优化了公司“三会一层”(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治理结构,提高“三会”运作灵活度,突出强调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并提升对董事履职和权益保护。   在市场人士看来,这有助于提高董事会的透明度,增强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云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问题进行了比较大的修改完善,对于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有着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首先,新公司法引入单层公司治理结构,允许公司只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公司只设董事会的,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未来,监事会或监事不再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必选项,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结构的灵活性,上市公司据此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组织架构。   其次,新公司法将对股东会、董事会职权重新配置,如删除股东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职权,保留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扩充董事会职权,如新增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等。市场人士认为,这突出了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与此同时,新公司法提升公司董事履职和权益保护。如股东会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该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再次,新公司法还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增加“监事会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的规定。   最后,新公司法明确了上市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权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机制等事项”。李云表示,对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权及董监高人员薪酬考核机制进行明确规定,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更好激励和约束董监高人员履行相应的职责。   新公司法还明确上市公司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以及禁止违法代持上市公司股票。李云表示,这是在法律层面首次对此问题作出规定,意义重大,对认定上市公司股份代持的效力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公司法适用于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所有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本次修法中对于强化公司“双控人(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对于加强公司股东和债权人保护的规定,对于监事会和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选择设立规定,对于公众公司的治理完善等均有重大的积极性意义。   规范“关键少数”行为   扩大“双控人”责任范围   新公司法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的责任,规范上市公司“关键少数”行为。如明确界定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的内涵与具体内容;加强对董监高关联交易的规范,新增关联交易报告义务和回避表决规则等。   其中,新公司法规定了“事实董事”“影子董事”制度,成为一大亮点。根据新公司法要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汤欣表示,上市公司的部分董事可能由公司“双控人”推荐,甚至直接由作为自然人的“双控人”担任,厘清对董事忠实义务、勤勉义务和合规义务的具体要求意义重大;在当下一些案例中,关联交易是对于“双控人”进行利益输送的主要途径之一,增加对关联交易的必经程序和不公允关联交易效力后果的规定,具有实效性;引入“事实董事”“影子董事”制度,则有...